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创作类型小说,你偏好哪一种?这一类型中给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部作品?请评价此部作品,不低于200字。
从未考虑过创作类型小说,此乃假想题。
有朝一日,衣食无着,在开出租和码字赚钱之间,我选择后者。原因是天生皮肤脆弱,风吹则红,况曝晒乎?为免皮肉之苦,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
类型小说类型多矣。写警匪侦缉?又不是海岩,没有公安局档案可查。写科幻?向来只把《三体》当权谋博弈论的变种。写武侠?当年看金庸武打片段一律跳过。写玄幻?四海八荒寻不出那颗童心。写鬼故事?真的把鬼招来,还是不要。
那么还是做回青春期的老本行——言情吧。
自幼受琼瑶阿姨滋养,痴迷清词丽句,曾为女主哭得上天入地,直至发现灰姑娘原型,如有雷同,不是偶然,便再也触不到泪点,转向席绢姐姐。近年烂大街的穿越、重生,以为是新鲜事物吗?请看席娟姐姐90年代初《交错时光的爱恋》,那才是开山之作。豪门都市溜达惯了,厌烦那琳琅满目的假,于是发现了撒哈拉并三毛。见过骆驼头骨当结婚礼物的嘛,小资精神的鼻祖。大胡子荷西从此替代了豪门贵公子。三毛后来也被爆料出种种的假,在口水的世界里,我甘心做一只鸵鸟,把头埋进撒哈拉的沙漠。多年后,听广播,听到三毛的声音,跟想象的不一样,比想象的更好——语音颤颤,细细的、高高的,琴弦一样,随时可能崩断。小女孩似的,带着惧怕和神经质,当然是三毛,也只能是三毛。
后来当然还有祖师奶奶张爱玲。可是张爱玲不属于青春,她起笔就是《第一炉香》《金锁记》那样的冷峻透彻,她不安,在用机智武装自己。那一点点浪漫少女心还来不及入文,就被胡兰成糟蹋殆尽了。一个聪明人,知其不可而为之,用自己的经历再次证实了自己的先见之明,通透到极处,也冷到极处。
有她们站在我身后,我想,我还是写言情吧。当然,考虑到销量,少不得打些擦边球,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你懂的。
流光泛影,文不对题。青春言情怀旧文,不留神暴露了年龄。也罢,200字已到,要去看鲁迅了,就此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