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趣案- 你吃了“假”的北极贝刺身

刺身日渐成为很多人的心头好,品类和品质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进步,答主也是一枚生鲜爱好者,但这并不是一个美食推荐帖,答主作为一个司法民工,想从法律的角度和众多吃货们分享一些有趣的“美食知识”,在看多了大鱼大肉、让人垂涎的美食之后,也算是一种调剂

北极贝刺身到底什么样?

北极贝生长于白令海峡和北大西洋冰冷的海水中,是北境之地对人类的馈赠,清澈无污染的海水赋予了北极贝质感细腻、鲜甜爽滑的口感,大家对北极贝的认知往往停留在这样

但真正的北极贝刺身其实是这样


也就是说真正的北极贝白中略有紫红色,烫熟、煮熟后的北极贝是鲜红色,一般来说,由于北极贝生长环境特殊,娇生惯养的身子经不住折腾,渔民往往捕捞后立即预热、烫熟,再冷冻之后销往各地,真正鲜活的北极贝刺身会出现在少量高端日料店中。

被蒙骗了这么久,难道就没有人“揭竿而起”吗?


答案是有的。

全国各地的法院基本都接待过这样一个群体——职业打假人士,这些人敏锐的抓住了这一点。2016年,张家港市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北极贝刺身的案件(江山与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江山在当地沃尔玛生鲜区购买了14包北极贝切片,但他发现,这些北极贝“生鲜”切片的贮藏期超过了国家标准,即《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第8.1款规定:冷冻动物性水产品贮藏期不超过9个月。就此,诉求返还货款,并请求十倍罚金。

不得不说知识就是金钱啊,原告一方面抓住了沃尔玛“欺骗”消费者将熟食假装生鲜的错误,又利用了《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请求十倍赔偿的规定,环环相扣,将了沃尔玛一军。

沃尔玛果然也不亏是长期霸榜500强的老企业,在应诉时以退为进,耍起了老流氓本色,表示其实我的北极贝是能吃的,符合一般的卫生标准,而且大大方方承认我的北极贝就是熟的,根本不应该适用上述标准,既然不适用关于生鲜食品的国家标准,自然也不应该承担十倍赔偿。

而此时法院微微一笑,看来沃尔玛的法务真的用心了,但是火候还不到家,在本院认为部分,法院阐明了自己的观点,《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鲜和冻的动物产品,无论北极贝是生鲜还是熟制,他毕竟也是冷冻产品,所以应当用该标准。另外,原告即使属于知假买假,但本案属于食品药品领域,依然可以申请十倍价款的罚金。

熟制的北极贝在市场上虽然大多都称之为“刺身”,但这并不代表它就是生鲜,因为真正的北极贝刺身成本极高,倘若我们平时碰到这样的商家,以熟制的北极贝当作刺身售卖,而又不想遵守生鲜食品的标准,这个案例不失为我们的一个启示。

(图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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