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陵频伽(三)

如此这般过了一阵子,具体有多久我还真不记得了。总之老莫和琪琪结婚了,婚礼的片子当然是我拍的,大家还是很好的朋友,只是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之间的鸿沟开始显露,我们都无能为力;薇薇到底上了那家以理科见长的高中,可怜的孩子,她非常地不快乐,时不时会给我写一封长得吓人的电邮,并不在意我的回信简短空洞;我的前任女友再升一级,成功地把“执行主编”前面两个字去掉了,虽然我觉得她的工作好像并没有因此有什么不同;老许的设计工作室与我合作频繁,我发现这厮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即使是朋友,该给的钱他也很大方;据悉易芳菲小姐有意进军演艺圈,后来又没什么动静了,不知有何内幕;静怎么样了,我不知道;贝蒂,贝蒂是谁?

我还是老样子,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买了一辆小得不能再小的车,每回坐进去都要把自己折三折。还有一套片子得了一个什么奖,但是那种行内人都不大注意的芝麻绿豆大小的奖,我也不好意思细说。惟一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我的器材都是徕卡,我甚至在快门上装了一个徕卡的金属环,这小玩意要4000块钱,惟一的作用是好看,用快门线时还要把它卸下来,不知多麻烦。每到这种时候,再想到它的价钱,我就痛感自己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

不过这些也没什么,人生就是这样。

直到某一天,我在地铁里帮一家画报拍一组片子,那种所谓的二维实验电影,讲一个困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还是女鬼的荒诞故事。是一群学生策划的,个个都是才华横溢心地纯真的大好青年。尽管报酬不怎么样,拍起来也比较麻烦,我还是很愿意和他们合作。只是我不知他们炮制这么一个故事,到底要表达什么——当然,这也不关我的事。

女主角长得很有点不羁的味道,头发留得极长,脸色不好——事实上应该说很糟,那种暗淡憔悴的苍白,让人觉得她应该好好睡个三天三夜再说,不过倒是满适合她要演的角色。

开始她穿一件白色的宽身长裙,头发直直地垂下来,大家,包括我在内,一致反对,因为看上去像极了《午夜凶铃》里的贞子。正式拍的时候,她穿的是一条颜色和花纹都很奇妙的大布裙子,最简单的式样,无领无袖,裙摆上缝着四个大口袋,戴一顶同样质地的帽子,非常适合她,只是很难在地铁站那种光线下表现出来,我试了好几种办法都不太理想。

天气已经很有点冷,穿夏装的女主角显然有点吃不消了,来往的乘客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我觉得自己在犯罪,于是建议休息一下,立刻有人把她裹进军大衣。

正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了她——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黑色手提包,上班族常用的那种,好像很有些分量,从里面斜斜地伸出一支红玫瑰,包在一张报纸里。拎包的女孩子一身黑,皮鞋、长裤、衬衫、套头毛衣,连鬈曲的黑发都用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结卡住,却越发衬出那支玫瑰红得惊人,在黑压压的等车的人群中,简直像个小小的奇迹。

我被这一幕迷住了,愣了一会儿才举起相机,只拍了几张车就来了,红玫瑰和黑衣的女孩子消失在某节车厢里。忽然,说不清为什么,我一下子意识到了她是谁。车门正在缓缓地关闭,我冲过去,抢在最后一秒挤进了地铁。

不是上下班的时间,地铁里还是有不少人。我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找过去,心里不是不疑惑的,你究竟看清楚了没有?我问自己,你怎么肯定就是她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只得继续寻找。

当然没找到,穿黑色的女孩子不少,头发鬈曲的女孩子不少,拎黑色公文包的女孩子也不少,但是没有那朵红玫瑰。

我走到头,又往回走,一节车厢又一节车厢,没有人注意我。人们在地铁里冷漠得出奇,也许是这惨淡的灯光,也许是这狭长的空间,也许是这催眠一样的有节奏的晃动,如果真有一个穿着不合时令的大布裙子的女孩子,在地铁里来来去去,恐怕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我在寻找一个女孩子,黑压压的人群中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是我的幻觉,也许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是幻觉,我想要这样一个人,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但等我要抓住她的时候,她又不见了。我向车窗外看去,地铁站黄色的椅子上好像搁着一朵玫瑰,不过我知道,那只是我的幻觉。

那天回去,我又上了5460网站上那个留言版,发现多了一条帖子,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家伙发的:“大家,我回来了。”没有谁理睬他,看看时间,已经是一个多月前了。

