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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失恋整整六个月零三天了。
我的前女友叫方婷,是我的初恋,我们在一起整整七年,我曾以为将会和她相守此生。她在我眼中是个完美的女性,知书达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之遥,和我一起去香港吧。”
当她平静地说要被调去香港工作的时候,我瞪大双眼,呆若木鸡。那个时候,我在一个IT公司做项目经理,手下管着几十号人。
“婷婷,项目处在最重要的时期,我不能扔下我的同事们不管。”我的语气透着无可奈何。
“你的项目,难道比我还重要吗?”
我竟无言以对。
女人可能很难理解,爱情并不是一个男人的全部。
后来,她去了香港,把她的狗"板凳”留给我照顾。板凳是一只黑色的小土狗,聪明伶俐,乖巧可爱。每次看到它,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方婷。
我轻轻地抚摸着它,“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了,相依为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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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方婷的日子,我变得离群索居。
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日读书,竟出奇的有效率。我沉湎于别人的故事中,暂时忘记失去方婷的伤痛。
“徐之遥啊,不是我说你,你一表人才,大好青年,还怕找不到女人吗?走,喝酒去。”
好哥们儿冯毅约我出去唱歌喝酒,我也无动于衷,一再谢绝。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呆着。
当我极度渴望被人拥抱的时候,我也会去酒吧,来个浪漫邂逅,找个开放美艳的姑娘,去酒店共度春宵。
当激情退却,我的心底却无比空虚失落。
我从来不和姑娘过夜,也不会带她回家。萍水相逢,逢场作戏。
“对不起,我要回家照顾我的狗,它还没吃晚饭。”板凳永远是我最好的借口。
想念拥着方婷入睡的夜晚,没有恐惧,没有悲伤,宁静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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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热得出奇,“板凳”张着嘴,吐着舌头,耷拉着耳朵,失去了往日的活力。
我也热得毫无食欲,看着凌乱的房间,一大堆没洗的衣服,堆得小山似的书籍,呆呆出神。
走吧,我们出去散散步,凉快凉快。
我带着板凳下楼遛弯,它开始活跃起来。正巧遇到了邻居老李,攀谈起来。
“徐同学,最近在忙什么呢,好久没看到你了。”
"瞎忙,做项目。"
闲扯了一阵子,我突然发现板凳不见了。
板凳,你在哪儿?我一边喊着它的名字,一边在小区乱转,仿佛热锅上的蚂蚁。
天色慢慢暗下来,我的短袖衬衫已然湿透了。汗水滴滴答答从我的额头流下来,腿上,胳膊上被蚊子咬了十几个包。然而,还是没有找到板凳。
我有点害怕了,确切地说,是恐惧。万一板凳永远回不来了,万一它被人抓走了,怎么办,我开始胡思乱想。
一直折腾到凌晨三点,我找遍了小区的每个角落,也没有它的踪影。我只能先回家,打印了寻狗启示,张贴到每个单元的通知栏,才洗洗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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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咬的包奇痒无比,我翻来覆去,一夜没有睡好。
此刻,我成为了虔诚的信徒,祈祷老天,让我的板凳平安回来。
早上七点多,我从梦中惊醒了,有人在按门铃。一个身穿淡蓝色连衣裙的女孩出现在我家门口,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十分迷人。她的怀里是我心爱的板凳。
“昨晚我发现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孤零零地在我家楼下溜达,找不到主人,我就把它带回家了。今天早上我看到你贴的告示,把它送回来了。”
"太感谢了,你真是好心人。”这种情况下,遇到漂亮姑娘,让我有点语无伦次。
"哦对了,我叫夏欢,夏天的夏,欢喜的欢。”
我才意识到自己胡子没刮,头发乱得像鸡窝,睡眼惺忪,穿着大短裤,拖着拖鞋。
这就是我和夏欢的第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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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以邻居的身份。偶尔会在小区里遇见,彼此打个招呼,没有特别的熟络。
夏欢很喜欢板凳,总是问起它。有一回,她问我能不能去我家看板凳,我欣然同意。
"徐之遥,你有女朋友么?”
“没有,现在单身。”我没想到她如此的直接。
“哇,你家这么多书啊。”
"我比较喜欢看人文历史类的书。最近喜欢读甲骨文系列。”我开始滔滔不绝。
"可是我不太喜欢读书,我只喜欢看日剧,除了日剧,我还喜欢冰激凌。这是我生命中的最爱。”
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给我讲起她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小时候和妈妈一起生活,她的爸爸抛弃了她们。这真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我本以为我不会喜欢上什么人,看到你对板凳那么好,对女孩子应该也差不了。"这个比我小好几岁的女孩,热情如火,纯真的像个孩子。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通常,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她抱着电脑看日剧。我们互不打扰,却彼此陪伴。她最喜欢的日剧是《东京爱情故事》,看了无数遍。
“别老看电视剧了,来看部日本电影吧。”一个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看《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看到结尾处,夏欢哭得稀里哗啦。
"快别哭了,邻居还以为我虐待你呢。”我怎么安慰她,都无济于事,她哭的更伤心了。
我只能紧紧地抱起她,放在床上,吻干了她的泪痕。她疯狂地抱紧我,回吻我。狂乱的迷情将我们吞没。
那是我们第一次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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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夏欢搬来和我同住,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我的房间不再凌乱,井然有序,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书本整齐地码放在书架上,花瓶里插着鲜花。家里总是被各种好吃的塞满。
男人只能给女人一所房子,而女儿可以给男人一个家。
夏欢极其宠爱板凳,就像对她自己的孩子一样。
我们如胶似漆,贪婪地度过每个春宵,不忍分离。一天晚上,当我们一起看《那年夏天,宁静的海》这部电影的时候,夏欢又哭了。
“之遥,我们一起去看大海,好吗?”
