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
第24回 商周时期的哲学思想(L)
周朝建立之初,需要从理论上解决一个自圆其说的问题。
以前上天授命于殷,为什么现在又授命于周呢?天命难道不可靠吗?
周朝统治者一方面继承“天命”思想以维护统治,一方面又用“德”来解释天命,为周朝的统治辩护。
周的统治者说:商朝的先王能够崇德,所以能受天命;后来的王却“不敬厥德”,对“德”不重视,因而天命就失掉了。周之所以能够取得政权,是因为周文王能够“明德”所致。
通过这样一番解释,把周所以能受天命的理由算是说清楚了。
不过,周朝统治者既然以德治作为标准,就相对减弱了天命的神秘意味。因此,周朝统治者对被征服的殷人及其他氏族奴隶,虽极力宣传周的统治是受命于天,却不得不强调:“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意思是说,做国王的要崇尚德政,以德行事,这样才可以求得上天的福佑,保持王位长久。
周朝统治者深刻记得殷商灭亡是由于奴隶们“前徒倒戈”,倒转矛头反对殷商奴隶主促成的,不得不引以为戒。
从殷商提出永恒的天命观念,到了周朝就发展成了“天命靡常”的观念,这是周统治者汲取商朝灭亡教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