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张行车记录仪里的一帧照片,秋高气爽、阳光明媚。
3秒钟后将和一辆逆行的电瓶车,迎头相撞。
我提前1秒刹车。
我刹停了,电瓶车没有。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刹。
他的脑袋一直在往后看。
逆向行驶,横穿马路,不看前面的车,却把头扭向了身后。
交警也这么问,
他说,在看后面有没有车。
事发后,我的行车记录仪里的SD卡,被交警拿走,当时读卡器没有随身带,所以视频也没看,提心吊胆了两天。第三天一起去了交警队,
他和我约的是10点,他9点到,先看了视频,我不到半个小时后到,没看视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写案情陈述。警察没给我看视频,直接也让我写。
写完后,交警开出了事故认定单,他全责,我无责。
他来的时候带了尬小孩,三四岁的样子,出警队大门时,怯生生地叫了我一声爷爷,小孩很无辜。
我提了车,前保险杠掉下了一半,拖在地上,本来想叫拖车,4S店的说拖车费对方以后可能不认,先看看再说。
期间,我仔细研究了一下,问停车场老板要连根绳子,栓起保险杆,慢慢地开到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