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百年散步时的三种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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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小乙是《大都市晚报》社会新闻部专跑政法条口的记者,基于工作关系的长达十多年接触让严小乙对地区法院刑事法官吴梅村有了兴趣。征得他的同意,严记者把酒桌上、办公室里从吴梅村口中听来的一些有关他的“行止”进行剪裁、归纳、拼接,写成一篇类似随笔的文字,冠以《吴梅村法官散步时的三种状况》之题。他让吴梅村过目。吴说写得不错,但建议把题目改一下。于是严记者把文题改成《吴百年散步时的三种境遇》。他所以用吴百年这个化名,是因为他当时正在看《百年孤独》那本书,他觉得吴梅村其实是个很孤独的人,他也会孤独一百年。然后他找到报社总编办主任——和他关系暧昧的女上司——叶婷文,开后门分六次登载在晚报文艺副刊上。他为此共拿到一千三百九十五元稿酬。他请叶婷文吃了一餐海底捞,剩余的钱给她买了她爱吃的泸溪河桃酥。叶婷文问他:

“你那篇乱七八糟的吴百年文字,我是什么意思也看不出,换作别人绝不可能发表。”

“是啊,”严小乙回答,“这就像我们见面笑一笑,点头打声招呼,你给我开后门发文章,我请你吃海底捞,这些事情,在别人眼里有意思吗?”

“没意思。”叶婷文说。

“那是因为别人不知道我们还约会,上床,说情话。”严小乙说,“如果他们知道,就不会觉得没意思了。”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真正有意思的东西都隐藏在最日常的杂乱无章的生活细节里。”

“这是你的理解。我可不这样看。我喜欢那些有戏剧性冲突情节的故事。”

“对了,吴百年,不,我是说那个吴梅村,他真的辞职不干了?”叶婷文问。

“当然是真的,我写的是纪实文字,又不是小说。”严小乙回答。

“他现在做什么呢?”

“不知道。我写好这篇文字请他过目时,他说他准备出门旅行。”

“一个人?”

“我想他会带着他的机器人女友。他太孤独了。”

过了几天,叶婷文在办公室吃过一杯奶茶,正在浏览某外地报社交换赠阅的晚报,一则消息吸引了她:

本市开发区警方昨晚在一次例行对服务业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位外地吴姓男子和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同住一间房。执勤民警觉得他们形迹可疑,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件时,该年轻女子表示没有身份证。于是民警怀疑他们是一对正在从事非法性交易的男女,当即提出将他们带回警局做进一步调查。正在这时,男子从行李箱夹层里拿出一张购物发票交给执勤民警,说这就是女子的身份证。民警经审查后终于弄清真相,原来该女子是该男子购买的机器人女伴……

叶婷文打电话告诉了严小乙,严小乙说,“这不就是你喜欢的戏剧性冲突情节?”

“确实够戏剧性。”叶婷文笑着说。“说明生活本身并不缺乏戏剧性情节。”

“我想跟你说件事,我都不好意思当面跟你说,”严小乙说,“我想和你分手。”

电话那头半天才传来叶婷文有气无力的问话:“真的假的?”

“假的。”严小乙说。


人在一种惯常的节律中波澜不惊地过日子,就会失去对周边事物变化的感觉,我们习惯把这种状态称着麻木。试想,往返于屋宅和办公室,同样的时间,同样的路径,认识了本不该认识的一张张快速闪过的脸、车牌号。如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你的神经就麻木了,汽车紧急制动的尖叫,等不到准点公交者的恶语,路边水果担子前的讨价还价……你感觉不到这是一种生活。这些活生生的生活场景,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无数花瓣,在你眼里不过是一幅看腻了扔在桌子上,又被调皮的花猫弄到地板上你都懒得捡起来的印刷拙劣的塑制年画。


就拿季节来说,有的人麻木到不知季节变换,冬寒暑热,添减衣物,并非着意为之,一切都似按设定好的程序进行。可有一次,你在公交站台的读报栏里偶尔看到社区摄影展览作品中的一幅雪景图,那是一幅构图极其简洁的图片,白色的原野上,一个农民挑着担子准备过独木桥。你一下子明白过来:现在是冬天。你情不自禁地往四周看看,希望能找到一些可以证明冬天确实来临的物证。进而你还会想:如果这幅图片只是常见的大雪青松、断桥残雪,可能就不会产生刚才的这种感觉了。为此,你大有必要有感而发,写一篇冬天里的夏天印象或是寒冬夜行人之类的文章。你也可能只从电视里一句话新闻、一个很抢眼的镜头里感知秋天。碧水惊秋,草木变衰,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这是敏感的诗人才能做到的。而你和我,则要依赖电视之类的科技产品。早上,你习惯地打开电视,边喝牛奶,边看新闻。第一时间,第一印象,两国开战、军事政变、飞机失事、明星艳闻、经济繁荣、官员落马……如同你漫不经心喝进肠胃的牛奶,到了晚上就不知不觉冲进了下水道。接下来说天气。分享阳光,分担风雨。这可不对,根据先忧后乐法则,应该把这句话的秩序调换一下:分担风雨,分享阳光。可主持人突然说:今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白露,天气变凉了,夜晚空气中的水分会凝结成晶莹透亮的露水挂在草尖上。如果你不得已要来一回早行,天蒙蒙亮就起床出门,你不但能听到狺狺狗吠,你的头发还会不知不觉被弄湿,睫毛上挂着几粒珍珠露。女主持还顺便把杜甫的诗句拿出来卖一遍。于是,你真切地感觉到秋天来了,而且提醒自己夜里要看看月亮是不是很明澈,夜空中是不是有水霰飞舞。因为你不仅把“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暗诵了两遍,你还顺便把另一位诗人的句子记起:“听砧神桂下,看月乱山中。”但你却记不起这是谁写的、在哪本书里读到的。于是,你又把那些老古董翻出来细细阅读。你终于找到了那本书,知道了那首诗的全部和它的作者。你一边朗诵,一边想:神桂可以代指月亮,作者在这里故意把一棵具体的桂树和抽象的桂树所代指的月亮混同使用,真是匠心独运啊!你合上书,满心怡悦地走到一棵开满香花的桂树下面,仰望着碧落银盘。月光把桂树的影子投在地上,微风吹来,影子婆娑而动,声如水流。你站在流水般的影子里,情不自禁地婆娑而舞。最后,写一篇秋天的记忆这类灵动小文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


