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亲情是最可贵的情感形态。广大党员干部应过好亲情关,做到严私德、明大德、守公德,增强党性修养。
(一)养亲不弃亲。亲情是人不可或缺的精神要素。在亲情的作用下,人们在生活上得以相互依赖,在物质上得以相互扶持,在精神上得以相互支撑,党员干部也不例外。常言说,家是温暖的港湾,而亲情就是滋润人精神世界的和风细雨。党员干部要过好亲情关,就要履行好养亲的义务。首先,是赡养好长辈亲属。要规划好生产与生活,通过辛勤努力和工作,不断改善亲属的物质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其次,要履行好对晚辈的抚养教育义务,为晚辈的学习、成长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教会他们知晓“父兄不可常依”的道理,引导晚辈自立自强,习得为人处世的本领。再次,要始终做到对亲人不离不弃,从经济上的赡养、生活上的照顾、情感上的交流等方面履行好责任与义务,营造和谐向上的亲情氛围。最后,要引导亲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对物质的单纯依赖,使亲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得到提升,使家庭成员得到全面发展。
(二)爱亲不溺亲。“亲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倡导亲人间相亲相爱、相互关心、相互体贴,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但只要有亲人相伴或在亲情的滋润下,身心就会变得轻松愉悦。党员干部在生活中要关心亲属,关心亲人的生活、学习、成长,用平日的嘘寒问暖传递对亲人的关爱,用体贴入微的细致关怀感动亲属。与此同时,党员干部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要能识别亲人行为举止间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尽早发现,及时纠正亲属行为处事方面存在的缺点、不足。小恶不纠终成大患,党员干部切不可对亲属言行上的问题视而不见,不了了之,绝不能袒护亲属,否则,会为日后的隐患埋下导火索。在中国人的人伦谱系中,珍爱亲情还是人伦关系的起点,千千万万个人伦亲情的和谐顺畅有助于社会范围内各种关系的融洽。《孝经》中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到对亲人亲爱有加,更要把人民当亲人,将爱亲之情升华为对百姓的大爱。
(三)敬亲不畏亲。“敬”意味着尊敬、礼貌、谨慎、不怠慢,就是要在与亲人的日常交往中做到行止端庄、谨慎、彬彬有礼。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突出特点就是注重亲属之间依礼而行、行止有矩,倡导亲人间礼敬有加、相敬如宾。现实中,与亲人相处难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所以,党员干部要掌握好与亲属相处的“度”,就是要在生活中待亲以礼,做到礼敬亲人。这包括尊重亲人的想法,尊重他们独立的生活,尊重他们对人生和事业的规划,等等。与此同时,党员干部要提高警惕,不能为“枕边风”“桌上语”“家中话”模糊了公私界限,要能果断拒绝亲属的无理和过分要求,并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以事虽小而不防之,则必渐大;渐而不杜,必至于不可杜也”。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防微杜渐,不能因畏惧亲属而放松了对底线的坚守,要敢于较真,防止看似家庭“小事”的发生,决不能允许亲属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不当利益。“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党员干部能自觉做到礼敬亲人,自然就能够铸就过硬作风。
(四)教亲不纵亲。“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亲人间有关爱、有温情是理所应当的,但不能因此而缺少对亲人的教育引导,重视亲情与珍视亲情绝不能取代对亲人的训教,只爱不教和慈而不严的亲情观是不完整的。所以,党员干部要重视对亲人的教育引导。“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党员干部对亲属的日常生活行为及其后果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因亲情作用下的亲昵和简慢不拘礼节而淡漠了对亲属行为的理性引导。生活中,要避免“饮食运为,恣其所欲”的纵亲行为,时刻把教育引导摆在与亲人相处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引导使亲人形成向上向善的人生追求,使他们形成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生活中,顾忌到亲情,一些人不容易做到对亲属及时施教,这实际上是对亲人的不负责任。“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因而,教育亲属不能一味慈眉善目,必要时要“红红脸”“出出汗”,唯此,才能令亲属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