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林耀昌、陈小敏、林某招、袁某红系列贷款涉嫌诈骗犯罪一案,据陆丰市农信社反馈,于2018年3月1日,该单位已向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追加报案另外两笔共1380万元贷款涉嫌犯罪,包括陆丰市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600万元贷款、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780万元贷款涉嫌犯罪线索。
该两笔贷款涉及“坟爷”林耀昌、陈小敏、林某招、袁某红等人,但自陆丰市农信社报案至今已有112日(6月22日止),而林某招、陈小敏、袁某红等人是否应被依法以骗贷罪或贷款诈骗罪立案追责?!
为依法公正的追究“坟爷”林耀昌及其同伙上述两笔贷款涉嫌犯罪的刑事责任。
举报人请求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检察院、汕尾市委、市政府、汕尾市纪委监察委、汕尾市委政法委、汕尾市检察院加以重视,希望扫除“坟爷”系列案件的“保护伞”,督促办案机关尽快依法处理“坟爷”林耀昌、陈小敏、林某招、袁某红等人上述两笔贷款涉嫌犯罪一案,并查清“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资金流入其非法资质的诚易担保公司之后,是否用于从事高利转贷、行贿等违法活动。
此外,汕尾市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此前反馈称,于2016年12月16日对林耀昌等人涉嫌骗贷罪已经立案,但目前归案的除了“坟爷”林耀昌一人之外,该反馈中所称的“等人”是否已经全部归案尚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