吴百年就是一个经常处在浑浑噩噩中不知寒来暑往的麻木之辈。自从他年轻时谈过一次恋爱,拿他的话说连对方的手都没牵过就分手。但自那以后,他就不再想和其他女人见面,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由小鲜肉而至老男人。一方面他自视甚高,觉得职业高人一等。同时又十分厌恶一成不变的工作生活。每天怀揣着攻陷轮回的矛盾,从空荡荡的屋宅走到高深冷寂的衙门,看几本卷宗,判几个罪人,说几句公道话,写几篇八股谳辞。他知道这样的状态糟透了,可又别无他法。终于有一天,他决定用散步来对抗麻木不仁。从此他每天晚上独自在一条半明半暗的路上散步。自从邻居德荣大婶归西,他不再担心她会突然出现在巷口,戴着侧面缀饰着一朵廉价绿萼梅的黑绒线帽子,用奇怪的眼光打量他,用奇怪的问题问他。他可以放心地对着如今已经黯淡如瞎老太婆的眼窝一样没有灯光的窗户咳嗽,可以肆无忌惮地把痰吐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他已经记不起什么时候被什么刺激过,使自己从这种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他想那是很遥远的事了。德荣大婶的拐杖如果此时突然嘟嘟响起会怎样呢?他甚至没做过这种设想。


现在是仲秋天气,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吴百年一向认为这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穿一件衬衣,口袋里装入香烟火机,两只好闲的游手可以插在大腿两侧的裤袋里,也可以放在外面随步伐而前后晃荡。但问题是他此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仲秋,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散步季节。可眼前出现了熟人,一个,然后又一个,打招呼,停下来说话。汽车从旁边呼哨而过,鸣号声一路拖着怪腔怪调,混杂着其他声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蝉曳残声过别枝的境界。灰尘骤然扬起。他惯常的散步节奏被打乱了。等到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他点起一根香烟。他突然想起这是仲秋,是一年里最适宜散步的季节,所以那些人都出来了。他开始回忆夏天散步的情形,继而回忆起春天散步的情形。当他回忆到春天的繁花似锦时,他想起了自己在几年前的春天写的一首小诗:“昔时冷雨往寻春,野径青红惹满身。非是如今怨桃李,忽开忽落总伤神。”于是,他开始怀旧,开始想起最初的也是唯一的女朋友,回忆春天散步的点点滴滴。笛声从小巷深处的某个窗户里吹响,幽咽嘹亮,唤来一场春雨;翻过院墙,金银花浓重的绿影披散下来,在春末的夜里,暗香浮动。他如有所悟地意识到春夜散步才是最美的,那才是最适宜散步的季节。那时的思绪就像金银花千万个花头,从浓密的绿影里翘首,在夜色里悄然生长。那是活力,生命的活力。而现在呢?秋凉让人思如潭水,平静而冰凉。多么空虚沉寂,一点诗兴也没有,一切都等闲视之,这难道就是生命所追求的境界?吴百年开始反思现在这种生存状态的意义,他把春夏秋冬的散步做了一番对比,最后他确认春季散步最适宜。他心里明白,到了春季,梧桐花散落一地,随风飞扬,黏附在头发上,掉落眼睛里,钻入衣领中,烦人的梧桐花和各种粉尘会让自己后悔做出这个结论,但他还是愿意此时下这个结论。因为到了春季,他有关适宜散步的结论还会回到秋季来。只是将来的春季已不是过去的,现在这个秋季也不是将来的。所以,吴百年有些感伤。

叶阑珊就不是他这个样子。她现在活得很滋润,再也不是服侍德荣大婶那个阶段苦唧唧的小家碧玉的样子。如今,她考上了公务员,做了民政局正式的员工,干部编制,一个月的工资加福利已经过了九千。这差可支撑她隔三岔五去过一次时尚的小资生活。这不,她上班的机关大院里那几棵年龄有她两个大的桂花树开花了,到了下班时,浓香便在黄昏里氤氲浮动。她推着尚未启动的电动车,伫立仰首在桂树底下。此时,她已对即将到来的周末做了安排:新染的淡金秀发配上新买的休息时装,戴上漂亮的有色眼镜,挎上那只足可装入半个月亮的大挎包,去焦桂公园玩上半天。最好搽一点淡淡的香水,这样可以招来更多的目光。不,最好不要搽,因为我想趁人不注意,折几枝桂花,藏入大挎包里带回闺房,新买的漂亮大花瓶不能总空着。这叫“折桂”。当初考上公务员时,人家就说是折桂。最好是在蟾宫里。不行。谁耐得了那高空作业的寂寞?小白兔倒是蛮可爱;下午嘛,带上一本时尚杂志,在老树风雅里喝喝茶吃吃精美的小点心,当然,有色眼睛要收起来,放入镜盒,姿态要略显风骚,而神情却要尽量高雅庄重一些,要让那些穿紧身上衣的俊生们想入非非还不敢来犯。其间可以给几个朋友发几则短信,如果他们有兴趣就邀请他们一起来。不,最好别来,一群喳喳鸟,今天就想一个人呆着。有品味的女人;这样消磨到黄昏时,再去饱吃一餐肯德鸡近期才改良上市的新奥尔良鸡翅,用潮红色柔嫩的舌尖舔吃土豆泥;然后回家上网,边聊天,边听音乐。她的每一天可都是过得有滋有味,充满新鲜刺激,充满期待憧憬。品味的味。让人妒羡。


