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陪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一次次失去又重来,我没离开,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陪伴你,一直到,故事给说完。
陈奕迅的歌,总会让我毫无准备的想起“她”,总会让我轻轻跟着和,总会让我无数次的播放,回忆,再独自思念“她”。一首歌,短短的3分钟,道不尽我的思念。今天,我不再是“她”的小棉袄,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用客观的眼光来诉说我对“她”的崇拜。
曾经的我,很想知道,同样的话要说多少次才好,那些再三强调的老套,长大了才知道是不是需要,很少主动拥抱。而现在的我,依然是“她”身后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在图书馆的我,不由的笑了,因为我喜欢这样,我喜欢我的那个“她”,可以一辈子健健康康的,一辈子说“她”的宝贝。从记事开始,听到最多的话:女儿,小棉袄,是父母在播种下茁壮成长的“小豆芽”。有时候,会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早些长大,为什么会那么没出息,。
喜欢一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我心中的那个“她”,是我一辈子想要去保护。我爱“她”,从小就崇拜,不由得笑了,常说,有些人,一眼就是万年,那我相信,从我出生的那一刻,就知道这个人,是我需要花一辈子去守护的,爱不需要太多语言,用心去守护。
年轻时的“她”,瓜子脸,灵动的眼睛里透露出一个少女特有的自信,白皙的皮肤,脸上始终洋溢着淡淡的微笑,每每与“她”,躺在床上看旧时的照片时,我总是会撒娇,抱怨没能遗传“她”的优点,但我相信,这就是幸福的样子。前些天,刷简书时,无意间看到,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白天可以有说有笑,晚上还能睡个好觉。
现在的“她”,已经42岁了。这个傻女人,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用在3个孩子上。简单的保养,也遮不住脸上的皱纹了,尽管,“她”在我眼中,永远是最美的,但无可置疑的是,“她”真的老了,睡眠变得格外浅,身体也会经常性疼痛,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她”再也说不动我了。图书馆里,微弱的哭泣声打乱了我的思路,当我试着去寻找那个声音时,眼睛不知何时满是眼泪,这时的我,才发觉那个声音是属于我的。也许,大家好奇,“唠叨”不是我们最害怕,最烦的吗?不可否认,叛逆期的我,会跟“她”顶嘴,简单来说,她说什么,我都会反着来。后悔药,一向都是无价的,我也没有办法让自己回到当初。总说,付出与回报是对等,傻女人,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3个宝贝一定,一定会用毕生来照顾你的。
我与“她”一见钟情,但后来的日久生情让我彻底沦陷。在我眼中,“才华”不仅仅是学识,更多的是情商,智商。与我闲聊时,常常会谈及到一些旧事,例如,从小学业优秀的“她”是老师,邻里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每当“她”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淡淡的微笑,是我毕生难以忘记的,因为我知道,“她”对校园生活是充满好奇与热爱的,我对不起“她”,因为我无能,不能替“她”实现属于她的愿望。谈起“她”,我总是特别自信,情商高,简单说,也就是好人缘。朋友多,因为“值得”,总觉得,因为“她”的缘故,我杀价特别厉害,嘴也还算甜。
歌颂平凡, 一两句是说不完的,恩重如山 ,听起来或许不自然,回头去看,这是说了谢谢,反而才亏欠的情感,“她”给我的不多不少,足够我在这年代奔波,足够我生活。我愿陪你度过漫长的岁月,愿听你把故事讲完。
妈妈,你的女儿,希望听你一直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