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上周购买的八一纪念品到货了,因为加上我就三个人,所以我通知另个两个人要本人签名签收,不能代签,这也是符合制度要求的,况且就这么两三个人还代签,确实也说不过去。
然后那个“垃圾女”还是找了她们办公室的一个小姑娘过来代领了,我说东西你可以先拿走,但是必须是本人签字签收。然后那个小姑娘就拿着签收单找她签完又送回来了。自己明明有时间,还支使别人帮她拿,别人的时间不是时间吗?什么人啊。
按说,签也签了,东西也拿了,讨着便宜也卖了乖了,这个事就算是完事了,没成想,大戏还在后面......
要说这个“垃圾女”,整个就是一个混蛋,就是因为她,我这几年申请八一慰问品这个事都没热情了。今年也是一直拖着没想办,后来部长问起来才犹豫着办了,如果没有我啥事,我是绝对不会操心这事的。可是现在我张罗着把这件事办了,她拿了东西不但不感恩,还又耍起了坏心眼子。
今天下午,突然那个“垃圾女”给同事小白打电话,让她通知到我,公司那个外餐卡的领取需要我们本人过去签字领取。小白立即笑着对我说:“你看你又招惹到她了,报复立即来了。”然后叫我一起去签字签收去。
这个“垃圾女”还真是睚眦必报。我说我不会去的,因为这是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误餐费,就算是办的外餐卡,也从来都没有强制本人签字过,基本上都是本部门人一起代领了,她现在这么搞,明摆着就是针对我,但这也算是损人不利已吧。毕竟如果所有人都过去签领外餐卡,她更麻烦,一天能干完的事,不知道多少天才能结束了,有外出的,有忘记的,有出差的,有休假的.....她这是自找麻烦。不过,如果都是本人去签领,那我也无所谓,你愿意自讨麻烦,那是你的事,我只不过就签个字而已。
小白从楼上下来后,说她设计的签收单,都是本人签收的,只不过才签了没几个人,让我去签收去。我说我才不,她不嫌麻烦,就让她等吧,我等到年底一起领也无所谓,对待这种垃圾,真的不用客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