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热衷于这本书?原因在于此书开阔了我们的认知视角,打破了我们传统识人、待人的观点,实现从“平均标准人”到“个性人”的转变,为我们的发展追求提供了另一种选择路径。
思想背景
什么是平均标准?这是以社会人类学家凯特勒的“平均主义”和优生学创始人高尔顿的“等级划分”为思想核心,经由科学管理创造者泰勒的发展传播,形成的一种用单一维度去衡量个人价值和才能的思想观念。这种观念强调个人服务于系统和组织,强调系统第一,个人第二。同时认为,人的所有特征都有其可衡量的标准,如身材、智力、性格和才能等,如果一个人偏离这些标准,则是一种不正常的表现,这些偏离也被高尔顿拿来对人进行分类和排序。
于是,在平均标准概念的影响下,人成了一种工业品,需要被测量,从而便于进行分类、管理和生产,也由此衍生出了我们的攀比心态。这种影响贯穿到我们的所有角落,从我们出生到死亡,从工作到生活,连我们心灵深处的价值判断和培育人的教育系统都是如此。
然而,人毕竟不是工业品,每个人都有其个性,我们希望自己的个性得到认可,希望在社会里可以真正的做自己。于是,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基于这样的愿望,开始思考平均标准的谬误,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社会只根据平均标准来判断个人价值,它应该如何为了解个性和利用个性创造条件呢?这也是此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作者罗斯结合一系列最新的科学研究,提出了有关个体科学的三个原则,即锯齿原则、情境原则(范围原则)和途径原则,用以取代我们长久以来依赖的平均主义。这三个原则将帮助我们运用全新的方式来评价、选择和了解个人;帮助我们摒弃分类和排名,发现自己生命中真正的个性模式;也将帮助我们彻底地消除平均主义不可挑战的权威性。
锯齿原则
在平均标准思想的影响下,我们的思维总是自热而然地倾向于使用一维的方法思考复杂的人类特征,如身材、智力、性格和才能。然而,人的个性特征却不是一维的,它由多维组成,并呈锯齿状。所以,锯齿原则认为,不能用一维的思考方式来理解复杂且呈“锯齿状”的事物。锯齿状特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必须由多个维度组成;第二,这些维度之间的相关性很弱。
举个例子,如果需要评估一个人的身材,我们会凭着直觉判断这个人是大个子、小个子,还是中等身材。如果听说是大个子,我们就会想象这个人的手长、腿长个子高,也就是说他全身所有地方都很大,然而,事实上都是如此吗?
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身材是由多个维度所决定的,这些维度包括他的身高、体重、肩宽、臂长、胸围、躯干、腰围、臀围和腿长,他是大个子,可能是手长、腿短、躯干长,并不一定是我们想象的样子。个子大,不一定是他所有的维度指标都趋向于大,各个维度之间也没有很强的相关性。
同样的道理,一个人某方面优秀,就证明他是个优秀的人吗?一个人某方面不优秀,就说明他其他方面都不优秀吗?然而,我们却常常会受平均标准的单一维度的思维影响,形成光环效应,做出错误的判断,连我们熟知的Google和微软公司,都因为如此,导致了在人才招聘和评估上的众多优秀人才的流失。一个人的才能和潜力也不应从单一的维度思考,用一个平均值去衡量和估算,这会导致个人才能和潜力的扼杀。
现在,当我们开始意识到一个人的个性有其锯齿状的特征时,我们就不太可能成为一维思考方法的牺牲品,我们的能力也不会受到限制。
情境原则
我们现代企业和组织在评估一个人时,喜欢用性格测试来测定一个人的性格特点,从而评定他适合做什么工作或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比较出名的是MBTI和九型人格,不仅企业组织喜欢如此,连我们个人也喜欢如此。
为什么这种性格测定会如此受人们欢迎,大概是因为它们满足了我们内心深处的信念,即通过定义某人个性的特质,我们可以抓住这个人“真实”身份的核心,就能通过这种本质特征去预测和控制这个人的行为,这是一种本质主义思维的体现。
然而,我们真的能预测个人的行为吗?答案是,不能。这是因为这种本质主义思维忽略了个性原理的情境原则。该原则认为,离开了特定的环境无法解释和预测个人的行为,而且离开了处于该环境中的人,就不能确定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行为不是由特征或环境决定,而是由两者之间独特的相互作用所决定。不仅性格受情境影响,人的品德也是如此。
一个我们认为“内向”的人,也许只是在陌生环境中表现得内向,在熟悉的环境中却表现得外向,一个我们认为道德高尚的人,也许在日常生活中会表现得很高尚,但在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会表现得非常卑劣。书中举了很多研究案例来说明,这里就不再累述。
人是一个特别复杂的动物,我们不能通过特定的性格分类就把这种性格的标签贴到自己和他人身上,以此来简单的认识自己和他人。我们只是在特定的环境才会如此表现,当一个新的或陌生的环境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也许会跳出原有性格或道德的束缚,去展现出我们的另一面。