我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不过也没什么,我在他的帖子后回了一句:“欢迎回来。”

“迦陵,”我接着写道,“今天我在地铁站拍片子,看到一个人,非常像你,手提包里插一朵玫瑰花,正是你行事的风格……我想,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或者说我们缺少的,就是那么一朵小小的玫瑰。”

“P.S,”我补充到,“我和一群孩子在拍一个二维实验电影,关于一个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的故事,开始我不明白他们想要表现什么,可是现在,我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像这样上去写几个字,渐渐成了我的习惯。“迦陵”,我总是这样开头,然后是我做了什么,看到什么,或者想到什么,当然有点无聊,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谁也不会注意到。

我告诉她因为我做出的那番“惊人之举”(女主角这么说的),他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剧本改了。现在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故事:一个小男孩,总是在地铁里看到一个奇怪的女孩子,穿着不合时令的裙子,他曾经好奇地跟踪过她;然后他长大了,她还是那个样子,他开始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便和所有的人一样装作看不见她,直到终于看不见她;后来有一天,不知为什么,他又想起了她,一下子觉得非常想念她,一站一站地去找她,不停地找下去;这时,在地铁站外,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孩子,走在灿烂的阳光中……

依然荒唐,不过其中有点什么让我颇有感觉:小男孩贴着车窗的稚嫩的脸、女孩子铺散在座位上的长长的黑发、初涉社会的男生寂寞疲惫的眼睛、冬天的人群中一个夏天的身影……幻觉,都是幻觉,我和这些孩子们一起制造出来的幻觉,但我相信其中必定有些什么,能够迷惑那些看到它们的眼睛。

片子出来的那天,我对女主角说,这是至今为止我自己最满意的一套片子。

她说:“我也一直觉得,你是能够把我们要的东西表现出来的摄影师。”

“为什么?”

“为什么?这很难说,凭感觉吧,不过也可能因为你全副行头都是徕卡。”

使徕卡的人都知道,遇到一个识货的人是什么心情,我立刻折服:“多谢多谢,不知多少人以为我使的是海鸥。”

她会心一笑:“要赢得一个摄影师的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夸他的相机,这比夸他的老婆还管用。”

说得有道理,至少她立刻赢得了我的心,我心痒难熬地把行头们一一拿出来献宝,她还真不是装懂,几句奉承话说得不知多么到位,让我心花怒放。当然,遇到那只快门上的金属环时,她终于卡了壳。

“这我真不知道是什么了?”她把它套在手指上,“徕卡和你的订婚戒指?”

亏她想得出,我笑起来,如此这般她演示了一番,她还是没明白:“可是做什么用的呢?”

这下可戳到我的痛处了,我沮丧地告诉她,没有什么作用,纯粹为了好看。

“哦,好看就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作用了。”她安慰我,“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你的灵感所在,就像魔戒一样。”

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有几分像,那时魔戒首部正在轰轰烈烈地上映,我一高兴,便请她看了一场。

她看得异常投入,连带我也聚精会神起来。结果我被凯特·布兰切特扮演的精灵女王迷住了,她当然迷的是奥兰多·布鲁姆——每个女孩都迷他。我们都喜欢老甘达尔夫,为他的死感到深深的悲伤,不过她告诉我在后面的故事中他又活过来了。她看过魔戒三部曲,把后面的剧情介绍了一遍,夹杂着一些妙不可言的议论,为了听完这个故事,我顺便请她吃晚饭。晚饭时聊到我们刚拍完的电影,她又激动起来,说自己还有很多策划,一一讲给我听,听得我也兴致勃勃,结果我们又找了一间酒吧继续聊。我从摄影的角度给了她一些建议,她从中得到灵感,又想出新的点子,都是些不知哪年哪月才拍得出来的东西,但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像就是明天的事儿,我不曾和人这样尽兴地聊过这么好玩的东西,实在是有些着迷,和她越聊越投机。她高兴起来,跑上台去唱了一支歌,“送给刚刚和我成为好朋友的朋友”,因为没有别人和她在一起,所以我只得谦虚地认为那就是本人。

