幼儿园的时候,我喜欢红色。
因为在大院里生活,所以接受的红色教育比其他小朋友会更多一些。记得中班时,《红星闪闪》、《学习雷锋》这类歌就能很熟练地唱出来了。因此,接触红色也更加频繁一些,久而久之,红色就成了我最喜欢的颜色。当时,每周一升旗,我的眼睛会紧紧盯着徐徐升起的国旗,心想着有朝一日我也可以将这一抹鲜艳、耀眼的红色亲手升起。
之后,一直到三年级以前,我喜欢蓝色。
喜欢它是因为从众心理——当时全班大部分男生都喜欢蓝色,他们认为蓝色很“酷”。我本来就对它不反感,受他们的影响,蓝色在我的心中的地位也就超越了红色,成了我最喜欢的颜色。
高中前,我喜欢黄色。
黄色与蓝色相反,它可以带给人们温暖,是一个有温度的颜色。那时的我喜欢太阳(不是夏天的太阳),喜欢在太阳下奔跑(尽管当时很胖),在阳光下漫步,甚至只是呆呆地坐在阳光下,感受缕缕阳光从全身上下每一处裸露的皮肤进入到我的体内,温暖全身每一个细胞,让身体充满活力。因此,我在那几年里黑了不少。
如今,我喜欢黑色。
在此之前,我是讨厌黑色的,因为它太过神秘,阻隔了一切光芒和希望。如今我已不再畏惧它,反而感觉它十分迷人。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这是最稳定的一种颜色,看着它,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沉稳、严肃、端庄的感觉。很多人说黑色老土,可黑色正是七种最鲜艳的颜色的集合。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黑色也算是最鲜艳的颜色吧。
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会喜欢不同的颜色,同时会有对不同的颜色的不同理解。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强行输出自己的价值观的同时否定他人对于喜爱的事物的评价。比如,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喜欢绿色就联想到“绿帽子”,并借此嘲笑ta一番;你也不应该嘲笑喜欢粉红色的男孩子,骂他们“娘炮”;也不应该将所有喜欢紫色的男孩子都称之为“基佬”(男同性恋)。
什么?你是在开玩笑?哦不,这不好笑。这是因为你平日接触的东西已经在你的脑子里扎根,并给这些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的颜色们贴上了个人的主观标签罢了。利用他人喜爱的事物以不屑的语气编段子嘲讽并不能体现见多识广或幽默,这只能体现内心的无知和愚昧罢了。
说不定,你喜欢的东西也是他们所厌恶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