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我正式收到了人事部的入职通知。
当时我在人声嘈杂的火车站站的笔直的,生怕因为信号不好而错过对方的任何一句话。
“请问月薪是…好的好的…”
“那我的住宿呢?是供吃供住吧。好的…好的”
表面冷静的一逼,但内心却和猪圈里待宰的猪羔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知道我即将离开混吃等死的日子,并且我没有办法再靠卖萌从我爸那儿拿来一分钱了。
那些可以靠当咸鱼都能长肉的日子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倒下了。
我将可以入职的消息告诉给程女士的时候,她好像变成了一只吸多了猫薄荷的短毛猫,上蹿下跳好像中了美容院的终生美容卡一样。
她开始不断地给各种亲戚打电话,“哎呀,赵二要走了啊!对对对!四号咱们正好明后天出来吃饭啊。”
“琳琳啊你妹妹马上就要走了,明天你俩上街看看有没有好看的衣服多买两件儿,要贵一点儿的,那边的人穿的都好。”
后来她给我订票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了,按住她的手,问她你老哆嗦什么呀?
她只是讪讪一笑,没想到这么快就走,你看我这不还有点儿慌吗
然后说开我的手自顾自地又开始打电话。
我父亲从头到尾没吭一声。
但我听到了,即使隔着一间大屋子,仍清楚的,叹息声。
自从我离开的日期确定后,我们家总是处于一种奇异的既客套又温馨气氛。
先是程女士每天都温柔的把我叫醒,然后又和蔼可亲的态度提醒我,吃完饭务必将锅刷了,把凉台晾了一周已经落灰的内衣收了。
如果不是她的深呼吸和白眼儿不那么明显的话我几乎就要相信她终于记起来我是她亲生女儿的事了。
直到最近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两口子用一种商业互吹的口气吹嘘,我是多么让他们骄傲的存在时,委婉地提出,我真的不需要这种虚假的塑料花亲情。
程女士听闻后,委屈地摊了摊手,可是你马上要走了。
那一刻我真的有一种即将死亡的错觉。
我从不觉得我是他们两个口中多么好的人,虽然他们总是这样昧着良心的夸赞我。
程女士有一年拍着我的头用一种无比庆幸的语气跟我讲,你没有长成一个人渣真是万幸。
说实话我是做过很多让她血压升高的事情。
我记得初二那年我交到了人生中第一个男朋友,明明是第一次但是我却熟练地犹如已经结婚了30年一样,流氓气质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就凸显了。牵牵小手亲亲搂搂是从我开始的,奇怪的是长大后反而没有了这种勇气。
每次放学回家都是小男友领着浩浩荡荡的一大批队伍守在我身后,我横行在马路中间,嚣张到恨不得在脑门上贴上“老大的女人”。
我猜,当时的我在路人眼里应该真的很欠揍吧。
稍微长大一点后,我拥有了自己的零花钱。终于结束了漫长的每天半夜起床去程女士屋在易拉罐儿里偷钱的日子。
我开始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但我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互相撕扯着头发用力的犹如上辈子就欠下了彼此互相折断翅膀的深仇大恨一样。
直到冷静下来了后,在脑海里搜索刚才揍得那个人名字叫啥来着?