是一支我没有听过的英文歌,好像非常冷门,那伴奏的哥们也不熟悉,弹得磕磕绊绊的,她唱得却是热情洋溢——唱得非常好,至少在我听来是人间绝唱,但不仅仅是这样。她苍白的脸染上了一层红晕,眼睛和嘴在灯光下几乎接近紫色,声音是流泻而出的,整个人却因这样的声音得异常脆弱,像是某种易碎品。我忽然有一点奇怪的感觉,觉得这孩子在燃烧。

如此一来我顺理成章地和利璧佳成了朋友——利璧佳是她的名字,我总是连名带姓地叫她,这样好听。她还在念研究生,现代文学什么的,最后一年,几乎不上课,到处零敲碎打地做些奇奇怪怪的策划和文案。总之和我一样是正常作息之外的人,所以我们常约在一起行动,别人吃饭的时候我们淘碟,别人上班的时候我们逛街,别人下班的时候我们喝茶,别人睡觉的时候我们泡吧,别人约会的时候我们各自回家,等等。

很快我就发现利璧佳实在是个很“神”的人,比如说淘碟吧,我一向觉得自己很有成就,固然是因为爱好,多少也和职业有关。谁知这丫头比我还在行,差不多知道城里所有的店,包括“老板有两刷子,就是真他妈的贵”、“老板也是一混儿,啥也不懂”、“店里的小伙子姓刘,特别可恶,姑娘姓蒋,人不错,如果你看到是一男的在当班,转身就走”之类的信息,如数家珍。后来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纷纷问我要她的电话,每次淘碟前就向她请教一番,她也不厌其烦,诲人不倦。

事实上,她就是这一点特别可爱,无论做什么都异常投入,淘碟就一心一意地淘碟,唱歌就一心一意地唱歌,聊天就一心一意地聊天,吃饭就一心一意地吃饭。

有时候我猜,如果她要恋爱,应该也是这样一心一意地恋爱。

“这妞不错,别放过了。”从老莫、琪琪到老许,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这么说,说实话,我后来也有点那个意思。只是她的态度太磊落,太把我当朋友,叫我不好真的有什么举动。

“这就麻烦了,”琪琪说,“一不小心,大家处成兄弟姐妹,再要翻案就难了。”

她说的不错,我为此很是郁闷了一阵子,后来忽然搞通了思想,对老莫说:“女人,要多少有多少,这样一个好朋友该多难得啊。”

“完全正确,”老莫这么回答,“尤其是我们这些拍片子的人,有一个年轻可爱又绝对不是女朋友的女性朋友,有时实在是很方便。”

这话当然是我们私下里说的,打死他也不敢教琪琪听见。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实在有道理。

比方说那回我接了一家地产公司的活儿,其中包括一场客户联谊舞会,和我联系的那小子居然问我能不能带个会跳舞的模特来撑撑场面。我说能,费用另算。他说如果要付钱就算了。

我觉得好奇:“听说你们的业主一色的白领,还有老外,还怕撑不起场面?”

他答的很妙:“你总不能指望业主在开发商的地盘上翩翩起舞吧。”

因为我很想和他们公司搞好关系——地产公司给钱是最大方的,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帮他们找了利璧佳。这就是年轻可爱的女性朋友的方便之处,你当然不能要求女朋友这样为你抛头露面。

我暗示她穿得漂亮一点,暴露一点,她果然穿得十分漂亮,可惜不甚暴露。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亮晶晶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看起来确实神奇,虽然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是觉得荣幸得很。

舞会的场面和气氛倒是出乎意料的好,谁说业主不会在开发商的地盘上翩翩起舞。我拍得挺顺,那和我联系的小伙子自称喜欢摄影,我们又切磋了一回。等我去找利璧佳的时候,她正和一个金发的男孩子跳得出神入化。

两个人都是出色的舞者,尤其是利璧佳,整个人几乎贴到他身上,却又始终带着他,控制着他。她黑色的头发缠住他的脸,大大的裙子缠着他的腿,平心而论,不是好女孩该有的姿态和神情,可这有什么关系;那金发小子眼神放肆,手放的也不是地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我站在跳舞的人群外,看着利璧佳,觉得有点着迷,不知为什么,似乎又有点难过。

音乐是一支最近流行的歌,太流行了,以至于我一直没注意歌词,直到那时那刻——

我们去看烟火好吗?

