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啊,关于武则天的文学作品,还有影视作品,都是把武则天杀死亲生女儿这个事儿往往都整的是绘声绘色,好像武则天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样。
其实啊,这大概都是根据资治通鉴来改编的。按照资治通鉴的说法,武则天与王皇后两个人的争斗非常激烈,有一天武则天生了个女儿,那作为后宫之主的王皇后,那肯定先去瞧一瞧。就这样,武则天就设了个局,让王皇后抱一抱这个孩子,抱完之后,王皇后就走了,武则天在王皇后走了之后,就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女儿,等皇上来了,武则天那就痛哭流涕,把责任一股脑推给了王皇后。李智听了之后非常愤怒,没想到王皇后居然是个蛇蝎心肠,杀了自己的女儿。由此就埋下了废黜王皇后的伏笔。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那么问题来了,这个说法靠谱不靠谱?记载唐朝的史书,影响力最大的无非是以下几本:旧唐书、唐会要、新唐书、资治通鉴,这几本是比较常见的。其中,旧唐书是成书于五代时期,唐会要是从唐代中期开始编写,到五代时期正式成书,也就是说这两本书的成书时间比较早。其中唐会要的可信度比较高。再来说说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新唐书成书时间大约在公元1060年,资治通鉴的成书时间大约是公元1084年,这二者都是北宋时期成熟的史料。而新唐书比资治通鉴又要早一点,这两本书对武则天杀婴这个事儿都有描述,原文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去查阅一下。总之啊,关于武则天杀婴那个事的记载,两本书几乎是一模一样,那就说明一点,资治通鉴在这个事件的记录上是照抄了新唐书,因为二者是同一时代的作品,抄一下也正常。
罗列完这几本书,咱就可以分析问题了,关于武则天杀婴这个事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绘声绘色,把武则天杀婴这个事儿说得有鼻子有眼,让人看了都不得不信。另一个极端就是旧唐书,对武则天杀婴这个事儿只字不提,好像就没事儿发生一样。
有人会提出疑问了,会不会是旧唐书的作者害怕政治迫害不敢写呀。那也不至于,因为五代时期,唐朝已经灭亡了,难道武则天还会从坟里面爬出来报复吗?这一比较就说明起码杀婴这个事有蹊跷,咱再来看看唐会要是怎么说的吧?原文很短,是这样说的,武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这句话很值得玩味,也就是说,唐会要记载的是武则天生了个女儿,死了,这个事是存在的,但是并没有像新唐书里面说的那样,武则天居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暴卒这俩字不能理解为杀死吗?如果是猝死,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什么窒息死亡,也算是暴卒吗?当时那天天气非常冷,会不会是屋内烧炭引起的中毒死呢?这个就只能猜了。不过至少可以说明这孩子不一定是武则天掐死,意外死亡的可能性比较大,而武则天的歹毒之处啊,就在于她利用了自己女儿的死,把脏水泼到了王皇后身上。
其实呢,想接近事实的真相,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舍身处地去思考,你不能把自己放在现在的思维上去思考问题,否则你就离真相越来越远了,因为这事儿发生在唐朝,按照这个思路,咱不妨找一找处在唐朝时期的人物,对这个事有没有记载?我对唐朝的历史,有疑问的时候,除了政史,我还喜欢找唐诗,有时候,唐诗里面也有一些线索。
就以骆宾王那篇讨武曌檄为例吧,因为这个讨武曌檄啊,跟武则天关联度很强,说起骆宾王,估计有些朋友有点懵,说说他那首诗您就不懵了:“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人家骆宾王小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叫做咏鹅,此人少年就才华出众,名闻乡里。
后来武则天想要称帝,这位骆宾王,就不乐意了,哪有女流之辈称帝的。于是乎他就参加了徐敬业的造反。咱们中国人出兵之前,往往喜欢先骂街,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篇讨武曌檄,就是一篇檄文。按理说,这篇檄文通篇都是在骂武则天的。假如武则天要真的杀了自己的女儿,这种罪恶滔天的事,骆宾王肯定会大书特书,奇怪的是,骆宾王也并未提起武则天杀女儿这件事儿,这文章可是出自当时人之手,可信度比较高吧,可见武则天杀自己女儿这个事在唐朝的时候大家并不知道。如此说来,武则天杀婴的事在武则天那个年代根本就不存在这种说法,反而是到了北宋时期才开始啊。
其实唐朝有一本大唐新语,这个书不怎么靠谱,里面类似于现在的小说,很多东西都是荒诞不经,这里面倒是对武则天杀婴的事儿提了一嘴,所以后来北宋时期编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的时候,应该是参照了大唐新语里面的内容。这也很正常,北宋时期的士大夫对女子当皇帝这事儿那是非常的不耻,尤其是司马光这个老头儿,对武则天一直心存偏见,为她安一个杀害女儿的高帽子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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