以前,吴百年在路上偶尔遇到叶阑珊时,她会主动打招呼,喊一声阿叔,神情模样也招人怜爱。可现在,她走路时都会在粉颈上挂着听音乐的mp3,耳朵里塞着比金箍棒还细巧的耳机,看见吴百年相向踱来,她会老远就采取回避策略,或低头,或旁顾左右,甚至直接昂首猫步装作没见着。吴百年知道她有了好工作,一直替她高兴。一个女孩子,有了一份公务员的稳定收入,自然可以把眼光放高一些,把看世人的眼光放生疏一些。有虚荣心的女孩和贪吃的猫都会羡慕她。不过吴百年不会妒羡她。他在她那个年纪比她风光,想做他女人的女孩子排成队。他怎么可以拿自己和小叶比呢?一男一女不说,一老一少又当如何计较?吴百年忘记自己是个四十五六的男人。他总是这样,他经常会以为自己仍是个孩子。吴百年有时会想,如今的一些女孩子,一个喜欢有滋有味啃着盐水鹅翅膀喝烈性酒的瓦匠只要拿出一根钓丝般粗细的水波纹金项链就能牵着她们的神经走一百公里。他能肯定这一点,他在高深庄严的马蹄形法庭里见过太多的人。令人费解。都是时代造就的,礼乐崩坏的时代。怪不得谁。现代社会的点点滴滴,哪一样不在诱发人们与生俱来的欲望?道德界限模糊。模糊,最近视力很差,上网过火了。弹出一个广告美女图画,还唱歌。政府倡导,广告招贴,电影海报,文艺作品,专家讲座,网络无限……无限?这够人思量。专家认为这是社会进步所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是经济发展必然要付出的代价。文明的痼疾。


这些思绪不带有刺激人的神经使之兴奋的作用,就像蜘蛛网,罩住人的脑子,使人昏晕麻木。一只飞虫在墙角的蜘蛛网上挣扎,扑扇着翅膀,慢慢地就不动了,麻木了。早晨的蜘蛛网最富黏性。花絮落在上面,灰尘落在上面,小飞虫落在上面。


吴百年夜复一夜地在散步,在旁人眼里是这样,消食健身,一个单纯的动机。他想他是在寻求激活神经的外因,谁知道呢。星星还是那些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秋风一天凉似一天,晴好的天气,星月璀璨,都使人忘掉连阴淫雨是怎么回事。他有时甚至暗下决心:在接下来的第一个雨夜,我出门散步,打一把雨伞,雨点滴滴答答打在伞上。雨一直没下,但会下的,不过真到下雨的那一夜,他大抵是已经忘记了曾下的决心。


人们依旧看到他在暮色苍茫里开始踽踽独行。深巷里,香烟时明时暗,使人想见他吸烟时两腮一鼓一瘪。在安倍晋三被刺杀和哈以没有开战之前,他绝对想象不到对这种事他会如此无动于衷,兴趣全无。一条矮脚杂种狗在佛跳墙狗肉馆门外啃同类的骨头。它是宠物,是供主人玩的,不是看家护院的。只要它喜欢,也可以玩主人,令主人笑令主人哭。


此时他真泄气。什么兴致也提不起。曾经干过几件所谓“大事”,却都以失败告终。神经毕竟兴奋过。往矣,往矣!杀人碎尸,奸尸割乳,投毒,防冷枪,暗杀,铊,硝……残忍的凶手,在马蹄形大法庭里被宣判死刑。当时他的心和凶手的心一样平静。究竟怎么样才能把自己从麻木状态中解救出来?天塌下来就好了。天没塌下来。天塌下来会怎样?这个他不知道。于是,他就想:到冬天就好了,寒气把那些熟悉的面孔都封锁在温暖的家里,枝条呜咽的梧桐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拥着棉袄,呵着白气,石子在脚下碎裂哀鸣,一轮冰月的下面微云轻渡,惊风掠地,街道上树叶哗啦啦奔走。没有人跟我打招呼,没有人回避我的眼光,空空荡荡,多么冷清。我情不自禁地唱起来,我唱道:

北风在吹着清冷的街道,

街灯在拉开长长的影子,

走过的路,想过的事……

我想过什么事?我想过吗?他倒是想起一件事,他一直认为那是他散步途中遭遇的最能刺激他的神经的事。有个晚上,他走过大地招待所旁边的斜坡,走上桃花路。他在右手的公交车站台边看见一个人俯身坐在长长的铁质街椅上,脸几乎贴着鞋面。当他走近一步,发现她是仰在靠背上,后颈枕在椅靠最高一级栏杆上。当他再走近一步,发现她又是俯身街椅。他站在街椅的一头离它只有五六尺远。他终于看清街椅上坐着一个女孩,大概十六七岁,穿着简朴,身体清瘦,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此时乱蓬蓬的。随着她有节奏的剧烈地前俯后仰,头发被甩前甩后。原来她在哭泣,吞声而哭,无缘无故地在世上哭。她哭谁?为谁而哭?吴百年想在她身边坐下,劝慰她几句,问她为何如此这般伤心?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迎着刀一样的寒风,寒风粗鲁地拨弄他麻木的神经之弦。奏出干涩的音。“嘣!嘣!”神经之弦断裂。

时隔多年,他向人说起这件事,仍然兴致勃勃。他觉得那个场景,那一幕,那个女孩的吞咽刺激了他的神经。麻木症明显缓解。“你们知道吗?无名之痛,无名之哭最富意蕴,最接近诗的本质。”他说。有人说吴百年本质上是个诗人,他的职业把他玩坏了,也可以说他把他的职业玩坏了。


冬季。冬夜出门是好主意。那时的神经又脆又硬,已经失去韧性,很容易断裂。可问题是:吴百年在过秋往冬的时日里会不会改变主意?因为毕竟室内的温暖更有诱惑力。况且,有谁敢担保他不会这样想:这么昏晕麻木地过日子不是更好吗?无惊无险,无喜无忧。平平淡淡才是真嘛。而更糟糕的是,他还有可能把期待的时机往后推给春季。黄莺碧柳,飞絮游丝,雨中笛声,金银花香……这简直太有可能了!