去,去看那——

繁花之中如何再生繁花,

梦境之上如何再现梦境……

那一刻,寂寞如潮水一样向我涌来,我拿起相机,对着利璧佳和她的金发男孩按下快门,一次又一次。

这是我惟一知道的,能够与寂寞相处的方式,能够与寂寞抗衡的方式。

“迦陵,”那天晚上,我在空无一人的版上写道,“今天去拍了一场舞会,忽然想到你在吧台上跳舞的样子,清晰得犹如昨日。你可知道,我曾经以为,所有这些只是我的幻觉。可是迦陵,你真的只是幻觉吗,请告诉我,你不是幻觉。”

可是,她不是幻觉吗?我问自己,她真的不是幻觉吗?如果我还在寻找她,我对自己说,如果她对我仍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她就不是幻觉。

然而,我还在寻找她吗?她对我还有特殊的意义吗?

我不知道。

我把给她拍过的片子又翻出来,不少,也不太多,有几张拍得非常好,多数很一般,我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那些并不是我最好的片子。

“P.S,”我补充道,“记得我买的那只发网吗?你把它叫做‘illusion’,我想你应该猜到了,其实我是想把它送给你。”

到了第二天,寂寞云云又不过是小case了,即使寂寞至死,该接的活儿也不能含糊。后来我帮那家房地产公司的小子买到了一只二手的蔡斯镜头,七折半,九成新,真是太便宜他了,我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有了同样规格的一只徕卡,说什么也不会让给他。不过他又帮我介绍了几家地产公司的活儿,也算对得起我了。

说起来这小子有点意思,他的器材在业余的中间算顶级了,人也机灵,又肯讨教,据说还是学平面设计出身,就是拍出来的片子惨不忍睹。我屡次想劝他放弃,想到他们公司给的报酬,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说实话,我一向不主张把摄影当作“业余爱好”,每当有人来讨教的时候,我总是先问他有没有可能把摄影变成职业,如果没有可能,就劝他另寻一种不那么费钱的爱好。摄影这种事儿,投入太大,纯粹自己玩,早晚要败家。不说别的,单论买胶卷和冲洗的费用,如果没人报销,在成为行家之前,帐单就能把人压死。

还是老莫说的好,干我们这一行,绝对不能失着业等后世承认,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接活不止。

不过有的活儿实在让人恼火,广告公司的策划足有一百页,连模特笑起来露几颗牙齿,什么气候什么温度几点几分的光线都标得一清二楚。这时我就纳闷他们还找我来干什么,随便找个人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摁一下快门不就行了。不过只要他们肯付钱,我绝不会把纳闷表现出来。

有的活儿又完全没谱,特别是老许那儿来的,他那个什么设计工作室完全是个草台班子,最后常常是我和他加上模特儿商量商量,就这么拍了,拍出来的东西多数不能看,好在广告片不必署名,只要他给我钱,再烂的片子,咬咬牙也就拍了。

后来我介绍利璧佳给他做点策划和文案,情况又更堪忍受了一些。

那天我们三个,我、老许和利璧佳,坐在一间咖啡馆里商量一个广告。

这世上一切策划在开始的时候都是胡说,这部分一般由利璧佳负责;老许则在一旁附和,反正他根本没什么主张;我的责任是在最后大喝一声,让他们清醒过来,把失去控制的主意拦腰一砍,老许再收拾收拾,一个策划就出来了。

那天是一个卡车的广告,刚刚进行到利璧佳胡说八道的阶段,她正在颠覆中国古代神话,才说到两辆卡车帮着盘古开天辟地,我就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女孩子,身后飘着一把五颜六色的气球,穿一条背带牛仔裤。我看了一会儿,远远地,看不太清楚,便转过脸来,继续听利璧佳的鬼话。

她说到愚公感动了天帝,派了两辆卡车来帮他移山的时候,那女孩子还在,我相信那是一幅不错的画面,但也不是不能错过的,如果要拍,随时可以找个模特,穿一条牛仔裤,拿一把气球站在路边。至于那女孩子是谁,在等谁,在看什么,为什么要背一把气球,和我有什么关系?也许是她,也许不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这时我听到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她就是她。可是你知道,这样的声音大半是靠不住的,所以我不去理睬它。可它居然在那里说个不停,它说,结果你就这样错过了她,你一直在找她,然而就在你眼前,你又错过了她,去看一眼有什么关系呢,去看看是不是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她又怎样呢?我有点辛酸地想,找到了她又如何呢?尽管这样,我还是拗不过那声音,叹了一口气,站起来,对老许和利璧佳说:“我出去一下。”

我去找那个女孩子,而她果然不是她。

“认错人了?”老许问我。

“不,我只是想看看她是怎么把气球背在身上的——原来是系在背带上。”

