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路上把一纸箱从车上搬下,史大妈捡起就走,那人呼喊阻止未果,骑车去追,不幸发生车祸被撞身亡。法院宣判史大妈赔偿三十万元钱,这事怎么看?
我认为有责任,这种事情太普通了,在我们楼下小区,你敢扔个垃圾,就有大妈敢翻个底朝上,也装不回去,任其放在那里发臭。
若是你敢在楼下放点东西,大妈都敢问都不问拿走回去用。
这种行为叫什么?叫捡吗?如果人人都这样,路不拾遗的品德想都不用想,都成为童话了。
这件事大妈的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箱子掉在路中央,未破未烂,完好无损,是个正常都可以联想到,应该是别人不小心掉下来的,如果真的挡住了车行,应该放到路边,不占行就可以了,往自己家里捡,那是什么行为?
二、箱子的主人在后面大声叫喊,当时就应该停下来,归还失主,而这位大妈不但不停,反而跑得更快,这就不仅仅是窃了,简直就是抢,没有她的原因,失主不会出车祸,这件事的因就在她身上。
三、一审无罪,是因为家属本来只想让大妈道个歉,赔偿一些丧葬费,结果大妈拒不道歉,还把责任失推得一干二净,所以二审才会有如此高的赔偿。
有的时候,当事人为什么就不能明白,因小会失大这个道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
这件事也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占用不属于自己的物品,遇到事情要勇于面对,不要想着逃就能一了百了。
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每一个小事都构成了一个因果,最后无法收拾,当然人是没有预判能力的,那么把事情提前解决,防患于未然,不要以为自己年纪大了,可以倚老卖老,否则结果难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