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学,妈妈告诉我有两个好消息,然后妈妈让我猜,那两个好消息到底是什么呢?我猜呀猜呀,也没猜着,最后还是妈妈告诉了我,一件是阿姨给了我草莓果酱,那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另一件是楼下的阿姨和哥哥要请我吃汉堡,(哥哥和我一个学校,上二年级。)这可真是一个惊喜呀!
到了麦当劳,刚进去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要吃什么呢?因为那里面的东西太多了,最后阿姨选了我最爱吃的板烧鸡腿堡和美味的番茄酱薯条,冰块可乐,还有我超爱的鸡肉块儿,这些都是我最喜欢的,我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我在想阿姨为什么要请我吃汉堡呢?我跟阿姨说:是不是因为我考了100分呀?阿姨笑了,妈妈也笑了。
吃完饭,我跟哥哥在餐厅的过道上玩起了枪战,妈妈赶快把我叫过来坐下,我心里好讨厌妈妈,妈妈跟我说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会影响别人用餐。妈妈回家还帮我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个与分贝没太大关系,只要是影响了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娱乐,就是违法的。我明白了我的行为是不对的,我要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识,我可不能做触犯法律的事情。妈妈说如果没有了自由,一切都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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