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解(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天道自然本意是让万物生命短暂地相互交织。所以轻微的风不会刮完一整个早晨的时间,急促的雨不会下完一整天,是谁在控制这风雨的短暂出现呢?是天地自然。天地还不能让风长时间地刮,雨长时间地下,更何况是人的行为呢?所以跟随大道来管理的人必须让自己行为暂时与大道汇合;攀登的人必须让自己的行为暂时与攀登汇合;没有抓稳的行为暂时与失去汇合。人与大道汇合的话,大道也会响应人的行为,让他的行为得道;人与攀登汇合的话,攀登也会响应人的行为,让他得到攀登的结果;人与抓不稳汇合的话,抓不稳也响应人的行为,让他丢失。一个人的言行不一致了,人的言行就不受别人相信了。

在这一章里,老子通过对自然万物变化的观察,发现万物的生长变化过程都是有时间限制的短暂性,从而领悟了天道自然之所以产生万物包容万物的本质是让万物短暂地相互影响和交织。在某一个阶段融合协调发挥作用,然后就会向下一个阶段转变发展,如此循环变化不止。每一个阶段只有万物协调一致,才可以实现这个阶段的最佳效果,否则会影响下一个阶段的发展变化。这种现象就叫做时效性。时效性是短暂的,老子把这种短暂的时效叫做“希言”。自然指的是与人为相对的环境事物。它们是由天道产生,未受人类作用影响的环境事物。受人类作用影响的环境事物我们叫做社会现象。人类跟人类之外的万物都是天道的产物,但是由于人类具有思维意识的自主性,并且主动去影响人类自身和自然环境事物。老子应该已经区分了自然与社会,同时也知道人类也属于自然的产物这个性质。所以他认为不管自然还是人类,只有“希言”,才符合天道。因此在本章开篇作为总论点提出“希言自然”。

接下来老子先从自然的风雨短暂的特性来证明,天道本意并非让万物长久保持一个状态的真相。既然天道本意不让万物长时间处于一个状态,人类也不可能让自己的言行举止长时间地处于一种状态。这种长时间处于某种状态的现象老子叫做“长久”。“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在天地和人都不能长久的前提下,怎样才能做到通达无碍,顺利幸福呢?那就是人的意识行为与天道短暂的一致,合一,就是“同”的境界。人希望得道,就要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都符合道的要求,道就会由虚无不可见的状态短暂地体现在这个人的思想行为上。人希望攀登(德的本义是攀登,就是说人希望得道之后,让道在自己的行为下产生效果。取得跟那些还没让自己思想行为与道合一的人不一样,超越他们的效果。),在言行都与攀登的规律短暂一致,那么攀登的效果就会在人的行为中取得。反过来,一个人如果抓握不牢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就会符合抓握不牢东西而将物品丢失的后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教说的“种什么因就收什么缘”的因果报应的因缘。逻辑推导里的前提和结论的关系。

这就是老子从自然现象推导出的万物变化的短暂性,这种短暂性如果一致的话,就会产生积极的顺畅的效果,否则就产生阻碍不通地效果。

老子将这种物质与精神一致性推论到人类的思想内在与外在统一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上来。积极的正面的统一就产生积极正面的效果,消极的反面的统一就产生消极反面的效果。最后老子强调,如果人的内在思想与外在行为不一致的话,就会产生悖谬,最后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这种效果其实也是符合天道的。“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总之,老子坚信,只有人的思想行为都与天道一致,才会得到预期的效果,如果人的思想行为与天道不一致,就会得不到预期的效果。因为这本来就是天道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标准。就是“希言”。

这一章我们就解读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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