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无论走什么样的路,都会有人说三道四,我能看到事情背后的稍远的未来,如同棋局里后几手。所以我就活成了别人眼中的怪孩子。十几岁写下宁愿痛苦地醒,绝不愿甜蜜的梦,发表在报纸后收获一堆心疼我的笔友。
我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时光,不漂亮的皮囊下,或因住着倔强而还算有趣的灵魂,被很多人喜欢,这不是回望中沾沾自喜,反而给我带来无尽的烦恼和一大段黑暗时光。无论风急雨疾,我却喜欢不上其中的一个。太清醒,知道走不到对岸,我心就硬成了石头。或许是那一场被过早的追求,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心意,自然无法回应他人,哪怕他是很多人眼中的完美的那一个。看着曾经是温和成熟的朋友,一直像阳光普照,却因为我活成阴雨天。别人因我的痛,我把自己审判成了凶手,活在自己的十字架下。后来,也曾鼓起勇气准备努力地尝试去抬起迈向他的脚步,却发现频率不对,他已转身投向其他良人。我又陷入很长一段时间的自我否定之中,觉得是自己不够好。过了一年还是两年后,他再次来找我,他可能觉得我已然成熟,可以开始恋爱了,。而我满腔剩下的只有愤怒和屈辱。就是一段从未开始的路,伤到我遍体鳞伤,他和漫天的流言。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这个小丫头不选择人品和外表都接近完美的他,很多年很多人为他耿耿于怀,甚至充当说客。我朋友为我与人解释,好似螳臂当车,毫无说服力。以至于后面我不愿意任何人与我提到及他这个人,偶尔见面我总绕道,不听不视,甚至离开所有和他交集的人圈子,只为抹去那段痛苦的记忆。以至于我最后成为人人定义成很难追的人,成为所有人的不可遇,亦不可求。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清高之下是被伤害了在自愈疗伤的我,导致很多很多年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自己,遇上越热烈的追求,我就越奋不顾身地逃跑。
爱情,这个东西,真的没有什么道理,心动就是那刻的感受,愿意牵手。后面遇上我的先生,他看见请假两天的我回来对我说,我想你了,这两天你不在,我特别想见你。他朴素的温暖的表白让我忘了逃,抑或是他平时平日的温和让我忘了逃。
其实就算人生就是缺憾,没有人来暖,人生中其实也没有不愈合的伤。好的也好,坏的也罢,一切都会过去。开心的不开心的,也都会继续出现在人生的路上,直至呼吸停止。那还有什么好惧怕?不爱我的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没什么重要的,生气就反击,薅下一丝不满也好。超然物外更好,何必和夏虫语冰?
不必焦虑,我们可以爱花、爱草、爱他,也可以不爱花、不爱草、不爱他,不要忘了爱自己。你也曾经是可爱的小宝贝,是爸妈的心头好,是某人的求而不得的白月光,所以想对所有处于不公中的人,对所有背负艰难的善良者说:爱自己,做自己的天和地。你就一个人生,不负岁月,不枉来过,好好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