紧挨着第三人民医院有一家很大的平价药房,药房没有和沿街的其他商铺平行,而是往后凹进去有那么三五米。于是,药房的前面就有很大一块空地。这样,药房老板就可以考虑在空地里放点什么有价值和意义的东西。但老板除了允许金嗓子喉宝的生产商花钱在门口竖了一块广告牌外,就让地空在那里。他说可以停车,方便顾客。吴百年觉得他是个精明的商人,于是,每次走到广告牌前,都要向咧嘴傻笑的外星人肥罗报以微笑。然后在心里说上几句话:罗拉尔多厉害的是脚而不是嘴,为什么要他做润喉片广告呢?难道他还会唱歌?看他咧嘴露出的牙齿,他倒是可以做高露洁的广告。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肥罗了,因为人们已经忘记他是谁。不过,吴百年倒认为他是个憨实可信的人,而且,认为他退役后可以做一个很不错的饭店厨子。在吴百年内心,始终认为罗纳尔多是个好厨子。不过吴百年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那意思是说,一个人擅长的事与相貌无关。这个结论在以前是很难让人信服的,自从李宇春和周笔畅这两个孩子被众多丑的、不丑的、漂亮的、美丽的孩子所崇拜以来,这个结论就坚实并日呈不可动摇之势。为此,吴百年认为应该在药房门口空地立上小李和小周的花岗石雕像。他对小李和小周的成功表示高度认同和赞赏,因为这个被钱主宰的卖相文明社会,终于也给了像自己这样有内美而其貌不扬的人出人一头地的机会。这才是大文明,真文明。这是平民的胜利,说明社会已经开始由精英型向平民型转化了。

吴百年下意识地朝着肥罗咧了一下嘴,露出满口黑牙。这一刻他想起年轻时自己的理想是做个外科医生。他喜欢给病人开刀。他对手术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崇敬。在他十五到二十五岁之间,每夜都做一到两个给病人开刀的梦。他喜欢在开始手术前对着手术刀唾唾沫,然后用衣襟反复擦拭,直至刀片在灯光下泛出蓝幽幽的光芒。他一边擦,一边看病人的眼神,当病人眼睛里充满恐惧时,他就开始动刀。喀嚓一声扎入紧绷的肌肤里。他说,病人恐惧了,肌肤就会紧绷,内脏就会紧缩复位形成一定间隙,这时刀扎进去既不会涩又十分准确。他行刀时还会轻轻唱歌,他说这样可以减轻病人痛苦,缓解病人心理压力。他行刀非常优雅轻松,合于桑林之舞,亦中经首之会。手术完毕,他捏刀拭血,为之茫然怡然,为之踌躇满志,为之游目四顾。不过,鉴于这只是梦境,所以,吴百年一直没有机会给可怜的病人割去生命的附赘悬疣。他为此很苦恼,也很愤懑。所以,在他做刑事法官的这些年里,他总是希望能给罪人们以轻罚。因为他认为他们是病人。对罪人,吴百年有一颗医生的心。但现实却总是与心愿相背,一是严打严惩是一种时尚,二则他一上法庭看到那些身穿号衣的罪人,就会生出一种无名业火,恨不得多杀几个。这时,他的眼前会幻现手术刀的幽幽蓝光。

吴百年继续往前走,在一个炒货店门前遇到了遛狗者董鬼子。董鬼子多年前毕业于人民大学,那时人大是培养干部的地方。所以,董鬼子毕业之后就在政府部门工作,并很快升任科长。董鬼子在大学学了很多政治经济方面的学问,还有哲学的思辨方法。他很会说、很能说,一度被同事呼着董铁嘴,而且在连续的三五个小时不间断地说话后,嗓子不喑哑,还能唱黄家驹的《海阔天空》和刘欢的《去者》。他倒是很适合给金嗓子喉宝做广告。他的仕途应该说和他的学问多少有些匹配,自然也很顺利。可到了二十一世纪,网络大行其道之后,他就开始走下坡路。本来已经升任副局长的他因为在网络上大谈政治方面的敏感问题,大谈民主自由问题,大谈哈耶克,大谈柏林,大谈胡塞尔,大谈边沁,大谈威尔·杜兰特……并对当今世道世况进行暗讽和批判,还写了一篇名为《杨过和小龙女的乱伦是高尚的》一文,借以嘲讽本市最高首长践踏法纪,因而被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盯上了,并适时给了他善意的警告。接下来,他的副局长被免掉。他时常挂在嘴边的“关于社会文明倒退的七个征兆”成为他引喻失义、含沙射影的罪证。进而他被法办,判三缓四。他从此心灰意冷,干起了买空卖空的行当。他是个很机敏的人,很会利用过去的关系,做买卖不久就赚了很多钱。不到六年,他就在人民路上开了浴德休闲中心、食为天饭庄、花花公子专门店,在解放路上开了爽歪歪内衣店、飞腾运动鞋门市,在黄山路开了红胡子骨头汤店、古今胸罩店,在中山路开了好再来大酒店、暗铺街成人玩具店。另有水泥厂、冶金厂两家生产型企业。他知人善任,给每一个店都安排了最适合和非常敬业的经理,而他自己就可以天天喝酒、休闲、遛狗,偶尔也上上网,还开了自己的微博。他在博客里和商人们交流生意经和嫖女人心得,并用黑格尔的文风谈论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他对肛门期非常感兴趣,因此,他写了三十万字的论文连续发在微博里供爱好者研读评判。不过也有人批评他,说董老师除了勤快,没有其他优点。他笑笑,并不争辩,因为争辩是旁人的事。后来有人告诉那个莽撞的批评者,说董老师是个著名企业家,有六点五亿资产需要运作,还养活了三千多工人。经营之暇能有如此学问容易吗?那个批评者就不再言语。估计他是被董老师的家当给镇住了。董老师对这一切独个儿对着屏幕打个哈哈也就完了,他对目前的生存状态非常满意。但他却说他是胡里胡涂进入这种状态的。他说,成功意味着不断放弃,而不是坚持。

“据说当年弄你材料的那几个人现今都在你门下做事?你倒是不计前嫌啊。”吴百年说。

“我不喜欢冤冤相报。我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后悔当年整我,让他们内疚,让他们感激我,这不更好?”

“你不怕他们暗中对你不利?伺机反你?吃里扒外?他们可都是些反复无常的……”

“他们不会。”

“这么自信?”

“他们胆小,不会干这种事。”

“胆小?”