我当时应该是太寂寞了,只是觉得大家彼此叫嚷的那个气氛让我觉得心安而已。
就像有的人只有开着电视才能睡着觉一样。
我当时认识一个非常厉害的大姐头,直到现在她也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大姐头,只不过她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妈了。
大姐头每次打人之前都会吃一袋辣条,她说这样火气比较旺,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给她买辣条。
初中那三年我几乎背熟了所有辣条的牌子。
周小玲最深得我心。
大姐头当时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直到现在我都印象深刻。
她说,混就不要怕,怕就不要混。说完淬了一口痰就像一个英勇的战士一样冲进了人群里撕扯着所有长发的姑娘。
这就是我为什么留短发的原因。
因为那句话太帅了,所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的QQ签名都是它。
我至今仍觉得非常有道理。
初三那年我开始接触到了韩流明星,我开始买各种明星同款,跟着韩国偶吧一起穿吊裆裤,并且真的穿了好久好久,我现在再翻出那种吊裆裤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羞耻。惊讶于自己当时惊世骇俗的审美。
裆真的太大了,就好像揣了五斤屎一样。
裤裆藏雷,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我。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孩,觉得他白白净净温柔的不得了。但时候好多男孩子不喜欢他,说他是娘炮。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理解,难道只有整天拽着女孩子小辫子,然后往文具盒里扔蟑螂的男生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吗。
人生第一次也有了喜欢的人而发生了重大的转折。
我开始踏入美妆区,正式成为了氪金少女。
我开始购入各式各样的,眼线膏,眼线笔,粉底液,眼影 ,腮红, 睫毛膏……他们分别来自于不同的野鸡品牌,我开始大手笔的往脸上涂抹,每天花的跟杜十娘一样的去上学,再给我两把红缨枪,我应该可以唱一首刀马旦给你。
我听许嵩的歌,听他唱你的城府有多深,听他唱灰色头像,听他唱断桥残雪,听他唱玫瑰花的葬礼。
我开始看郭敬明的书,就是那种45°仰望天空任悲伤逆流成河的疼痛文学,并将自己带入其中,感觉自己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全天下都特么是负心汉。
我把原本宽的能塞进去两袋面的校服裤子改成了收到可以凸显出我内裤轮廓的样子,穿足有十厘米高的松糕鞋,并觉得自己是走在时尚前端的Super dancing queen 。
现在再回头看看自己,我觉得自己就是葬爱家族的元老级成员。
硪寔嗰乖小孩,⒈直快乐,吥偠寂寞,卟喓悲伤‖
嗯。
高二那年我开始到了,骑自行车穿越城市的各种小道,我喜欢边骑车边唱歌,就是两边路过的行人都拿你当精神病看的那种唱法,我觉得我后来能在歌唱比赛上拿奖,纯粹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高中那一年我跟我爸打赌,我跟他说我可以骑车走出南岔,并且完整的骑回来。
后来车是完整的回来了,我并没有。
我刚出门两个小时就下了瓢泼大雨,我在骑车过山道的时候轮胎转进了沙子。
我飞出了两米远
我摔得有好长一段时间生活不能自理。
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怀疑我并不是赵明的亲生女儿的。
他来接我的时候真的笑的太大声了。
啊我高中的时候交到了不知道第几任的男朋友,他是真的很喜欢我,我也真的很喜欢他,我也第一次尝到了真正的恋爱的滋味。
我那个时候逃学,翘课去歌厅唱歌,被班主任发现,被我妈堵在校门口,但是当时曾女士出乎我意料的非常沉稳的送我回了家,并且深沉的与我恳谈。
谈了什么我真的忘记了,只不过他哭的真的很厉害。
没多久我就跟那个男朋友分手了。
当时我说了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已经忘记了,但我知道如果不分手程女士会哭的更厉害。
后来我好像经历了跟所有人差不多的青春期,不断的逃学,然后私吞补课费去花天酒地,大手大脚的买衣服,买化妆品,买零食。成绩永远是吊车尾,被班主任没收了无数的手机。
收到手机,我有一个神器,是高中所有班上同学都认可的神器。
一个拥有强大功能的诺基亚。
它网速巨快,堪比WiFi。每个月只需要交十块钱。看小说犹如神助,每一位追过大主宰的男同学几乎都借过我的诺基亚,它占地面积小,又不起眼,绝对不会被老师发现。
我把它藏在了眼睛盒里了,如果班主任真的有认真看监控的话,看到一个每天抱着眼镜盒傻笑的智障儿童。
高三每一次模考,我都要赶在中午打开电脑登录QQ,在各类模考答案群里找到对应的答案,并且八九不离十,这就是为什么我高三每一次模考成绩都在中等水平的原因。
这是我学生生涯中最兢兢业业的抄袭。
大学之后我连小抄都懒得打了。
使惯了智能手机后,我在今年又找到了那个小诺基亚,我发现我已经不怎么会使它了,并且感觉屏幕上的字小到我已经看不清楚了。
我当初是怎么抱着它看的那么开心的呢?藏在书桌堂里都能看清楚剧情。
又是一个倒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