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正在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在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并强调“精准发力植绿护绿扩绿”。显然,不管是“植绿”“护绿”还是“扩绿”,都必须对“树木医生”予以更多的重视和支持。作为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应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在审判工作主动更新观念,深刻认识到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要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等各项职能,助力绿美广东建设。
一是要增强使命意识,勇作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者”与“捍卫者”。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捍卫者的光荣使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责无旁贷,理应有所作为。
二是要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审判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党员干部也要紧跟时代大局,率先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实践者。要切实贯彻“绿色办公、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动办公信息化,做到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厉行节约,建设“环境友好型”机关;在法院内部积极营造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做好庭院绿化工作;在审判文化建设中注入生态文明要素,丰富审判文化的“绿色”内涵与特色;要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爱护自然的各类各项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三是要依法捍卫生态文明建设。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确保资源能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要认真研析生态文明建设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更好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四是要加强法治宣传,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党员干部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党和国家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部署。作为党员干部应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刻认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为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献计献策,与全社会一起共同努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