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想为”劲头。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将村干部报酬、生活补助、村办公经费作为村级运转经费保障重点,合理确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建立阵地配套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对村办公室等村级阵地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改善办公条件,提供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硬件设备与工作环境,同时强化考核评价,营造村干部“想为”的环境。
二是要拓宽村干部选拔范围推进干部全职管理。要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模式,在配备乡镇领导班子时适当增加名额,从连续多年工作成绩突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公认的优秀村书记中选任。对因年龄、学历等原因不具备条件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或者给予一定待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参政议政力度,推荐提名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
三是要进一步探索离任村书记养老保障新机制。对于村任职时间较长、贡献较大、因公致病致残、现在生活相当困难的退休村干部,乡村两级应予以特殊照顾,在民政部门救济金中予以重点解决。进一步促进离任村干部待遇的科学性,积极探索村干部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增长生活补贴。建立精神关怀制度,让其离岗不离党,定期组织离任村干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