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听到了杨千嬅的《再见二丁目》特别喜欢歌词“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搜了一下果然是夕爷的手笔。林夕仿佛有一种魔力,他能抓紧每个人心中最脆弱的地方,带着我们或怀缅,或告别,或想念。夕爷是一个温柔的人,相信爱,懂得爱。写下千阙词,换不来一个人,林夕如此,更何况我们呢?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喜欢了八年。我喜欢他的霸气,喜欢他的努力,还喜欢他和他妻子的小小幸福。然而,我以为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值得被温柔以待,都值得被爱。最后,我评价自己,天真。
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刻,我整个人是懵的。休息两天后,我发誓“此生绝不爱上太过闪耀的星。”星星虽美,但终究凉薄。我不能忍受别人 的背叛,所以还是找烟火凡人陪我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