我们请了三天假,凑上周末,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目的地是青岛。坐在北京开往青岛的动车上,夏欢异常兴奋,眼睛里闪耀着动人的光彩。
我们在青岛度过了开心的几天,我们在奥帆中心坐了帆船,在黄昏的沙滩上散步,在酒店的泳池边晒太阳。还吃了好多她最爱的冰激凌。
"你爱我吗?”她的问题,我猝不及防。
"什么是爱?”我盯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海。
"对我来说,爱就是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想永远和你在一起。”夏欢幽怨地说,"可你从来没有说过爱我。”
"我喜欢你。爱对我来说,意味着太多的东西。我还没有资格对你说。”
"你只是害怕承诺罢了,女人不需要那么多的道理,只想要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而已。”
"有一天,我会亲口对你说的。”
"你会像我爸抛弃我妈那样抛弃我么?”
"不会的”,我紧紧地抱着她,心里疼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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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夏欢发现了一条方婷留下来的裙子。
"分手了,你为什么还留着她的东西。”夏欢怒不可斥,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
"别生气,她忘了收走而已。”
"你还忘不了她,对不对!”
如果我告诉夏欢,板凳也是方婷留下来的,她会不会杀了板凳。我还是选择保持沉默。
我们之间,开始出现了裂痕。
夏欢开始探查我的手机,我的电脑,寻找我和方婷是否联系的蛛丝马迹。我工作的时候,她会焦虑不安。隔断时间,就会给我打电话。
"我在开会,等等再说吧。"
“我只是想你了。”
我渐渐感觉到一种压力,快要窒息的感觉。
她太爱我了,她太怕失去我,爱得那么用力,那么沉重,可惜适得其反。我开始理解《东京爱情故事》里面为什么丸治没有选择莉香,她不顾一切的那份爱太沉重了,令人无法负担。夏欢对我的爱也是如此。爱情,是巨大的幸福往往也伴随着巨大的痛苦。
"欢欢,我们应该冷静一下,给彼此一点空间。”
"你厌倦我了,是不是!你玩够了,想分手了,是不是!你从来没爱过我,没想过和我结婚。你的心里从来没有忘记过方婷。我只是她的替代品而已。”
"你不要无理取闹了。"我已经懒得解释。
她开始哭泣,我无能为力地看着她。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裂痕在逐渐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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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冷战。
我今天加班,晚点回来。
我今天和冯毅出去喝酒。
我今天和同事聚餐。
我今天和同学吃饭。
我以各种理由尽量拖延回家的时间,电话经常不接,信息很晚才回。
直到我收到她的一条信息:徐之遥,你马上回来,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赶紧开车回家,发现她坐在地上,鲜血从她的左手腕涌出来,染红了地板。
“欢欢,你疯了你,你吓死我了。”
我赶紧给她简单包扎了一下,送她去最近的医院。
爱情,有时候是毒药,剧毒的那种。所幸送医及时,她输了血,已无大碍。
她苍白的脸孔,面无血色。平日机灵的双眼也蒙上了一层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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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欢出院后,我们和好如初,不再冷战。她对我多了一份温柔体贴,我下班就回家陪她。
“之遥,以前我一个人的时候,只是会孤单,但是爱上你以后,我会孤独。当我想到你会离我而去,当我想到你会重投你前女友的怀抱,我就会感到那种渗入骨髓的孤独。”
"傻瓜,不会的。"我抱着她,她的手凉冰冰的。
板凳突然病了,年纪大了,又受凉得了肺炎。
我们日以继夜的照顾它,还是没有挽回它的生命。
板凳的死,让夏欢变得郁郁寡欢,终日不发一言。
昔日那个光芒万丈,热情似火的女孩不见了。我甚至有些后悔,如果我们没有相爱,她会不会比现在过得更好更幸福。
"之遥,我从没后悔爱过你。不要来找我。”
某天我下班回家,看到她留下了这样的字条,不告而别。她换掉了手机号码和其他联系方式,原先在小区里租住的房子也换了租客。
我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她,就这样,我和她在人潮人海中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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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恢复了单身的生活。凌乱的房间,满地的书籍。
偶尔打开电视,响起了东爱的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我的眼睛模糊了。我想起了那个如莉香般微笑的女孩,曾深深爱过我。
想起了那个爱看日剧,爱吃冰激凌的女孩。
想起了我们一起度过的每个白天黑夜,点点滴滴。
想起了我们一起看过的电影,相识的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后悔在那时的海边,我为什么不对她说爱她呢。
我爱你。其实我一直都爱你。
可惜,你永远也听不到我说出这三个字了。
为此,我写下以上的文字。如果,你看到了,请回来吧。
我会一直等你,在你初见我的地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