“他们狠,是因为可以拉大旗做虎皮。没了虎皮,他们就是最胆小的可怜虫。对了,可惜了,可惜你不养狗,你不懂狗。”

“你养狗。”

“是的,因为我养狗,所以我懂得狗不会反主人。”

“瓶瓶,瓶瓶,”董鬼子用温柔的声音喊那条狗,“乖,听话。”那条狗驯服地躺在他脚下。

“怎么叫瓶瓶?”吴百年问。

“你看它长多胖,还能叫什么名字?”董鬼子说。他拿出软包装中华牌香烟,递一支给吴百年。他见吴百年一脸茫然,解释说,“你忘记以前总跟我们形影不离的胖子帅大瓶啦?我们都喊他瓶爷,就因为他懒,笨,胖,会享受。”

吴百年轰然而笑。

“你的头发好像不多了吗?简直就像秋天的野草,枯黄稀拉。怎么搞的?想什么心思?一把年纪了。这么折腾自己可不好。”董鬼子瞅着吴百年的头,目光闪动。

“你还记得苏格拉底是怎么说斐多的吗?那时他正在牢房里等待喝毒鴆。”吴百年说。

“我说,斐多,”董鬼子模仿想象中的苏格拉底的口气,在空中做出抚摸吴百年头发的假动作,“等你想明白了,就会把一头秀发都剪去的。”董鬼子说。

然后二人相视大笑不止。董鬼子的口水流出来了,滴滴答答都落进了脚下的丑狗嘴里。丑狗伸出长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圆眼睛,娴静知足地欣赏着主人变形的笑脸。

“你是个好人。”吴百年忽然感叹。

“说我吗?”董鬼子故作惊讶。“你

说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好人?”

“像你这样的人。”吴百年说。

“不像我的,也有好人嘛。”董鬼子说。

“你是研究过哲学的,”吴百年说,“你先说说什么是人吧?”

“这个我还真有过研究。”董鬼子说,“所谓人,就是在他最好的时候足可称动物中的佼佼者,而当他和法律、正义、道德隔绝后,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

“你这研究成果堪称经典。”吴百年啧啧称赞。

“你现在牢牢把持着法律、正义和道德,还有权力评判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所以你足可称之为动物中的佼佼者。”

“这并不容易。或者说根本不可能把握得好。”

“你喜欢现在的职业吗?或者说,你是一位好法官吗?”董鬼子忽然严厉地问,“人们乐于喊你外号,吴铁锤,你认为你的锤子都敲对了吗?是铁家伙吗?”

“我不知道。”吴百年想了很久才回答,“你知道,法官,在我们这里他算个什么东西呢?他是一个受诸多因素影响的无自性的主体。”

“无自性的?万事万物迁流不住,谁都是无自性的。”董鬼子说,“你的话看似批评自己,否定自己,其实你是在批评人类,否定所有人。”

“本无此意,你想多了。”吴百年辩解说。“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职业。”

“到我店里当个经理怎么样?五十万年薪。”董鬼子说,他咂摸咂摸嘴唇,确信口水流干了。

“哪个店?”

“成人玩具店。怎么样?”

“不!”

“爽歪歪内衣店?”

“不!”

“休闲中心?澡身浴德,你自己也可以在里面享受浴德之乐啊。”

“不。我不喜欢闻肥皂和汗污的混合味儿。”

“大酒店怎么样?你尽可以在豪华套间里睡觉。”

“不。还是不。”

“你自己说吧?”

“旧书店。”

“我没有书店!”

“为什么不搞一个呢?”

“网不能撒得太开。”

“你看,那边有个书店。”

“哦,看到的,雅奇斋。一个很小的旧书店。”

“你喜欢开那种书店?”

“不,我喜欢进去逛逛。”

从此,吴百年散步时总躲着董鬼子。情形有点像叶阑珊躲着吴百年。


吴百年散步的路径要经过一个很小的旧书店,名叫雅奇斋。雅奇斋原来开在第三人民医院的大门旁边,吴百年曾在里面买过一本旧书,就是那本《外国散文名篇鉴赏》。他在散文里看到一只苍蝇、一个古怪的喜欢书的树精,当然还有鳏夫张建生和旧书女主人的艳遇,张建生对她求证式的寻找。张建生是个书蠹,喜欢钻进书里,在每一页发黄发霉的印有铅字的纸张上留下弯弯曲曲的蠹痕。女人是雅奇斋老板的女人,一个口腔不怎么清洁,经常哈出蒜泥味的小商贩。一本旧书——吴百年买了一本旧书,写了一本旧书。细节刻画微茫精妙,至于再三,有些令人厌烦,难以卒读。生活也如旧书,有时迷茫若梦,似在雾中摸索,举步维艰;有时真切细致,若在显微镜下看一只苍蝇扑扇,难以卒读。吴百年惊叹于苍蝇扑扇的巨大能量,唯“精微穿溟涬,飞动摧霹雳”八字能传其神。以为其翅展动,可以图南。

如今雅奇斋搬了个地方,还在同一条路上,只不过不在医院门边了。吴百年觉得这似乎很有寓意:是不是书已经失去治病健身的功效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另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尚需证明:书曾经有过健身治病的功能吗?

他一如既往在散步途中隔三岔五到书店逛一逛。书店总共不过二十几平米,是那种现实生活中最小的书店。所以,吴百年认为进雅奇斋不配用“逛”字,只能用踱,因为贴切。他背着手在里面踱来踱去。他每一次进去就会发现一本甚至两本很新的旧书。记得前些年有人在网上推荐格非《月落荒寺》,不出一月,他就在雅奇斋里看到这本书打六折出售。就是说这本新书在流通领域已经是旧书了。再如,格非还写了一本《人面桃花》,当时媒体宣传力度还是很大的,格非还专门作客新浪,和书迷们共同探讨人面和桃花谁更耐久以及文学创作的有关价值和技巧问题。从格非的口吻中可以探知,他确信他的小说比人面和桃花都更耐看。结果没出一个月,吴百年在雅奇斋看到《人面桃花》五折出售。还如,苏童好像也出过一本新作,是写孟姜女哭长城的,反正不到一个月,雅奇斋就有了那本书的旧货,折扣自然可观。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二三十年前的小人书就能卖出很高的价钱,雅奇斋的小老板把它们当文物古董卖。

吴百年自己也喜欢写写画画,在他看到苏童的那本新书不出一月就在旧书店打折销售时,他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下。他突然涣散了所有精力:没有写的兴趣,没有画的兴趣,没有吃的兴趣,没有喝的兴趣,没有交谈的兴趣,没有交友的兴趣……看什么、干什么他都提不起神来。他原本以为一些在真实生活中无法坚持和实现的,可以在书本里坚持和实现。因为自他上大学读世界名著时,他就认识到这一点。而且,已经过去的那个世纪也一直在支持他做出那种判断。可进入本世纪,他就发现很多事情都不对谱子了。他看过那个口角流涎的傻子做乐队指挥时的情景。他的手势和表情都是在痉挛状态下完成的,他认为傻子指挥时根本没看谱子。