利璧佳看了我一眼,继续说两辆卡车把月亮里的桂花树撞倒,结束了吴刚同志漫长的苦役。

我跟她开玩笑:“注意环保。”

她不理我:“广告词就是‘某某卡车,连兔子都喜欢的车’。”

一派胡言,我只觉得兴致索然。

虽然如此,那天我还是一直和利璧佳在一起,我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再请她喝咖啡,一直消磨到咖啡馆打烊,其实只是想和她在一起,或者说和某人在一起。

我不记得时间是怎么消磨过去的,只记得最后,利璧佳靠在咖啡馆的门上,问我:“再往哪儿去呢?”

“泡吧?”

“不。”

“唱歌?”

“不不。”

“通宵电影?”

“不不不。”

“去你那里看碟?”

“不不不不。”

我笑:“听起来像不像我在大街上泡妞?”

她也笑:“更像我在吊凯子。”

然后我想了想,说:“那么,有没有兴趣看我做片子?”

“这还差不多。”她撇撇嘴,“我不介意陪陪你,也不在乎你为什么要人陪着,不过你总应该给个听得过去的理由先。”

于是我们回了我的住处,里外两间,正好有一间成年不见天日,被我改造成了暗房。那些用摄影师做男女主角的言情小说,都把暗房写得风光旖旎。事实上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就从来没和女孩子一块儿做过片子。大概因为做片子其实是相当无聊和磨人的事,并不适合和女朋友一起做;而暗房的气氛又过于暧昧,不好带不相干的女孩子来。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量好温度、兑好显影液和定影水之后,就是等待,不停地被打断的长时间的等待。既要集中精力,又总是无所事事,多半时间都耗在反复的失败重来之中,但你无计可施,只得任它们白白耗掉。我始终觉得做片子的过程中有些东西难以把握,经验和技巧之外的东西,似乎只有运气能够形容。有时做得很顺,有时一整夜也出不了一张好片子。

那天我做的就不太顺,虽然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片子,几个地产项目而已。但其中有一张我颇为得意,那个项目的外立面是有名的漂亮,又气派又细腻的黑灰色,而我的片子恰到好处捕捉到了那种色彩的质感。可无论我怎么放,都不能把它在相纸上再现出来。

这种情形并不奇怪,事实上,所有的片子在从底片做成相片的过程中都会损失一些东西。但那天真是有点出鬼,我不知怎么搞的,就和那张片子卯上了,试了一回又一回,非做出来不可似的。废掉的相纸堆在一旁,有些一看就不成的片子,我都没有用定影液,它们在灯光下渐渐变成一种被紫药水浸透了的颜色,让人心情烦躁。

这时我真是服了利璧佳。她说看我做片子,就真的袖手旁观。我手忙脚乱也好,骂骂咧咧也好,百无聊赖也好,她只是坐在一旁,戴着耳机听她的CD,话都不说一句,更别说帮手了。这女人的心一定是横着长的,因为我听说,但凡是女人,除非她的心是横着长的,否则男人在旁边做事的时候,她一定有插手帮忙的欲望。

最后我终于放弃,或者说是在浪费更多的相纸之前终于醒悟过来,关掉机器,对利璧佳说:“听的什么歌?放大一点。”

她点点头,把她的CD接到我的音箱上,于是,一个男人的歌声便充满了我的暗房。

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我问:“他唱的是什么?好像很激动,又有点悲惨,这是什么歌?”

“客西马尼,”利璧佳说,“基督被出卖的的那座花园。这是最后一夜,基督对上帝说,他说,上帝,把你的杯子拿开,我不想再尝里面毒药,它在我的身体里燃烧;他说,上帝我要知道,上帝我要你告诉我,我做的一切有没有意义,如果我必须死,那代价是什么;他说,上帝,我曾经满怀希望,现在却疲惫而忧伤,你的意志如此伟大,可是不给我任何启示,就让我喝下你的毒药,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

我完全被震住了,不是因为那人的歌声,而是因为她的解说,有那么一会儿,一个字都没法说。只听见那歌声一声声在向上帝质问:“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到不了上帝那里,只撞在我小小的暗房的墙上,落进我们生命中的这个夜晚,流水般的生命里短暂的瞬间。

