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的笑笑不在了,我的笑笑也不再笑了。
我的小名叫笑笑,我听我姥姥说,我出生的时候就啼哭了一声,其余的时间都在笑。
我大概是无法考究这话的真假了,但在我不算清晰的记忆里,我小的时候的确特别喜欢笑。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吃喝拉撒样样不差,甭管遇到啥事儿,我都觉得世界是美好的。
可是现在,我长大了,我身边也没有人再叫我笑笑了。
我突然发现,以前的时候不是我太乐观,只是我被保护的太好了,从没有遇到过什么像样的困难和挫折,大约最大的挫折就是驾照科二挂了吧。
认识高先生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首先,他符合我这个外貌协会一切关于花美男的幻想。他清瘦,高挺,白皙,五官虽然谈不上帅的不可方物,可却带着一股桀骜和坚韧。
原谅我的文风有点歪了,可能是最近读总裁文读多了。
但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穿着白衣黑裤,一身西装站在我的面前,那一天,我仰视着他,仿佛在仰视着我崇拜已久的男神。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肉体,这一点我不否认,可我爱他,却不是。
他正直,善良,幽默,有责任心。没错,现在的我就是叶璇,脑残一样地夸着自己的小墨先森。
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好。
我咳嗽两声,他会察觉到,买烤地瓜的时候多买一个烤梨。
我做梦说梦话叫出哈根达斯,第二天早上哈根达斯就放在了我的眼前。
我学车抱怨晒,他会精心挑一个价格不菲的太阳伞。
诸如此类,在我们在一起的这五年的时间里,太多太多了。
在我心目中,最浪漫的爱情在不外乎如此了,这世上最幸福的人也不外乎是这样的了。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篇秀恩爱的文,那你就图样图森破了。
老天爷真的很爱嫉妒人。我猜他一定是太嫉妒我们的幸福了。
心脏病,乙肝,肝硬化……
关于这段痛苦的回忆,我不想再多说了。
抱歉,并没有深爱与坚守。
我只是记得父亲近乎疯狂的反对,我只是记得我和高先生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只记得那一夜我躺在他的身边哭了整整一夜以至于第二天眼睛肿的睁不开,双眼皮跟刚割的一样。
高先生说,我好可怜。
他想了一会儿又说,你也好可怜,好不容易找了个男人,还是我这样的。
我拼命的哭。
你这样的人特别好,特别好。
我也分不清最后的最后,我是接受不了你的病,还是因为你的隐瞒,所以才离开的。
我只是觉得很累很累,我希望你好好的,希望你能找一个比我好的人,不再有那么大的压力。
十三岁初识,十八岁在一起,二十三岁分开。
我们已经纠缠了整整十年。
十年啊,真的不甘心。
可不甘心又能怎样。
十年一梦,终是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