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酒鬼。
他每天起床要喝二两,我不敢加上起床的时间点,他没有工作,有时候一夜不眠,有时候一睡几天。
中午要是吃饭的话,二两的杯子他要来个两三杯,不吃饭的话就是对着瓶口一顿吹,吹了多少算多少。
晚上就是开闸放水一般一夜都有酒作陪,喝到想停他才停。
我没有态度,我不敢有任何态度,跟着他的时候我都会习惯,除了晚上的日子难受一点,其他时光他都是疼爱我的。
四五岁的时候,我是胆子特别小的那种小孩,能瞪着昏暗灯光里黑黢黢的大蜘蛛看它拉着长丝一上一下一上一下看一个通宵,我不睡觉,生怕它趁我睡着把我裹成一个木乃伊。我不敢动,怕我一动它“腾”地一下窜到我身上张着嘴咬我让我身中剧毒。就再也看不到我的父亲啦。
他喝醉了,妈妈骂骂咧咧他却笑容鸡贼的跟在她身后,食指随着她起伏的音调戳着她后背的空气指指点点,学她的口吻时不时龇牙咧嘴的冲我笑,我也跟着一起笑。本来是特别严肃的场面弄不好爷俩都得跪搓衣板,这样一来,气急败坏的女主人也就又气又笑的随他们乐了。送走了忙碌干家务的女主人,他吱呀呀关上主卧的深色玻璃推拉门,冲我打出一套拳法最后收尾打个盘脚坐在地上,高深莫测。轻轻睁开眯着的一只眼,命令我。
“过来。”
我就像那抗日片里的走狗小翻译鞠躬哈腰的趔到他身边。
他一把把我拽下坐在他对面,跟着他一样打个盘脚。
他清了清喉又说道。
“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要这样吗?”
我遥遥头,脸上还挂着一堆笑等他下一秒变成魔术师一样。
“人生总是要舍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一些东西,可是得到的东西最后不一定是你想要的。就好比我,倾尽所有对别人好别人会尊敬我爱戴我,可那都只是一时的。真正要别人尊敬你,有钱是不够的,你还得有权,让人不得不服你。”
说完他低下头叹了口气。
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是却深深记得他说了什么。
他又说:“人生是有取舍的,就像你看你的小脚趾,它一点用也没有,可是它却长在那里成了你的负担,你要多养活一块肉,如果我们把它锯掉也不会死只会疼痛一会,不影响任何东西。”
我觉得他在开玩笑,哈哈一笑,反正我真的听不懂。
他起身匍匐着到柜子里拿出一把剪刀,指着自己的小脚趾。
“我现在把它剪断,等下帮你剪。”
我似信非信,鄙夷的看着他。
“要不你选一个地方我们一起把它剪掉,你看这怎么样。”
他揪着自己的唇珠,剪刀在嘴边来回笔画。
我摸摸自己的唇珠,别人看见我们两都会说,一看就是爷俩长得一模一样。而且我非常爱学他,每次哭着闹着去理发店,理发师见我实在哭闹不停,问我,想剪长头发还是短头发呀?我说长头发,理发器就无奈的走开,想到不能跟他一样了!立马剪短。一样中分,头发黑亮,搭在脸颊两边尤其潇洒,我特别喜欢看他梳头的动作,盯着镜子一丝不苟,跟《阿飞正传》里梁朝伟梳头的长镜头一样享受。
他拿着剪刀在我嘴边晃悠,揪着我的唇珠就像手起剪刀落,马上就要帮我剪掉。
又掰着我的小脚趾,肉已经陷在剪刀里才我才真正相信了他要用剪刀剪我的肉。
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在劫难逃的感觉。
我认真的想了想,剪了唇珠明天上学同学都不知道又会给我起什么名字,还是剪脚趾吧,不穿凉鞋都看不出来。
“剪...呜呜...剪脚脚趾。”
他皱着眉头,眉间的肉就像第三只眼睛,沉重的叹口气,正式把剪刀架好,脚趾到位,准备行刑。
我完全被吓蒙了,嚎啕大哭。
这一哭引来了忿然作色的女主人,一阵踢打叫骂,他大笑不止。
最后好不容易停下抽泣,停不下抽。足足抽到大半夜直到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