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常常见到一类浑浑噩噩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却毫不在乎。唯一认识的人就是别人眼中的自己。他们已经失去沟通的能力,终日言不及义;一脸伪善,见不到真情流露;除了无聊至极的感觉,早已无法感觉真正的痛楚。我们可以用两句话来形容这种人:一是他们丧失了天性与个人特质,而且无可救药;再就是他们并不比芸芸众生更高明。
看到弗罗姆(Erich Fromm)的这段话,我就很想问问自己,什么样叫真情流露?什么是真正的痛楚?
如果我受委屈了,这算痛吗?如果我失恋了,这算痛吗?如果,我和朋友绝交了,这算痛吗?
是不是说,看到父母亲人离开了,这就是痛?是不是说,看到地震之后的悲惨景象,这就是痛?是不是说,看到国家的主权被人侵占了,这就是痛?
我已经无法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