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春天的黄昏,夏天的清晨,秋天的午后,冬天的夜晚,喜欢每一季节里的董“小姐”。
朋友告诉我,小丑卸下伪装后会变成高高在上的公主,我带上面具只是为了靠他更近。二零一四年夏天我们初遇,他一袭白衣,我翩翩长发,一眼望去眼里只有他,理所当然,喜欢他。我们分在了一个班级,座位却是班级的南北两极。我是班里的开心果,他却像是隐形人,仿佛一切都入不了他的世界。我处心积虑的靠近他,可我走了很多步,他仍旧固守着我不曾存在的过去。
我曾笑着问他,他喜欢的那个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嘴角扬起的弧度恰若自窗帘缝隙里洒出的余辉,他没出声我就知道自己输了。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全世界都说我喜欢他,只有我知道是真的;所有人都以为他也喜欢我,只有我知道是假的,还自欺欺人。我也想过,他对我而言算什么,他可能不是我的良人,也不会是我的余生,但他是我最美时光里的所有秘密。
他唱歌好听,学习很好,人又踏实长相也清秀,他并不木讷,只是不擅长交流。我挺后悔推荐他唱歌,他站在台上别扭红脸的样子我一辈子都不想忘,那时真得想到了永远。后来许多人喜欢上他,不乏比我优秀的人,我的在乎是他眼中的无理取闹,到底是我太任性,他已经不缺朋友,我从不是唯一。那一段日子阳光再炽热也照不进心里,风再柔和刮进骨子里冷,自以为是的结果本就是一败涂地。我明白,自己再伪装也不会是他喜欢的样子,我们之间只是比陌生人少了一块隔板罢了!
知道他的好,知道他注定要展翅高飞,没想过能留住,含泪助他走的更远。后来终于清楚这就是喜欢,喜欢一个人就是:遇到他之前总觉得一个人够好,遇到他后总想过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
我们一起经历了三年雨季,每一年都是我目送他的不回头。他说喜欢短发的女生,我剪了留了很多年的长发,可他喜欢的她有着和我曾经一般的直发;他说他喜欢乡村音乐,我努力练习蹩脚的英语,恶补他喜欢的歌;我写了很多诗,登在学校的报刊亭上,很多写给他,也只想他喜欢,可他眼里只有她;我想我们是无缘的,他以为的巧合我都计划了很久,我最伤心的那次文理分科,我为了他弃文从理,他为了她弃理从文,我们俩一起被叫去办公室教育的时候,我看着他,就哭了。老师和他当时都吓到了,我并不是个会轻易掉下眼泪的姑娘,那一次真得觉得累了,垫着脚喜欢他那么久真累了。老师对我一向是极好的,后来我们俩都留在了文班,我单方面和他开始冷战。他很厉害,即使学文也是我无法企及的梦,我想靠近他,只有够努力。
三年里前前后后发生了很多,春游时我们俩唯一一张单独一起拍的合照,我留到至今。三年的期待以高考完结,他的一句加油,我的再见!最后的最后,并不像小说里的那样,守得云雾见天明,但我不后悔,这期间,我成长了很多,收获了满意的成绩和喜欢我的人。你喜欢的人用来祝福,喜欢你的人用来珍惜,这是他们教会给我的道理。他的女孩听说是落了榜,他想当然的考的好,看榜那天他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谢谢你的喜欢。”我笑了,有些惊愕但真的很开心!我问他,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他说,朋友一开始说他并没有相信,那天看见我送他的花盆底下刻了字“山有木兮木有枝”才知道。我回答谢谢,谢谢他后来的隐瞒,让我不拘束的过完三年。
暗恋,是每个人的无法忘怀。真的只是觉得,我喜欢你,仅此而已!
现在,未来就是,我把我的少年留在了故乡,选择了一个人的远方。我的故事,才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