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义
周国平曾有一段极为精辟的论断:“爱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则;性是肉体生活,遵循快乐原则;婚姻是社会生活,遵循现实原则。”三者中婚姻最难,因为它要将前两个有机统一到婚姻里,由此它们成为影响婚姻的两大要素。
婚姻难:人之欲 壑难填
婚姻难。既要求是理想的,又要求是快乐的,而现实是:如果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做支撑,一对需要兼顾工作与孩子的夫妻,婚姻生活中没有了风花雪月更多的或许是奶粉、尿不湿以及夜里孩子无休止的哭闹。这些成为考验一对夫妻是否随着生活的变化自己也在相应的成长。记得一个朋友说:“在孩子出生的后的两年内,我和老婆曾经无数次的想过离婚。”多年前鲁迅一语中的:“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如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衣食之上,婚姻双方或许想要寻找一点心动的感觉。所以,亚马孙CEO 贝索斯与糟糠之妻离婚,追求给他活力的女性。消息一出,全球舆论为之哗然!当然对于一水儿的吃瓜群众而言,关注点都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上。这使得他们的离婚,不但成为一则娱乐新闻,也成为一则财经看点!因为贝索斯为此付出的是680亿美元!直接将他的原配妻子送上世界女首富之位,而那是我们几辈子也创造不了的财富。人们对于自己不会拥有的事物,视若珍宝。有人说,有钱就是任性;有人说,爱情使得金钱变得没有了价值;还有人说,这个婚离或不离,真正的代价并不是金钱,而是人之欲!
人之欲,壑难填。
婚姻难,难就难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压死它的那根稻草:无钱、无爱、无性、无交流……而第三者往往都成为以上任何一根稻草的替罪羊。(估计这个观点要被众人喷。)
婚姻:情深不及久伴
婚姻不浪漫。浪漫是爱情早期的专属,历来人们把婚姻视作爱情的坟墓,大抵是因为人们总把爱情想像的太过理想,把婚姻想得太过脱离锅碗瓢盆。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将爱情时期的浪漫演变成一种持久的、不可分的更亲密的关系。所以说,当两个人不能再分开时,他们可以结婚了!我想这是一种趋向成熟的婚姻观,这样的婚姻成为彼此携手同行的一纸契约。
马尔克斯说:“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婚姻里有爱情阶段所不及的责任担当与保驾护航。一旦有了孩子,还涉及到孩子的人生。所以我非常能理解马伊琍那句“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也能理解吴秀波妻子在舆论的漩涡中,站在了家庭门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她们的丈夫,均以自己演绎生涯致命打击为代价。茨威格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断头王后”玛丽的话——她那时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予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或许,没有所谓完美婚姻,只有相互搀扶、包容、懂得的婚姻。人们只知道钱钟书中意杨绛,说过那句著名的话:“最贤的妻,最才的女”。可是,杨绛却说自己是一家三口中悟性最差的那一个。在相伴一生的岁月中,即便是钱钟书青年才俊之时,也不会划一根火柴,不会收拾一个坏掉的台灯,钱钟书在生活上的“无知”并不影响他们彼此的相伴。
情深不及久伴。
婚姻:本是平凡 是人太过贪念
最近看到一则贴子说,某日民政局办离婚的人比办结婚的人还多。于是有人评论说:“离婚率的上升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女性终于可以冲破壁垒,勇于和婚姻说不!”读之,倒吸一口冷气!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婚姻内出现任何问题不可不说是正常的,因为矛盾无处不在。除去原则性问题,成年的双方应该努力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离婚逃避问题。除非努力后确实无果,如果用离婚的方式为一段婚姻画上句号,何来“社会进步”之说?
生活,没有给人们太多思考的时间,似乎我们到了差不多的时间就开始谈一场还算认真的恋爱;到了差不多的年龄就考虑步入婚姻围城;到了差不多的时机准备要一两个孩子……生命的轨迹清晰而明朗,如此这般我们过得也还算“差不多”吧……
婚姻太平凡了,即便再美满的婚姻也充满着琐碎的重复,这才是婚姻的底色吧。是我们太贪,总想从婚姻中得到更多。
爱情浪漫,性易风流,婚姻平凡。正因为平凡,所以伟大。婚姻之内,人皆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