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交往之中,金钱的来往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很多时候借钱容易,还钱难。借钱时各种好话说尽,但还钱时却装作没事发生,反而要债主求着追着要钱,而且往往追回全款的机率还很低。更加严重的是,有些欠款人在借款到期时“玩失踪”,让不少债主吃闭门羹。那么如果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个人总结了几点办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1、找不到欠款人,可以去人民法院去起诉,在法院受理后,欠款人不出庭或者是下落不明,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有规定说明,会以缺席判决。如果欠款人有担保人,欠款人跑路了,可以带担保人一起起诉,例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2、可以去平台悬赏,找不到人,平台悬赏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悬赏往往是针对欠款人身边的熟人,悬赏金额大了,总能获得一些线索。对于这种欠钱不还的人,给债主提供线索,一般也不会内疚。
3、对于找不到人,在申请起诉,法院受理判决后,害怕欠款人财产转移,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这个是指人民法院在有利害关系人起前或起诉后,为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避免财产遭受的损失。对借款人的财产有争议,采取限制当事人的处分强制措施,在一般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人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不会拍卖。
4、如果是有特殊的情况,债权人可以申请先给予执行,这是在法院终判决之前,为解决债权人的个人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所需,承担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判决中所确定义务的一种措施。
5、支付令申请,即督促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
欠债还钱是理由当然的,借贷关系不会因为债务人的下落不明而消灭。在具有诉讼时效时,找人的同时,也要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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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借出去的钱,要做好收不回来的准备,亏吃多了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