摆脱本质思想的束缚,并逐步意识到情境中的条件特征,这可以帮助我们在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中占据惊人的优势。要想意识到自己在哪种情境中会成功、在哪种情境里会举步维艰,其实并不困难,难的是了解别人的条件特征。这也使得我们在作为员工的上级、孩子的家长、企业的顾问和学生的老师时,更需要去理解和尊重他们行为的多样性,从而促进双方积极关系的产生,最终带领我们走向成功和幸福。
途径原则
我们已经认识到平均标准的思想是如何在愚弄我们的,它不仅要求我们相信存在着“标准正常的”大脑、“标准正常的”身体和“标准正常的”个性,而且还将骗我们相信,对于发展成长和实现目标应该有“正确的”途径存在,这也就是平均标准影响下的规范化思维。
规范化思维的核心假设是,正确途径是指普通人遵循的途径,至少是我们望效仿的群体里的普通人所遵循的途径,比如成功的校友或专业人士的发展途径,比如公司里标准的职业发展通道。这些人的发展途径被和他们的行为被定义为我们必须遵循的客观标准,当我们违背这些标准,则认为是一种不正常的表现。
要想打破这种规范化思维的束缚,我们就要学会从途径原则出发,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途径。途径原则认为,任何类型的人类发展,包括身体、心理、道德或职业发展,都没有单一、正常的途径。它有两个重要主张:第一,在我们的生活所有方面以及任何既定目标来说,都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有效方法来达到相同的目的;第二,最适合你的那种途径取决于你自己的个性。
举个例子,我们一般认为婴儿从爬行之前到学会走路,必须按照一定的发展顺序,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如翻身趴着、手腿并用、腹部爬行等),才算是正常完整的成长过程。因此,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孩子,在特定的时间并没有掌握这个时间段应该学会的动作时,我们就会感到慌张,怀疑自己的孩子是否正常,整个家庭都开始茫然失措。然而,在一项对婴儿从爬行到学会走路的发展情况的研究中,被观察的28个婴儿,发现至少有25种发育途径,而且最终都学会了走路。
这同样向我们表明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经历我们所规定的那些发展阶段。同时,我们还要知道,在个人成长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受科学标准的限制,还会受到社会习俗和文化的影响,比如,在我们中国,受“学而优则仕”的影响,从古自今,都喜欢在学有所成之后进入仕途,削尖脑袋往公务员体系中钻,完全没有想过其他职业,更看不见更广阔的天空。
我的评论
也许你会说,我们都是普通人,不一定非得去伸张自己的独特性,也不一定非得拥有非凡的人生,我还是喜欢按照标准的途径去成长去发展。这样的想法没错,虽然这本书着重强调了个人的独特性,但是并不是说明平均标准就不再有其意义。
在《破除成功学的迷信》这本书中就说到,那些真正成功的牛人,是一些能够走极端的、能够打破现实规则人。然而,这些成功的人,他们所拥有的极端特质,是受遗传因素的影响,而且只有少数的人才具备,即使具备了这些“极端”基因,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因为成功,还需要一定的运气。所以,我们普通人在环境规则下生存,最好的方式不是去挑战和打破规则,而是去适应这些规则,这样,反而比那些喜欢打破规则的人生活得更好。
那这样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应该放弃认识自己,不再去思考自己人生的意义?当然不是,罗斯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去了解自己的途径,也提供了人生的另一种选择,让我们去发现自己生命的意义。
武志红老师在他的心理学专栏课程中说,生命的意义是成为你自己。我们不必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则成长发展,不必给自己贴上某种标签,也不必因为自己某方面的劣势就完全否定自己。我们不是工业品,我们每个人都是特例。我们可以培养成长性思维,去看待自己,去认识自己的个性,从而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成长途径,成为最独特的自己。
深入思考
最后说一些对本书背后更深入的思考。这本书最重要的观点是在说明个人的独特性,这种尊重个人将个人特性放在最显耀的地位,是人文主义的核心思想,而产生人文主义思想的前提是要有自由意志,但自由意志这个东西真的存在吗?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以人工智能和生物科技的兴起进步,让越来越多的科学家怀疑个人意志的存在。而且我们所追求的意义,都是建立在个人意志的基础上,是我们共同想象的结果。假如,人类根本不存在个人意志,假如,人类没有灵魂,那我们所崇尚的自由意志和追求的人生意义也就没了任何意义,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所推崇的个人独特性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是,即使这样,我们的人生就真的没有意义了吗?这些思考,都是在读了赫拉利的《未来简史》所引发的,下次有机会再来分享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