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在莞深交界处的东莞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被楼上落下的苹果砸中,最终警方通过提取比对涉事单元住户生物样本,最终确定肇事者为家住该栋某单元的一名11岁女童。
2019年4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在起诉书中,原告余某某(被砸伤的女婴)主张,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扔苹果的小孩)及陈某某的父母赔偿原告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449568元。
高空扔苹果把女婴砸成残疾,苹果中提取DNA找到原凶。
广东东莞一位三个月大的女婴被家人抱在怀里,楼下散步。楼上扔下来的苹果打中女婴头部。经法医鉴定她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伤残,终身需护理。
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单元住户提取DNA,最终确定肇事者为该栋24层住户一位11岁女孩,事发时她独自一人在家。
受伤女婴父母把女孩及其监护人、物业、小区开发商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索赔544万余元。该案已开庭,等待判决或和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