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与劝服》读书笔记

之前看过《大众传播效果的里程碑》,里面第8章专门谈到了霍夫兰的耶鲁研究计划,而《传播与劝服》正是耶鲁研究计划的主要成果。因此我看大量的心理控制实验时,比读之前的专业书要轻松许多,大致归纳了《传播与劝服》的主线内容如下:

一、《传播与劝服》研究背景

二战结束后,核武器成为现实威胁,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极为紧迫。如何通过精心设计的说服性传播,使人们的信仰、态度、和行为向社会认可的方向改变被提上研究日程。耶鲁计划应运而生。

二、主要观点摘抄概括

(一)研究计划

1.研究传播行为的正确途径应该考察谁,通过什么渠道,向谁,说了什么,产生了什么效果。

2.意见用来指广义期望,态度仅表示某些客体、个组织或符号的接近或回避反应。

当意见诉诸语言,并且是内隐反应时,需要创造条件测量真实的准确真实的反映。

3.刺激-反应理论假设:只有当采取一种新的反应能带来更大的利益时,人们才会改变的他们的态度。

(二)实验内容

传播者(核潜艇等传播话题研究)

1.传播者身上与说服相关的特征氛围两个方面:权威性(代表能力),可信赖性(代表人格)。权威的专业知识与诚实可信的人格是传播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条件。

2.低可信度信源但传播内容本身具有说服力的传播效果随时间推移,负效果逐渐减弱,使传播的观点产生延迟的正效果的现象被称为休眠效果。因此最终比较稳定的长期的态度的改变取决于传播内容本身。

传播内容(龋齿危害研究)

内容效果研究主要分为激发性诉求和说服性论据的组织两个领域。霍夫兰和凯利探讨了3种主要刺激形式:确凿论据;积极诉求;消极诉求。

恐惧诉求.

1.成功的恐惧诉求能够先引发人们紧张的情绪,然后通过提出新的意见和问题的新解决方法,消除受众的紧张感,达到说服的效果。

2.恐惧诉求关键不在于恐惧诉求的强弱,而在于接受者是否认为讯息中多推荐的行为可以解决威胁。但是威胁要素的增加,会相应增加情绪唤起的程度,而过度又会干扰一个人对传播的注意、理解和接受。

3.面对恐惧诉求,受众会依次进行两种评估:首先是威胁评估,其次是功效评估。如果信息与个人无关或不严重,恐惧诉求将不会有什么效果。功效评估的结果,会导致受众采取危险控制和恐惧控制两种不同的对策。如果受众认为讯息中包含的降低或消除威胁的建议容易操作,并且行之有效,受众会接受讯息中的建议,危险控制将占据主导。

讯息的组织形式.

1.两面提示法能产生更持久的意见改变效果。接受了两面宣传的受众对反宣传具有“免疫性”。

2.关于优先论与接近性:最有效的讯息是明示结论,以两面方式提出,讯息先后顺序并无太大影响。

受众(英格兰12队童子军研究)

受众研究包括群体归属的影响、在接受说服性传播时群体的趋同性、个性因素的影响。

群体归属的影响

1.意见改变与一个人对群体成员的重视程度呈负相关。更看重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的人,更不容易“反规范传播”。个人的趋同倾向源于群体归属感。

个人因素的影响

1.智力水平高的个体比起智力水平低的个体更容易说服。对智商较高的受众(学历),寓结论于材料之中更有效。

2.接受两面提示的群体在接受反面意见的宣传后不太容易改变看法,而只接受一面提示的群体在接受反面意见的宣传时,容易产生动摇。

3.攻击抑制型人格(自尊心不强,不能很好适应社会)易受传播影响,比较难说服的人通常具有富有攻击性、不喜社交、离群索居的倾向。

受众反应模式

1.主动参与(在实验中扮演角色)比被动参与(仅仅倾听和阅读发言提纲)更能有效地改变意见。

2.意见改变的保持: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不再自动把一个陈述与陈述者相联系,人们会记住内容,而忘了这些内容是谁说的。

三、思考

我比较感兴趣的部分是第二章,传播者的可信度。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本来是机构媒体的生存基础,但是在如今,时效性被奉为圭臬,新闻报道的事实频频离场。

以刘强东仙人跳为例。2019年4月22日,明州事记发布了两段视频片段。一段配以【仙人跳实锤?明州公寓视频曝光,女方举止亲密主动要求刘强东进入】文字。

在刘强东的报道中,凤凰网、网易新闻、时间新闻、环球网等多家媒体未经求证,直接转发了明州事记的视频,并赫然用上“刘强东明州案被仙人跳实锤”的标题。

新闻应当追求时效性,但是它并不等于不加求证便报道新闻。

当今新闻媒体愈加追求速度的发展现状,实际上反映了2个矛盾:

第一个是,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实际上应该是对新闻事实进行挑选和求证之后呈现的有价值的内容。但价值性内容的呈现需要时间,这明显和时效性相背离。

第二个是,根据霍夫兰的休眠效果,最终影响说服效果的是传播内容本身。在新闻更新如此频繁的今天,虽然有无数次新闻反转啪啪打脸,机构媒体虽然一时受到诟病,但随着人们遗忘速度的加快,负面影响很快消失不见,影响甚微。而媒体在此时又赚足了眼球与流量。

我并不是要批判媒体,只是提出一个问题,在新闻媒体的行业规范和实际操作中,两个矛盾应该如何解决?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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