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世界各地控告三星,侵害它的著作权;
三星也以自家著作权遭到iPhone/iPad侵害为由,也在世界各地控告苹果。
看起来,他们是撕破了脸;但在桌子下面,他们又在进行大量的交易。
《世界500强商业模式》1,这本有点老的书,在收拾书架时翻到,感觉特别像我们工作中的某个点的,想跟你分享一下。
苹果三星在10多个国家提起了五十多起诉讼,其中最受瞩目的焦点是,三星到底有没有模仿iPhone等苹果产品的设计?
英国的判决是:三星Galaxy tables没有苹果iPad那么漂亮,所以不认可三星模仿苹果的说法。
有意思哈?有意思!
但三星还是在美国是被判罚了的。
他们这样全世界的打官司,让人感觉两家公司是死敌一样。
而事实上,他们的合作远大于这些官司。
因为苹果自己不生产电子元件,用于制作iPhone和iPad的液晶面板、内存等多种电子元件,大部分都是要从三星购买的。
好,我们来看两边的筹码:
苹果这边: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和保持供应的稳定,它会从多个生产商购买电子元件,但如果不从三星这购买,一是其进货成本会比之前增加不少,二是其产品的生产计划就会受到影响;
而三星这边:苹果也是其液晶面板半导体的重要客户,半导体可是三星的支撑性业务,也就是说,如果三星减少对苹果的供应,自己的销售额也会大幅下降。
所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所以,他们在手机平板这些成品业务上是竞争对手,但在零部件方面,他们又是重要的合作伙伴。
在我们生活工作中
你和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也有点像?比如:
你和同事在同一个部门,当评优、晋升、或者争项目主导权的时候,是直接竞争对手;
但真要做项目、赶进度、扛 KPI 的时候,又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兜底,那时候可能谁也离不开谁。
领导呢,你觉得他只知道动嘴皮子,领导也觉得你不动脑子;
但资源,你需要他协调,事情呢,他需要你落实,相爱相杀呀。
同商圈的店铺也是
抢客流、比价格、比活动,这时候都是死对头;
但大家一起把这个商圈做火了,客流才会多,彼此互带流量嘛;
真把别的店搞垮了,把整个商圈搞冷清了,自己生意也会变差。
在利益面前,人都变理智了。
往高级点的说就是:竞争中求生存,合作中共发展。
对立是立场,共生是智慧。
祝你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