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总是抵触改变和多元呢?
这学期的英语课使用《communication between cultures》这本书作教材,有趣而值得思考的东西不要太多。作者讲到西方(以美国为代表)文化崇尚innovation and change。而如中国这样的国家,则有抵触革新、崇尚单一、万古不变的趋向。
某些小学生认为,V只能写中国风《清明雨上》,只能写“正儿八经的情歌”《幻听》,写别的歌就是阴阳怪气、怪腔坏调。
这不是简单的借口式的说辞——音乐具有主观性或者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而且那些人主观上甚至并没有故意贬低的意愿。但这是事实已经固化于内心的喜好评判规则。存在即合理,但谁能说存在的就是完美的真理呢?
除了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守旧、统一的遗毒,这其中也有刻板印象的存在。大多数听众只满足于契合生理需求的旋律的事实自不必说,大概是物质上还难以为继以至于几乎不去追求精神与思想。即使有恐怕也仅是自我刻奇。
《深夜书店》事实上创新和多元也没有很高的度,有些听众就受不了了。这反映出来的东西显而易见了。想起这周一的文学理论课上(每周最期待的课和老师呀),老师在讲文学中心意象(母题)的时候,举了一个例子:
王登科《我分析了42万字的歌词,为了搞清楚民谣歌手们在唱什么》一文中,通过对赵雷、宋冬野、周云蓬等30位歌手、乐队作品共42万字进行分析,得出了民谣中出现最多的几个意象:再见,姑娘,夜空,孤独和快乐。“如果把民谣拟人化,那应该是一个喜欢南方的北京小伙子,对生活有希望,憧憬着明天,在春天感到快乐,在冬天感到孤独,没有女朋友,但有几个纠缠不清的前女友,经常和她们见面,见面的地方可能是成都、昆明、南京、上海、武汉……”
以歌词为文本对象来看,上面所说的那几个意象本是一个人钟爱的、反复出现的意象,但是42万这个数字已经显示了这些民谣中意象正在走向滥化的阴沟……
回想一下我最早听民谣歌曲的时候,感觉不是很好。自认为那些民谣的调调,就像我中学时常常自己口头作的曲,讲旋律也不够抓耳。的确那时候对民谣表达的东西领会很少,不过到现在能够与我有感情共鸣的民谣还是少之又少……
大多数情况下,作为一个简直生活在文学中的人,会注意到某些歌词比较猎奇的民谣,但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太多心灵震动,顶多是沉迷于不现实的感情不能自拔……
总之想说的是不同而相似的民谣泛滥,其实民谣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面貌,如文学作品一样,作者(创作人)可以选择关注个人小情绪、人生、生活与所谓追求城市里“一席之地”和“精神鸦片”的梦想,可以选择关注一定规模群体的人本身的心灵状态和索求,可以选择关注更具普遍性的人性、永恒的“理智与情感”、近终极的生命。
三中不同的选择不必分出高低,甚至并不等同于雅俗之辩,每个听众的内心或许在无意识层面会有一种不一样的选择(尽管有些悖论因为如果意识到的话恐怕就变成人格面具下的了),而人格面具下的选择就是另外一种了。
鲍勃·迪伦的(诗)歌中的关注点我们都可以去想一想,
P.S.再者为什么只唱城市,乡村在哪里?(如果有乡村那也不是不可以忽略的,《成都》现象已经表明大家的取向),如果说这反映当今社会年轻人的迷茫、忧伤云云可谓现实主义啊!但是为什么不能超越时代啊?那所谓的现实主义难道不能转变成跳出来“那个世界”的稍具上帝视角的现实主义?
寒假时在V的一条腾讯微博里看到。他说在如今的时代人们可读的书太匮乏了读的好书都是百千年前的东西。
当时我想,电影音乐和文学这三种文艺存在形式中,电影和文学被述说和评论得够多,音乐却少有(这里暂且限于文字的形式和大众化)。相较于影评和书评,乐评的主客体大概都少了许多吧。一首新歌出来,更多的人是忙着誉或是毁,可能我如此言论的原因可以归为我见识太少了,小学生坐井观天。
但是跟电影与文学比较一下就能知道,跟人的生理发生关系最密切的音乐(即使不识字不看书不看电影的爷爷也听过国歌吧),却有着最少的“知识”与“理性”。当然音乐不需太多理性,当然我关于音乐的知识与理性也极匮乏。
既精英又大众(简直不要太矛盾)!
音乐也匮乏!
你讲,就是简单的想让我耳朵舒服一下,或者进而调动一些回忆、一些心情,感动一把。为什么非要这么多道理呢?
耳朵真是挑剔固执的器官。电影中的暴力美学不是由生理不适到深沉叹道“啊,这是美啊”吗?
文学中现代小说的荒诞和解构读起来不是由“黑人❓脸”到拍桌子“思想大师啊”吗?
而音乐呢,如果像指甲划黑板那样,我们是绝不愿意欺骗自己升华自己然后说:此乃音乐之美学也。
最后还是表白一下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