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

      最近地摊经济很火爆,也解决了很多人的经济问题,但是在农村我们大家称作“赶集”赶集是我国农村自古以来就有的习俗。

      古代人进行物资交换时,由于买卖双方没有规定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又没有统一的标准,往往有一方吃亏。因此人们都希望有一个定期的公平合理的交换场所。汉代初年,陆贾(gu三声)和陈平这两位著名的政治家通过官府明令规定:各村镇每旬逢“三、六、九”或“一、四、七”或“二、五、八”可以上集市进行物资交换,集市上设有公证人叫价评议。这样就形成了原始贸易市场。后来人们就把上集市进行物资交换称作“赶集”。

      赶集一般多数都是在上午,极少数会在下午。大家都会在集上买到自己需要的,也有的会把自己家种的水果或者蔬菜吃不了的拿到集市上卖,基本上和现在的地摊经济差不多,甚至还丰富衣、食、行都包括了,赶上农忙还有卖农具的。

      其实不管是地摊还是赶集都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也增加了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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