本世纪的人类,在任何问题上都不再坚持什么,吃也好、睡也好、说话也好、唱歌也好、交配也好,生崽也好,法律也好、政策也好、政局也好……他们可能心里还是想坚持的,但现实却让他们“流”。吴百年发现了“流”这个全新概念,他认为这个概念不比道的发现价值更低:一个揭示永恒,一个揭示无常。

十几年前,人们乐吃快餐,津津乐道于快餐文化这个词,十几年后人们不再提起。因为人们认识快餐文化的基础和工具都是快餐之属,处于“流”的磁场里。没有人再坚持什么,没有什么可以是永恒的,亘古不化的大雪山的雪帽在变小,黄河、长江若干年后可能断流。吴百年想,雅奇斋老板和他的女人的交配也一定经常变换姿势而且完成的很快。他突然想起了昆德拉的那篇小说《慢》。不幸的是,他很快就在雅奇斋满是灰尘的书架上找到了三折出售的《慢》和《小说的艺术》。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人们真的失去了慢的乐趣。那些游手好闲之徒,在露天过夜的流浪汉,善待政敌和民众的总统,不出卖嫖客的好婊子都到哪里去了?在《慢》里,昆德拉把小说的艺术发挥到交配的领域,他迷失于那个古堡密室里危险的私情和人体第九扇门。然而,那一切,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充满诱惑和期待的生存价值。至于艺术价值,就是迫使我们领会上面说的。昆德拉越是想让读者记起慢的乐趣,并矢志去寻找,读者就越是在遗忘。这是昆德拉始料未及的。因为就昆德拉自己而言,他选择的是汽车而不是马车。读者不再凝望仁慈上帝的窗户,他们凝视人体第九扇门,洞若观火,永无厌倦。昆德拉不理解纪尧姆为什么会在写给玛德兰娜的诗里把第九扇门由阴户改为屁眼。他以为纪尧姆喜欢露的阴户,喜欢玛德兰娜的屁眼。其实不是这样的。吴百年认为纪尧姆在给玛德兰娜寄诗时已经意识到了把第九扇门限定为阴户的局限性。

如今这个世道,如果你再坚持什么,那你一定是在坚持错误。也许只有一点坚持是对的:坚持错误的坚持。吴百年想。但如果写一本书,书名就叫《人体第九扇门》,用浓墨重彩描述那两座秃山之间奇妙的洞穴,是不是有可能是一个正确选择?最起码很畅销吧!和董鬼子有关肛门期的学术论文有得一比。吴百年继续想。


昨日不再来,

明日不再来,

何日君再来,?

朋友,我请你做个幸福快乐的混蛋。


吴百年突然掀翻面前热浪滚滚的重庆鸳鸯火锅。炽热的汤汁顿时四溅,继而横流。食客们一下子拥过来,大声说:汤汁流得真快。吴百年笑着说:让鸳鸯交流。然后他扬长而去。但刚走出两步就摔了一个跟头。因为他踩在了鸳鸯交流的汤汁上滑到了。食客们一起拥过来包围了他,并齐声说:他摔倒的真快。吴百年狼狈地爬起来,右手掌抹了一把屁股上粘糊糊的东西,出门抹在电线杆上治疗性病小广告上。



因为一桩案子,吴百年出差了。

杭州对吴百年来说是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尽管它不远。

夜来无事,吴百年在下榻的旅馆外散步。他忽然想到要去西湖边转转,因为他听人说夜游西湖是件很美的事。何况时值高秋,秋月明,秋水净,湖心亭一点,苏堤、白堤二痕,湖中扁舟一叶,舟中人两三粒,而秋月之下、秋水之中的秋荷一定更是别有幽幽神韵、飒飒风情。吴百年思虑至此,便有神往意。听说他住的地方离西湖只隔几条街,他决定步行去西湖。可走了一会儿,他意识到自己迷路了。于是,他就决定停下来问问路。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将烟尾部在烟盒上反复舂着,很快,头部的烟丝就缩了进去,烟头空出一小段。他见巷子那头的蓝色夜雾里走来一位中年男人,他就点燃香烟,用力吸了一口,等那人走近,他就迎上前招呼。可怎么招呼那人呢?他想喊“先生”,可总觉得别扭。要是在上海、深圳、广州这样称呼别人没什么,可在内地总觉得有些不自然。因见对方是中年人,吴百年就喊了一声“同志”,他估计对方能够理解和接受这样的称呼。谁知那人停下来很不高兴地对吴百年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们有什么共同志向?”他把吴百年说得张口结舌,呆在原地。那人本来已经走出几步,却又回过头来,补充几句:“再说了,别人还以为我们真是有什么不清爽的事呢!下次注意点!不要瞎喊人。”

“我知道了。”吴百年谦虚地认错。“我想请教,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称呼我?”

“太简单了,老板啊。一声老板,啥都解决了!”那人傲慢地露出老板神情,可他又偏偏推着一辆旧自行车。

“如果,如果喊领导怎么样?”吴百年忽然想到这个高尚体面还又魔幻的名词。

“可以的啊,和老板异曲同工。”那人用赞赏又复嫉妒的眼神瞟了他一下,心想这家伙挺灵巧,立马就能从老板想到领导。然后他凑到吴百年耳边轻轻说:

“你晓得杭州最大的老板是谁吗?”

“宗老爷子?”

“不,马云。”

“他对员工作息时间的提法似乎遭到社会批评。”

“有朝一日他也会被社会同情。”

“人总有倒霉的时候,变成某个层面的弱者。”

“他会变弱的,关键看弱到什么程度。对不啦?”

