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上大二的时候遇到一个奇葩房东,我和朋友两个人从原来都宿舍搬了出来,打算一起住,由于是第二学期,基本上不会有很多宿舍出租,找来找去就找到了这个宿舍。
我们先前跟房东早早说好了,我们要租一个两人房,对方说可以,刚好大四的学长毕业了,搬了出去,那个两人房就空了出来,一直没人租,房东让我们先交定金,我们当时想着反正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其他宿舍,交就交吧!
没想到,定金交完,暑假的时候,房东突然跟我们说,那个两人房要给他们亲戚家的孩子,让我们去跟大四的学姐一起住四人房。
但是我们要是按照房东这样安排去住四人房的话,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从之前的宿舍搬出来,之前宿舍几个人玩得都挺好的,而且宿舍环境也比这里好,如果我们搬出来还是住四人房,环境还没有之前好,那我们搬出来的意义何在?而且我们还交了定金了的,但是对方明显不讲道理,放下话说爱住不住,不住就搬走。
我这脾气瞬间就上来了,我说行,我们不租了,定金退还给我们。结果对方说,不可能,定金是不可能退的。
我瞬间就无语了,要不要脸,违约在先,不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定金已经很好了,结果对方居然不要脸到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