过了一会儿,那歌声平息下去,又过了一会儿,别的歌声响起来了,一样激昂,一样流畅,一样忧伤。可是我没有再问那是什么。

在这样的歌声中,在一大堆紫药水颜色的片子旁,我对利璧佳说起自己做过的那些片子,以及在暗房里消磨的那些时间,在摄影中耗去的那些岁月:大学里那间嘈杂寒冷的暗房,里面流传着的笑话和鬼故事;教我拍片子和做片子的那个老师,才华横溢却一直不得意;一起做过片子的那帮同学,各自去了不同的地方,好像只有我把摄影当了职业……还有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怎样省吃俭用地买器材,为了节省相纸,把它裁成指甲盖大小来试验曝光时间;那个时候,几乎全部收入和精力都投了进去,却没有任何成就,屡次想要放弃,也不知为什么竟然坚持了下来;然后有那么几个短暂的时期,好片子像流水一样出来,但总是很短的时间,之后又是长时间的停滞,甚至后退;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摆脱那种疑惑和惶恐,究竟自己是否合适拍片子,究竟这辈子能拍到什么程度,还是已经到了头……所有的话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几乎不经大脑,因为每次做片子的时候,我想的无非就是这些。

在那些什么也做不了的、短暂的,又没完没了的等待之中,等待曝光结束、等待显影完成,等待定影水滴干……寂静的黑暗,红色的小小的灯光,机器轻微的轰鸣,水龙头缓慢的滴答声……我发觉自己是如此急着要告诉利璧佳,告诉某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我是多么渴望一个女孩子,一个懂得这一切的女孩子,一个照亮这一切的女孩子,一个让我相信这一切是有意义的女孩子,我把她叫作“迦陵”。

“迦陵,”我说,“我只知道她的名字,我只见过她几面,你能相信这么荒唐的事吗,很好笑是不是。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她,至于找到之后怎么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但如果我找不到她,如果你告诉我说我不可能找到她,我会觉得我这一辈子都是不完整的。”

利璧佳静静地听着,静静地看着我,严肃、苍白、年轻、纯洁,然后,她走过来,拥抱了我。

如此年轻,如此柔软而温暖的怀抱。

奇怪得很,她一向那么苍白,我以为她的怀抱一定是凉的,却原来这么暖和。有那么一会儿我茫然失措,而后就慢慢定下心来,女孩子的怀抱温柔而安静,我仿佛闻到淡淡的难以言喻的芬芳,一时间百感交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在什么地方,我实在没有一点概念,只是顺其自然。至于往后会如何,我更是一片茫然。但我知道,无论以后会怎样,无论我爱她、将要爱上她,或者永不爱她,这一刻我都会记住,一生一世。那就像是看着某个我原以为还会见上一面,却再也没见到的人的照片一样。不过这一次,我没有拿起相机的冲动,我暂时地忘记了那些事情,我只是沉浸在她的怀抱中,百感交集。迦陵,迦陵,我在心里喊这个的名字,第一次,我意识到,也许我是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在心里悄悄地叹息。在这寂静的清晨,在利璧佳年轻温柔的怀抱中,我悄悄地叹息,忽然觉得很疲倦,就像走了很长的路。我说、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利璧佳,利璧佳,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很想睡觉,我们多长时间没有睡觉了……”

她的声音仿佛在很远的地方,我想我一定是困到了极限,隐约感觉到这里是她的手臂,那里是她的头发,还有她的脸颊,她的嘴唇,她轻轻的笑声,好像极轻柔极渺茫的乐音。她说:“……睡吧,我来看着你……”

一觉醒来,不辨晨昏,只觉得神清气爽,自知这是多少年睡不到一次的好觉。记忆中只有小时候,每天8点睡觉6点起床,有过这种睡足了的感觉,觉得这辈子都不用再睡了似的。

利璧佳也睡着了,可怜的孩子。她睡在沙发上,抱着一只坐垫,头发垂到地上。大概也是累极了,脸上有睡熟后压出来的沙发布纹印子,看上去像一只特大号的洋娃娃,显得特别年轻,特别纯净。我不觉笑起来,轻轻拿开她脸上的几根头发。她在睡梦中皱起鼻子哼了一声,不耐烦地翻了一个身,头发又落了满脸。于是我轻轻走开,关上暗房的门,把剩下的显影水和定影水倒掉,重新兑了一些,打开机器,开始做片子。

矩形的光投射到放大台上,底片上的影子被勾画在相纸上,一秒、两秒、三秒、五秒、九秒……灯光熄灭了。我把相纸按进显影液,默默地数着时间,十秒、二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苍白的相纸上开始有了天空、云、房子、行人……那种梦幻般的灰黑色终于浮现出来,细腻而气派。我对自己说:“这还差不多。”然后把相纸夹出来,浸在定影水里。

约莫做了十来张片子的时候,利璧佳醒了,敲我的门:“可以进来吗?我把这边的窗户打开了。”

“现在是什么时候?”

