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合作社众筹的思考(一)

         农民合作社是根据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从其定义来看,农民合作社具有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性经济组织等特点,天生就具备众筹的诸多属性。

        农业众筹目前主要有农产品众筹和农场众筹等针对具体产品众筹模式,而众筹农民合作社实质是对农业生产有关的一系列技术服务销售信息服务的众筹。

由此,笔者认为相关的农民合作社众筹可以通过下列2个层次展开。

1) 面向社会公众众筹家庭农场项目,建立法人企业。

2)面向家庭农场法人众筹农民合作社项目,建立法人企业。







众筹在农业领域出现,势必会重新重构传统农业产业链环节。


中国式众筹有两条线:生产经营线和股东线 ,要注意两线的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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