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来电备注名告知我曾经和这个电话有过,但我就是想不起来因为什么联系过。
接通电话后,一个女生说想租我现在的这间房间半年,不但不住在这里,房租还替我分担一半。我回想起来我曾经向她咨询过租房的事情。
她解释说因为要落户上海,需要租赁合同。我说要和我同租的其他女孩的意见还有房东的意见。她进一步解释说只租赁我这一间房,其他室友的不需要,另外房东那边也同意了,现在需要我同意。
一开始我是同意的,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说我还需要跟房东沟通一下,毕竟我租的是房东的房子。结束电话后,我发了消息给房东,可是他没有回我。既然房东没有回我,那我也只能搁浅。
过了一天,晚上女孩发了信息过来,说房东那边同意了,从08.04开始算租赁,半年为期,她先付房东一半的房租,我再付另外一半。
我并没有马上同意,只是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要房东亲自跟我说能够在这期间保障我的安全。二是要和我签订她和房东合同相同的合同内容,我始终与房东保持一致。因为她在电话里我提到过只给我付三个月的房租。
她同意支付半年为期一半的房租,但是没有让房东出面保障我在这期间因为这件事情带来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安全。
她问我会带来一些什么影响?于是我从百度上搜寻到的一些相关信息发给她,然后她说可以和我独立签订合同,听起来好像挺好的,可是房东还是没有出面。
房东没有出面发消息或者打电话,那么我就不会轻易的去选择同意,在这期间我一直都在强调要房东出面跟我保障说会保障我的安全,可是对方总是没有同意,还发截图给我看告诉我房东同意这件事情。
可是房东并没有亲口跟我说他同意了啊,所以,我还是不能同意。
而这里面存在一个法律问题,我也跟那个女孩说清楚了,房东单方面对她说出的承诺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益处,只有房东亲口和我说的保障才有效用,这样我才可能帮忙这件事情。另外房东和我是签有合同的,在合同期内,这间房他不得私自转租她人,否则就是违背合同,我是可以起诉他的。
和这个女孩子沟通了一个晚上,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房东也一直没有直接沟通过。
一开始听起来她交半年的房租,房间还是我继续居住,好像捡了便宜,然后仔细想想,会发现,房租我付的起,做这件事情我不但没有得到房东口头许诺,还存在不知明的风险,日后若是我办理上海居住证,被人查到有半年居住记录不存在的情况,因为这个而引发很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那我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为什么要做损害自己不讨好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上海辛辛苦苦的打拼,已是非常的艰难,若是因为住处问题而让自己无家可归,那我只能妥协离开上海了,我都不去保护自己,还有谁愿意保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