和这人对话,被他教训,吴百年并未生气,他似乎意识到这种尴尬局面有某种必然性。他花了七块钱,坐了六分半钟的的士到西湖边。如果司机不绕路的话,只要三分半钟就能到;如果不坐车的话,只要一分钟就能到。吴百年还是没有生气。因为他理解司机的做法:不让自己觉得这趟车坐得太冤;他理解自己的做法:小径分岔的花园。

西湖边很热闹。如果是冬天,别人的脚尖能蹭破吴百年脚跟上的冻疮。路灯亮堂,把天上的星辉月光都比下去了,吴百年以为有点煞风景。不过,三五成群的香女不时撩起纱裙多少弥补了他对西湖夜景的渴求。他想起古人对音乐的品说: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渐进自然。他认为这是屁话。因为丝竹肉都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他就不再为看不到西湖的自然夜景而遗憾,因为这些撩起纱裙的香女也是自然夜景的一部分。

纱裙未被撩起时,下摆的流苏长能拖地。于是,吴百年的脚踩到了前面一位香女的纱裙流苏上。那女子嗔怒不已,因为她差一点就进入今年的南部区域选美总决赛,对此,吴百年自然不会知道,他还以为他踩的是一位普通里巷的小家碧玉的裙裾下摆。吴百年不知说了多少声对不起才消弭她心中的怒气。她把不幸出局的火气发在吴百年身上。吴百年心想,要是在没有人的地方,大可不必如此饶舌费事,只需一扑,把她扑到,她的怒气自然被压在下面。他这样想时,他还是不知道她差一点进入今年南部地区选美总决赛。在吴百年想来,任何一个穿薄纱裙的女子都会这样生气骂人。她们有理由骂人。吴百年经常正确,但这回他错了,因为任何一个穿纱裙的女子都不会无缘无故地生气骂人,因为她们并不想骂人,她们希望自己是个温柔而有教养的好姑娘。她们内心认为是该死的熙熙攘攘地后脚尖能蹭破前脚跟的混乱社会让她们脱卸粉妆变身裸兽的。她们这样认为难道不对吗?

吴百年听她口音,猜她来自川渝。他对那一带的口音非常熟悉。他记起那里的百姓称大学生“同学”,那里的百姓呼陌生人“老师”。有一次,他走在解放碑下和一个当地人搭讪,那人便称呼他“老师”。他想这里人一定是电视看多了,学习、模仿艺人之间相互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精神。但在自己家乡,在江苏,称呼“老师”便是戏噱,多少有些讽刺挖苦意味。所以,他想,如果重庆人来南京呼人问路,称“老师”,一定会闹出先前自己经历过的尴尬。而南京乃至整个江苏以“师傅”称呼陌生人,其实并不比重庆人高明。所以不令人讨厌,主要是回避了某个大腕儿那段不愉快的经历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艺人们之间惺惺作态的不诚实,尽管他们是诚实的。“师傅”很实在,很朴素,很街坊,很阡陌的称呼。所以江苏人讨了巧。但吴百年还是认为这种称呼太不动脑筋,太盐水鹅、桂花鸭味,甚至很臭干味。他依稀记得上海人好像也是这样称呼陌生人。讨巧的事是少不了上海人的。

那么究竟怎样呼人问路才算和谐而有礼有节呢?不是有那么几年强调和谐吗?构建和谐社会,全世界都和谐,中庸的和谐。和平共处、世界大同的另一种说法,用古人圣人的口吻。吴百年已经记不起北京、天津、沈阳、太原、洛阳、济南是怎么称呼陌生人了,那里曾经有过古人,有过圣人。但不管怎么称呼,肯定都有局限和缺憾,不合和谐之道,不和谐之音。其实,他心里还是很认同先生这个称谓的。不过还是有两个问题没解决:一是那些大字不识的土老冒称呼先生是否合适?二是如何划清先生和老师的界限?因为毕竟这两个词仅仅是古今异名。如果全中国人的文化素质再提高一点,相信都能接受这个称谓,吴百年想。他觉得中国人舍弃这个称谓实在有点可惜。恢复一下男人间的旧称怎么就这么难呢?中庸和谐不是都重提啦?这是一种文化复兴吗?因此,他想到“同志”这个称谓被滥用的后果是多么严重。他曾听人这样说:本来只有高尚的人才能互称同志,结果同志却被用在两个街痞、一群盗贼、一帮政客、一对鸡奸者之间。也有人说,当初都称同志是对的,因为当时大家都不怎么需要钱。这也是屁话。因为大家可以都为了钱这个目标而从五湖四海走到一起,这不是同志是什么?同志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同志,请问去北京怎么走?条条大路通北京!谢谢!

就算假以时日先生一词可被社会普遍认同接受,吴百年想,但这样会不会对地方文化的丰富多彩起到不良影响?如果中国人有朝一日忘记可以称呼陌生人老师、师傅,那后果会怎样?会不会导致中国人不会耍猴戏、不会顶碗、不会走钢丝、不会斗鸡、不会打扑克、不会打麻将?再说了,就算这些都不会发生,那么,对于陌生女人,你又如何称呼?大姐还是小姐?据说有的地方小姐一词的污辱意义更甚于老师。因此,那些地方便称呼陌生女性“小妹”。小妹一词够亲切。和谐为道,欲达则达。但如果那女人比你年纪大,认为你称呼她小妹是想沾她便宜呢?还有,如果有女人喜欢陌生人呼她大嫂、大姐、大婶怎么办?吴百年倒吸一口凉气。他正准备对这个问题做更深入一些的心理探索,身前又传来了香女的嗔骂声。她是刚刚从生日舞会的七彩灯光下走到西湖边的妙女孩,她满心欢喜,耳朵里正回响着所有参会人的祝福。她手里提着一盏漂亮的宫灯,把生日快乐几个字映射成金字。她还没能完全适应西湖边熙来攘往的夜世界。这个时候,吴百年惹她生气了。

因为他只顾想问题,不小心又踩到前面这位香香妙女纱裙下摆的粉色流苏了。

同志。对不起。

放屁!

小姐。

我操!

小妹子。

老色鬼!

