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年,交易所和互金平台合作一直不温不火,但16年8月份左右,由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布让这种模式变得流行起来,因为这份通知明确规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一些以大额标的为主的平台为了规避额度的限制,开始陆续与金交所进行合作,把大标挂在金交所,再经过拆分登录网贷平台,这样的产品既能面向大众筹集资金,,又不突破200人的限制。但是目前仍然很多金融机构会将权益拆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或者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信息,变相突破200人的限制。此外,金交所的优势在于产品丰富,各类资产汇集,而互金平台的导流优势明显,与之合作,互联网还会进行二次风控,这样金交所可以主攻资产端。
如今,在“64号文”(即《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强监管下,互金+金交所模式被暂行办法禁止,下一波新的玩法是怎么样的?
一些金交中心正在探索转型,在资金端,既不放弃互金平台,瞄准相对高净值客户,又引入机构投资者,作为未来重要的资金端来源;
在资产端,一方面开拓小额资产,比如小贷资产等收益权转让类业务,另一方面备案小额项目,便于今后通过互金平台合规融资。
金交所对于资金端的转型:针对200人的限制,可以更多对接机构投资者,对接基金型的,如寻找私募基金等财富管理机构投资金交所,虽然放弃了互金平台所带来的长尾客户,但后期转型中会有更大比例的机构投资人,或者可称之为企业理财,目前,在金交所的业务比例中,机构资金成交额已经超过6成。
金交所对于资产端的转型:对于融资类中小型企业,更多的是一种临时性补充,会开拓小额资产,更侧重于收益权转让类业务,在供应链金融、旅游金融、汽车金额等各类金融场景中开拓垂直细分的优质资产。另一方面,会降低备案项目的规模,尽量控制在所规定的合规范围之内。注重合规的金交所,所发行的项目应该是可以穿透底层资产的,且项目与资产一一对应。
2017/8/2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