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写写文章,偶尔也看看书。写写文章就发表发表自己的一些意见,或许没有什么哲学道理,但可能也有一定的道理。正如罗素所说:对伦理的问题无法做科学的辩护。王小波也说:“我以写小说为主业,但有时也写些杂文,来表明自己对世事的态度。作为一个寻常人,我的看法也许不值得别人重视,但对自己却很重要。这说明我有自己的好恶、爱憎,等等。假如没有这些,做人也没什么味道。”
在我看来写写文章就属于自己的一种自由、一种快乐,是没有人可以剥夺我的这种自由与快乐的。一次我对朋友说:我昨天发表了文章。她对我说:要少说点。对此我感觉很是莫名其妙。
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像你喜欢吃红烧肉,而你对别人说你昨天吃了几块红烧肉,但是那人对你说少吃点,这样的话你一定会感觉非常郁闷吧!就算我吃的肉味道不好,可是你也不应该这样说吧!
我现在基本上每天过着早九晚五的日子,每天晚上回来也很少有时间看书,有时在网上看几篇好文章,然后便灵感大发,于是便提笔大发感叹。我记得有人说:不应该看过书就急着发表意见。可是如果你吃过饭后就想上厕所,但别人说这样不好,或者不让你上,你会有何想法呢!我的想法是就是:老子想上厕所,这关你屁事,又不是上你!
钱钟书在《写在人生的边上》一书的序里面说:“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假使人生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一大半作者只能算是书评家,具有书评家的本领,无须看得几页书,议论早已发了一大堆,书评一篇写完交卷。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的浏览。每到有什么意见,他们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写一个问号或感叹号,像中国旧书上的眉批,外国书里的Marginalia.这种零星随感并非他们对于整部书的结论。因为是随时批识,先后也许彼此矛盾,说话过火。他们也懒得去理会,反正是消遣,不像书评家负有指导读者、教训作者的重大使命。谁有能力和耐心作那些事呢?”。我认为我便是钱先生所说的那种消遣者。我写文章只是自己的一种乐趣,一种思维里面的乐趣。王小波说:假如有人说不思维才快乐,我只有摇头,却无话可说。如果有人这样说,那么我也只有笑而不语了!
以前问过一些人有没有兴趣爱好,可是回答的却是没有。这些人是很可悲的,因为他们除了吃饭睡觉等等一些事,然后就无事可做,哪怕就是发呆也是一种不错的事情。很庆幸我还有着一二兴趣爱好,当人生腻时,就加点佐料来调调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