很有节奏嘛。是的。和谐了。和谐为道,欲达则达。和谐啦?还不知道呢。复兴吧。妈的个八字。

“今晚杭州城的风不小,当心吹灭了你的灯。”吴百年冲她一乐。

吴百年心平气和坐在湖边石墩子上,他拿出香烟点着。他想起前一次来杭州听到的一件事,他只当是传说。有个家伙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南朝苏小小。他响应号召,爱上古典文学,爱上古典文学中的西陵苏小小。每逢美日,月白风清,他就会拿一束鲜花,提一壶花雕或女儿红,用荷叶包二斤熟牛肉,独自到苏小小墓前边吃酒边抒发爱情。嘴里吟诵着“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的古诗。喝得兴起,他把精液射在苏小小的墓碑上。他说他能听到小小唱歌,能看见小小穿着薄纱跳舞。警察得知有个醉汉经常趁夜糟蹋古代名妓,以玷污侮辱传统文化名人的罪名把他抓了起来。用警棍打他的阳具。他说他是学法律的,知道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警察无奈,只得把他放了。他亲自做了一辆油壁香车,说是要把苏小小接回家过正常人的生活。警察骂他是疯子。他说为了复兴古典文明,值得。然后他点着了车子上的华盖、彩簾。

多元化的人生追求,多元化的人生方式、人生价值的追求。追求中人们总是不免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有时几种身份混同一身,让人苦恼。吴百年想,人们追求自我生存价值的意识一旦被唤醒,就会搞出些稀奇古怪的名堂。哪怕他每天判一个人死刑也阻止不了这种事件的持续发生。他心想,自由意志被唤醒的后果,就像一个人发育成熟而没有交配对象,他明知要被判刑也要去强奸;就像一个饥饿而找不到食物之人,明知会拉不出屎也要去吃观音土。

吴百年看着油壁香车燃烧的熊熊大火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正是月白风清,湖平如镜的后半夜。他翻个身,发现躺在湖边石凳上,露水打湿了头发。他眯着眼背诵了一段张岱的《西湖七月半》。他想到“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境界。他忽然很向往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的生活。他觉得他应该踩住昨夜那个穿薄纱女的裙裾下摆不放,和她调情,来一段浪漫邂逅。他坐起来,看了一下鞋子,发现鞋底粘有一块香蕉皮。他在地上蹭了蹭又躺下去。又起身。以奇怪的姿势走回酒店。再醒来时是在床上。香蕉皮在鞋跟上。吴百年瞅着香蕉皮发呆,过了半根烟的工夫,他下床拾起那只粘着香蕉皮的鞋从六楼扔了下去。可能苏小小男朋友的事刺激到他了。他洗漱完毕,闭着眼扯着嗓子喊了几声同事的名字“杨晓军”,没见回答。

吴百年光着一只脚一瘸一拐往公交车站走,他要从那里乘坐公交去长途汽车站然后坐大巴回家。路人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他低着头不敢看人。他心里暗自呼唤着自己的新名字:夔一足,夔一足。正在这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喊他:“老同学,老同学!”

老同学快步跑过来,吴百年停下来等他。他跑过来说,“老同学,我拉你进校友微信群。那里热闹地一塌糊涂。还有红包抢,还有小师妹。”吴百年认得眼前的老同学。他意识到“老同学”这个称谓颠扑不破。

“你加我微信要追过来加?”吴百年问。

“面对面加好,防止被骗。”老同学谨慎地左瞧瞧右看看。“电诈猖狂,要小心。”

“你怎么知道我来杭州?”吴百年忽然警觉起来。

“定位。”老同学说,“我能定位你的所在。同时,我能在十三秒内找到你在杭州下榻的酒店。”

“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吴百年叹道。

“你风格真高。”老同学说。

“啥意思?”

“你昨晚睡西湖边,你助手在酒店找小姐。”

“怎么处理的?”

“自己人,批评教育放了。给他买了下午的车票。”

“你是好人。”吴百年忽地朝老同学伸出拇指。

吴百年坐在长途大客车上浏览微信群聊。他忽然意识到,从他因对抗无聊麻木开始散步,迄今已经十年零八个月了。那时只有短信,微信是这两年才有的。就像监视探头,那时还很稀有,现在则铺天盖地。

客车摇摇,他有些睡意。可他并没有睡,因为手头的案子让他劳心。他熟悉的律师——大学毕业就和他同住一室:那时大学生分配到地方工作,因为没有住房,都被安排在政府招待所居住——被指控涉黑。他知道他是无辜的。他去跟领导汇报:“戴律师他没涉黑,没证据。”“你要明白,吴百年同志,”他的领导严肃地说,“你要完成的是一项他妈的政治任务!你懂吗?”吴百年是吃软不吃硬的人,他把桌子上的茶杯猛地一推,荡出的茶水溅在领导白衬衣袖口上:“少他妈给老子来这一套!”领导笑起来:“老吴,我知道你行,你能搞定的,不是吗?你聪明人,不会犯糊涂的。”

他脑子里蹦出一长串名字,都是经他敲过槌判过刑的:煽动暴力抗法罪黄三牛、容留妇女卖淫罪骆培蛰、聚众赌博罪林约峮、伪造印章罪徐政江、间谍罪王向西、强奸罪李大宝……这帮冤大头。而最让他深感做了亏心事的案子,是对孔尚麟贪污受贿行为的定罪量刑。问题不是从法律上说他的行为构不构成罪,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受贿和贪污的行为。但他们硬是整出一份材料,那材料上有他犯罪的事实描述,有他的签字。他的小法槌敲了下去。他确信自己是个混蛋,有朝一日会去董鬼子门下混日子。


大客车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

吴百年忽地生出个大胆想法:回家就辞职不干了。今年五十三,我干了大半辈子荒唐糊涂扯淡的事。我得为自己好好活几年。他懊悔没去西陵小小墓前看看,或许能找到她的男朋友留在墓碑上的精斑。他如释重负,愉快地轻轻地用四川话骂了一句:“妈卖批!”他想到董鬼子,还有他的狗。他想到那几个整戴律师黑材料的人,他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被“清算”。“到时候他们会去董鬼子那里吗?那里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他们没有理由不去。”想到这里,他痴痴地笑个不停,像是占到个什么大便宜。原来他是看到一则微信消息而笑。那消息说,某日本机器人公司生产的机器人伴侣功能比真人还强大,服务意识超好,除了不会生孩子,其他都会。他想他应该娶一房机器人夫人破破自己的童子身了。她温柔,体贴,不嫉妒,不贪图享乐,始终如一。他需要这么个有脑子没脾气的女人。他觉得他的这一行为的新闻价值不比苏小小男朋友所做所为的新闻价值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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