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至今,一直为同学父亲的一系列案件代理,做被告代理人前后有了10多起。一系列案件起因是,合作了20几年同学父亲的朋友,与同学父亲闹翻,同学父亲的朋友作为投资方,听信别人的谗言,认为同学父亲在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损害了公司和个人的利益,誓要将我这个同学的父亲搞到底。
本来这个事情很简单,只要找个第三方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的账目进行审计,必定会水落石出,谁是谁非自然清楚。但是,同学父亲的朋友抱着翻脸不认人的态度,提起了在我看来各种不可思议的诉讼,既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又浪费了司法资源,当然也有律师在里面推波助澜的因素。其聘请的律师是换了一茬又一茬。每一茬的律师即不去了解案件事实又不去公司查看情况,连公司是否在营业、公司会计是否还在等基本问题都答不出来。在法庭上一味胡搅蛮缠,实在是让人恶心,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案件的标的涉及到600多万。我不知道他们收了多少律师费,是一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总之为了那些代理费,他们可以是胡说八道、大放厥词。
上个月助理去开庭,是一个当事人骑电瓶车在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路面摔倒而状告主管部门的案件。主管部门请的律师竟在庭上说我们的当事人是碰瓷。我们尊重对方的释法说理,但是这种有损尊严的说法让人接受不了。我们无法理解面对破相的脸庞、松动的牙齿,怎么忍心说得出口。而且要知道,我们的当事人已经80多岁,夫妻俩是退休干部,月收入2万多,想多活几年还来不及呢,他自己去碰瓷,坑你的医药费?搞没搞错,他多活一天多挣一天高额的退休费,住院医药费而且全报。真的要拜托,不要把你那龌龊的人生嫁接到别人身上好不好,你还在为那几千块律师费折腰的时候,已经注定是失败的人生了。
我们没有理由阻止个人对金钱的追求,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但是,作为律师应该是需要有职业道德底线的,哪些案件可以代理,哪些案件可能委托人承诺给你再多的代理费,也应该深思熟虑下,这个代理费是不是烫手,自己是不是吃得下,就算现在吃得下,将来是不是也得吐出来。
前段时间,在某政府机构律师顾问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有投标律师竟然出到1元的价格,这个律师想去做公益吗?不,他想通过低价竞争进入这个项目,然后建立与招标方的关系,再去赚招标方其他的钱,他这是想钱想疯了。在这个社会,急于求成的人太多。律师也是人,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律师界,有些律师生存一时可能也比较困难。但是,我一直认为,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个行业,就不能一味的唯利是图,不应该沦为金钱的工具,不要自己砸完自己的牌子砸行业的牌子,否则会出大事。也许,执业的困难是一时的,待你熬过艰难期,获得了足够多的经验和人脉,你的生存应该不会成为问题。待到那时,你再回头去看时,你会悔恨当时自己对金钱的追求其实是多么的愚蠢,但有些事实已经成为了事实。
律师不应沦为金钱的工具,而是有尊严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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