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司想进入了初中。本来她顺利考上了一所外地有名的初中,但是家里在最后决定把她留在身边。
司想习惯了听从家里的安排,不去反抗,不去争辩。面对爸爸妈妈的批评、打骂,她都是咬咬牙,不哭,也不喊。她不知道去爷爷奶奶那里告状,也不知道跑到别的地方躲避。在家人、旁人看来,司想总是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可是,即便是这样,司想也是硬扛着,自己暗暗使劲,把自己想做的事给搞定。
尤其是到了青春期,司想的叛逆心理尤其的重。小学文化程度的外公一遍又一遍地说她是“逆反心理”,说对她也就“顺其自然”。
女生的青春期要比男孩子来得早一些。微微隆起的胸部,和每个月的那几天,是全班女生的痛处。但是司想的青春期相对来说,还稍微晚一点,或者说,相对于同一级的女生来说,早一年上学的她理应晚一年进入青春期。所以,当初一的少女们因为月经初潮而惶恐不安的时候,司想同学还无忧无虑的吃着冰棍儿喝着冷饮。而且,等到初二司想第一次迎来大姨妈的时候,她也没害怕,也没着急,扯了点卫生纸垫在底裤上,跑到妈妈房间找了一块卫生巾,拿着新内裤有模有样地垫好、穿上。这大概应该称为“爸妈及时对子女进行生理教育的好处”。
有一次司想来了大姨妈,背着一包卫生巾去上学。同桌方月升跟她借物理课本,正在一门心思看漫画的司想把书包递了过去。就在离手的那一霎那,她反应了过来,一把抓住了书包。
“干啥?”方月升一脸不解。
“我给你拿。”司想脸红着说。
“没事,我自己拿就行。”
“……”司想不知道怎么接话,也不放手。
虽然说男女生之间流行划“三八线”,可是方月升可从来没把司想当做女生。一是班主任不让女生留长发,司想浓密的头发本来又硬,所以每天早上除非洗头发,否则她都会顶着一脑袋乱哄哄的短发上学;二是司想本身就跟投错胎一样,有使不完的劲,每堂体育课、每次课外活动,都能看见她跟21个男生在足球场上跑来跑去,一米三的小个子能搬动课桌椅而且毫不费力。所以这次方月升也拗起来了,死活不放手。
啪嗒一声,方月升桌子上多了一本物理课本。正在僵持的俩人一起抬头看,就看见他们后面站着一个大高个。是莫江雨。
“我的笔记比她的好,用我的吧。”莫江雨说,把司想感激的眼神收进眼里。
“我……”方月升正准备说什么,莫江雨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赶紧看吧,给你两个课间的时间。”说罢,扭头就走了。
那个时候的莫江雨,就已经快一米八了。高高瘦瘦,跟个竿子似的。头发还一个劲儿地往上长,显得他更高了。篮球也打得格外好,只要他和苏大安在一起,没有人能比得过他们班。比赛的时候,啦啦队不止有自己班的女生,其他班的女生也会“叛变”过来几个,甚至还有几个学姐,假装高冷地在旁边看着。
那个时候的司想,只有一米二多一点的个子。有点微胖,再加上青春期发育的原因,该有的曲线都有了。但是无奈她把自己的人设搞错了,明明可以走萝莉路线,却把自己活生生变成了假小子,整天跟着男生踢球、打架。所以莫江雨就算在篮球场上再厉害,也入不了司想的眼睛,因为她喜欢贝克汉姆,喜欢绿茵场上驰骋的男生,至于莫江雨有多厉害,司想都是从其他女生嘴里听到的,也觉得这群春心泛滥的少女们有些夸大其词。
所以莫江雨喝了好多女生送的矿泉水,唯独没有司想送的。司想也送给好多人矿泉水,里面却没有莫江雨的。
直到这次,司想才开始注意起莫江雨来。
其实,司想和莫江雨初一的时候就被班主任任命为“读书角”的管理员。跟图书馆的管理员差不多,就是摆放图书,整理借书条等等。可是这俩小毛孩子也没因为“工作”说几句话,就是稍微熟一点,还没到“并肩奋战”的份上。再说了,本来就一个在最前排,一个在最后排,哪有什么共同话题好说的。
因为“救命之恩”,司想没事儿也会跟莫江雨多聊两句,体育课结束回班里时也顺便给他买瓶水,听到有人背后说他坏话时也忍不住上去理论。跟好多男主角的高冷气质相反,莫江雨也是平易近人的脾气,不,应该说是逗比——没事儿就喜欢和苏大安给通讯公司的客服们打电话,向她们致以最诚挚的慰问,还给人家唱歌……所以俩人挺合得来,也就把彼此拉进了好朋友的范畴里。
初三的上学期,学校组织篮球赛,莫江雨没有悬念的成了篮球队的队长,司想挺为他高兴的,只不过她也恨透了这次篮球比赛,因为她被班主任拉去当啦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