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写的长篇小说《主角》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我先在喜马拉雅上听了两遍,最近听说改编成了电视剧,正在cctv 1播出,我立马移情别恋,放下正在追的《知否知否》,开始《主角》的看回放。
我是从第三集开始看的。
一看见张嘉译就再也放不下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偶像,时隔多年,再看张嘉译的作品,一看见他就被圈粉。
张嘉译今年56岁。他只要一出场,不需要台词,他的一颦一笑,一个眼神,甚至眼角的每一条皱纹都在表情达意,他的每一个镜头都表演得那么自然,让人感觉他不是在演戏,她的生活本来就是那样子。
今天晚上看到第13集。刚看到张嘉译出于对戏剧的热爱,在《洪湖赤卫队》的首映式上,为了使演出更出彩,在炮轰黄天霸的家时,他在炮弹里面多加了一倍的炸药,结果由于火力太大,炸死了自己的一个同事,自己也身受重伤。当他被警察从医院带走的时候,他跟外甥女儿分别的那一场戏,他叮嘱外甥女儿一定不要放弃,好好练功,最后当他拉着外甥女的胳膊,把外甥女儿拜托给自己的同事的时候,他跪在地上一句话都没说,却把我给看哭了。我好几年看剧都没有哭过了。
看了他演的戏,我才真正明白“老戏骨”三个字的含义。
有一次跟一个同事聊天,她的年龄跟我差不多,女儿已经上班好几年了,已经到了该做丈母娘的年龄。她的偶像是肖战、王一博,她说她就喜欢小鲜肉,她每看一部剧,就会被剧中的男一号小鲜肉圈粉,她还调侃说自己是花心大萝卜,看一个爱一个。我怀疑她是不是把这些小鲜肉当女婿看了?难道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我喜欢老戏骨,她喜欢小鲜肉。人和人的差别有多大,看偶像便知一二,正如看云识天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