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
睡了个懒觉醒来躺在床上慵懒地看完了读书年代,读到最后不单单羡慕作者,练译者都让人想要有他那样的本事和过他那样的生活。上次有类似的感觉还要回到读马克李维的伊斯坦布尔假期,也是法国的作家。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上所述,只有巴黎会产生这样一本书。
整本书让人共鸣无数,虽然也有些我读起来无聊的小故事,但是不乏下面这样的说的你心坎里的故事:
读书上瘾危险健康,甚至有可能导致残疾。
比如它会让人耳聋(“亲爱的,看完书去买棵生菜好吗?”“……”),只有高压锅愤怒的喘息声才会让他从选择性失聪中恢复过来。胡萝卜烧焦了,他却一丝糊味都闻不到(诊断:暂时性嗅觉丧失综合症)。
是不是让你觉得很熟悉?也许你烧焦的不是胡萝卜是排骨……后面还有更熟悉的:
读书还让人失眠,宁可眼睁睁地错过“睡意列车”(这种车每两个小时才出发一趟),也不愿放下读的正起劲的章节。为了不打扰“另一半”休息,他们可以坐在抽水马桶上或者浴缸看书(我干脆在浴室里放了张躺椅),忘却时光飞逝,任凭夜色流淌,只顾一页接一页地往下翻。
书痴们总说他们因为失眠才看到天亮,却不愿承认他们是沉湎于书本才导致失眠。
作者后面还说到了读书的人情绪多变、喜怒无常。读书的人还朝三暮四,喜新厌旧。我都觉得自己躺枪无数回。想想读书的感受,真的是打翻了五味瓶,个中滋味,只有读书的人能够体会。
我还喜欢安妮另外一个很有趣的地方,这是她的感情生活,读起来贼爽。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一天,我突然诚恳地问弗朗索瓦:“我已经三十二岁了,如果想要个孩子的话,是时候了。你想要吗?”
“你呢?”
“我?从十岁起我就知道自己不想要孩子,但是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我”
“我也不想要。”
“你确定吗?”
“确信无疑。”
“你肯定你有充分的理由吗?对我来说,再晚可就不行了。”
“我的理由很充分:孩子会糟蹋书的。”
这只是弗朗索瓦敷衍我罢了,但也算得上是个理由:他有一万本书和杂志,而且就算过了八十岁他也还能生孩子。当然,是和别的女人。
幸运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在更年期到来前,我就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最初,每次他要出远门参加评审会或者研讨会,我就会在行李箱里赛张卡片:“你要是背叛我,我就宰了你。”
后来,卡片上写的是:“你要是背叛我,我就杀了她。”
再后来成了:“你要是背叛我,我就自杀。”
最后变成:“你要是背叛我,我就放把火烧了你的书。”
对前面那几个威胁,他可以一笑了之——除非我真的疯了,才会去杀人。
可他那些心爱的书呢?走着瞧吧,看我敢不敢!
这一篇真是特别喜欢,这个至少三十二岁的妹纸还是像二十三岁那样萌萌哒,读书的人能够保持这样的心态,无疑给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