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我不是药神》,赚足了观众的票子,也大赚了观众的眼泪。
为什么观众愿意花钱买伤心呢?
首先是很久没有见到这么贴心贴肺的影视剧了。
好长时间里,屏幕上不是宫廷剧就是神剧游戏剧,不是戏说历史就是表现高大上的豪门白领,很少能看到关注现实生活,特别是底层民众生活的现实剧。
《战狼2》也曾轰动一时,可反映祖国强大的故事载体是到外国撤侨,这能跑到外国去做生意的,都是有钱人哪,与需要精准扶贫的穷困户隔着八座大山呢!去年的《人民的名义》虽说与人民没多大关系,但总算能从剧中看到为普通百姓着想的内容,让大家伙儿感受到了一丝暖意。
《我不是药神》把目光了聚焦到了普通民众身上,整个故事很平淡,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观众的代入感很强,既不用拔高,也无需肾虚。
其次,故事有很好的人脉基础。
故事的核心是生病吃药。自古道“吃五谷的生百病”。谁家没病人,谁人不生病?得病之人最盼的是少花钱早痊愈,最怕的是倾家荡产人财两空。虽然有句老话说“阴来阴去下了,病来病去死了”,可每个病人都渴望能多活几天。
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好多时候因为受诊疗水平和制药技术的限制,不少人死于无药可救。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白衣天使提供了相当数量的灵丹妙药,让他们一次次从死神手中又救下患者,一遍遍的奏响人道主义的颂歌。
可是,新的无奈又出现了,许多人的生命还是没有被拉回来,不是因为无药可救,而是因为买不起药;也不是因为舍不得花钱,而是因为那药实在是太费钱。一个月吃两盒,一盒近3万元人民币,一年就是60多万哪!不要说穷人吃不起,富人又有多少能吃得起?
有没有便宜的药?有。那为什么不买便宜的药?违法。
在这时,谁能给病人带来廉价而又有效的药,谁一定就是病人和家属心中的药神,大慈大悲的救命菩萨!
程勇就是这样成为人们心中的药神的,尽管他一再说“我不是药神”,可无论是病人,还是观众,在心中都称出了他有药神的份量。
程勇带给病人的药,不是从合法渠道来的,而是偷运过来的“仿制药”。说是仿制药,和正规药相比,除了价格只有正规药的七八十分之一外,疗效实在没有多少区别。
有人说,如果人人都去买仿制药,那就严重损害了专利药厂的利益,以后没人去研发新药,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患者。
这个观点听起来很正确,可细想想,就会觉得有些无耻。
研发新药是需要前期投入,可也不至于相差几十倍吧?专利保护期是20年,不是20个月,20天,悠着点回收成本、享受利润不行吗?我们抛开人道主义不说,就是从商人看重的是收益的角度来说,你让患者还能买得起,这生命就还有延长的价值,有了这个基础,病人才会继续为你砸钱呀!当病人或者家属感觉到药价超过生命的价值而放弃治疗时,那必然是失去了药厂的一个忠实的捐款人哪。
甘地夫人曾说:“我认为,在一个良好秩序的世界中,医药发现是应该没有专利的,不应该从人的生与死之间谋取暴利。”这话听起来多顺耳哪!我不相信有人愿意在危重病人身上割肉。我相信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对中国“格列宁”制药厂的医药代表没有好感。
我国有没有这样的仿制药?没有。为什么?药厂不愿意去生产,或者生产了,但质量不能保证,而且价格还不很便宜。
那儿有这样的仿制药?印度。印度凭着强大的仿制药,成为了“世界药房”。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球20%的仿制药生产自印度,出口到200多个国家,疫苗和生物制药产品出口到150个国家。美国市场上近40%的仿制药品来自印度。
那我们中国的市场上能通过正规渠道买到印度仿制药吗?不能。为什么?法律不允许。所以《我不是药神》中程勇先是贩卖、后是慈善给慢粒白血病患者带药,属于犯罪行为,最后被判刑入狱三年。
谁应该是药神?
是科研工作者。他们能秉持科技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执念,研发新药,祛除病痛,延长生命,成为人们的保护神。
是药厂。他们能本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态度,悬壶济世,既服务了民众,又发展了自己。
可能成为药神的还能排出一支比较长的队,可怎么也不应该是一个小商贩。
是谁让连房租都出不起的程勇成了药神的?
是高价药厂。没有价格高得离谱的药,就不会有吕受益主动去找常到印度进神油的程勇带仿制药“格列宁”,那他就根本不可能成了“药神”。
是法律。如果我国的法律允许药店光明正大的出售印度仿制药,也不会有病人从程勇手上购买价格低廉的药,那他也没有机会成为患者心中的“药神”。
是良知。如果程勇没有良知,就不会对吕受益的死触动那么深,也不会在黄毛死后质问身为警察的小舅子“他才20岁,他想活着,有错吗?”如果程勇没有良知,就不会明知出售印度仿制药会判刑,还把从印度花2000元买来的药500元卖给病人。
是感恩之心。程勇凭代理印度仿制药治好了老父亲,买下了商品房,办起了自己的企业。尽管他卖的药的价格比正规药的价格低很多,但在后面他贴钱卖给病人药、刘思慧说他得往进贴几十万时,程勇说没有当初他们买药的钱,我也没有今天,就当我回报他们了。
一个非常世俗的人,就这样鬼使神差成了药神。这个时代让人掉眼珠子的事太多了。当那么多的患者来到中国“格列宁”药厂抗议药价太高时,没有见任何一个部门过问过此事。当程勇的小舅子告诉他的上司说案子无法办下去时,上司告诉他“我们不能法外开恩,只能依法办事”。尽管有那么多人为程勇求情,可最后程勇还是被关进了监狱。
《宋史·孙傅传》中有这样的句子:“祖宗法惠民,熙、丰法惠国,崇、观法惠奸。”我们的法律又惠了谁呢?
电影最后是喜剧式结尾,可生活却始终沉重。买不起救命药的还大有人在,如何才能让刚刚走出贫穷的人们不至于“一人得病,全家遭殃”,如何才能让还不富裕的人病得有尊严呢?“药神”可不一定能靠得住。谁又该成为他们生命的守护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