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对于流浪的印象,最初来自于三毛的《橄榄树》。那时候对歌词的寓意和背景一无所知,只记得最后的歌词——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为什么流浪 远方
为了我 梦中的橄榄树
后来走的地方多了,看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也多了,其中不乏真正的流浪汉。于是流浪这个概念变得具体,而不仅仅是诗意。
在旧金山市中心行走过的人,大概都对满街的流浪汉有印象。是的,这座城市来往着硅谷精英,也因为其四季如春的气候,是众多流浪汉的常驻地。
开始坐公交车后,接触流浪汉的机会多起来了(这里定义的流浪汉,不是乞丐,只是穿着打扮特别不注意卫生,当然经常会扣个大桶当街表演打击乐赚点钱,没有长期工作可是不代表身无分文,喜欢游荡在街头,往往露宿大街的人)。有时特别排斥,因为公交车上总有一种驱之不去的尿骚味(旧金山公交车上若是流浪汉硬要上来,一般也不会赶走)。可是除去卫生这点,观察人还是非常有意思的。比如我刚刚正坐在Van Ness的公交车上,对面坐着一对流浪汉打扮的情侣,都背着脏兮兮的大包,挂着一大号Aquafina塑料空水瓶,男人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女人梳着脏辫,脸都晒得黑红黑红的。似乎一身家当都背在身上了,军绿色和橘红色的大衣感觉已经一个月没洗。女人的靴子两只颜色不一样。两人偶尔说几句话,大多时候在对视,在我们交集的几站时间里,男人牵过一次女人的手,女人笑得很开心。
三个并排座位,男女各坐一边,中间趴着他们带着的汨罗猫,懒洋洋地占了一整个座位。流浪汉的标配一般是流浪狗,猫算是特殊了。时而眯着眼,高冷,但是友善。一个黑人小女孩试探性地去摸了摸她,并没有攻击。阳光很好,洒在座位上。虽然还是很脏,还是有种怪味,可是突然觉得画面很美好。
旧金山政府是以这么多流浪汉为耻的。因为流浪汉带来了很多不稳定因素,包括卫生问题和城市治安。流浪汉最多的Tenderloin地区,就在城市主道Market Street街附近,再旁边就是金融区。造成问题的本质自然是越来越高的房价。然而,若是本着存在即是合理的态度看,流浪汉也不一定是被动不得已才选择流浪的。
我是大概永远不会选择这样的生活的。自由和流浪是有代价的,我永远无法放下自尊心,放下舒适的生活,放下家和亲人,放下责任。路上遇到流浪汉我还是会害怕,还是会避开。因为我们不是一种人。可是还是会在心里默默欣赏这种存在方式,不用看别人脸色,不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带着所有的家当,说走就走,四海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