她答的很妙:“6点钟,大概是早上吧。”

我关上机器,把做好的相片放到水龙头底下去冲,然后放她进来。

她带着脸上的沙发布印子,乱乱的长发,以及清晨的凉风和微光走进来,一下子照亮了我的暗房。我几乎控制不住要把她一把抱起来才好。但她看都不看我一眼,懊恼地揉着半边脸,嘟哝着:“都睡麻了,乖乖,你的沙发还真是可怕。”径直走进洗手间。

我呆了两秒钟,不觉哑然失笑,那一刻我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

哗哗的水声中她大声地问:“你最后一次留女孩子过夜是什么时候?”

“啊?这个,不记得了。大概是两百年前吧。”

“靠!”她对我的回答不满,“那这些东西看来是不能用了。”

我这才想起洗漱台上那些瓶瓶罐罐,都是我前女友留下的,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没有收拾,任它们搁在那里长灰尘。

不知看在女孩子眼里,这算不算变态。但我也只得若无其事地说:“仔细看看,有的没准还能用。”

她已经梳着头发走了出来:“算啦,小强都做窝了。”做了一个鬼脸。

我看着她,大概是好好睡了一觉的原因,她的脸色好了一些,长长的头发垂在一边,眼睛和嘴角都在微笑。我一直从她身上感觉到的那种不稳定的、燃烧一般的东西消失了,至少是暂时潜伏了起来。我看着她,觉得如此喜欢,以至于忍不住吻了她。

那种最轻最温柔的吻,连眼睛都没有闭上,她凉爽柔软的舌尖一滑而过,唇齿留香,吻得那么轻松默契,就像相处很久的恋人。然后我拥抱了她,不是昨夜那样茫然的拥抱,而是黄昏的路边随处可见的情人之间的拥抱,用于见面,用于告别,用于一段关系的开始或结束。我拥抱了她,她一任我拥抱着,好像很久,也许只是一会儿,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饿了。”

我也放肆起来,贴近她的耳朵,悄声问:“哪一种?”

她忽然咬了我一下,正咬在耳垂,突如其来,又轻又痒。这还了得,我不由分说地把她压倒在沙发上。

周围一下子安静了,我抬起眼睛,她静静地看着我,于是我再次吻了她,很深、很久。

过于漫长的吻结束时往往像极了一声叹息,她把脸埋在我的肩头,微微有点颤抖,我叹息着说:“迦陵。”

在那一刻,我惊觉怀中的女孩子是另一个人。

她不是迦陵,迦陵已经离开,永远不可能被我拥抱在怀里。

利璧佳一怔,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挣脱开来。

“利璧佳。”我喊她,她不理我,站起身,抖了抖裙子,头也不回地开门走了。

我知道自己应该立刻站起来追出去,我的感情、理智和全身都告诉我应该这么做,可是我对它们说,再等一会儿。

再等一会儿,好让我看着天花板,或是什么其他的地方,最后一次说出那个名字——“迦陵”。

“迦陵,”我说,非常非常轻的声音,耳语一样,“迦陵,再见。”

“迦陵,”我说,在心里,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迦陵,我竟然会对你说再见。”

然后我站起来,去找利璧佳。

后来的发展简单顺利到乏善可陈,我在楼下找到她,她的话和一切女孩子在这种时候说的一般无二,她说:“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的回答更没有创意,我说:“对不起。”

于是我们再次拥抱,她或许流了片刻眼泪,或许没有。我握着她的手走在大街上,她走路一向有点磕磕绊绊,偏偏还特别喜欢跳台阶、踩路牙、踢石子什么的。我只得紧紧地握着她,有时稍微用点力气,把她从潜在的危险或诱惑旁拉开。这时她就会笑起来,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好像受到纵容的小孩子,知道自己做错事的心思被发现了一样。

有点害羞,有点得意,有点撒娇,让我觉得自己的心变得很软。握在我手里的是这个女孩子,连同她的心,她的年轻和美丽,温柔和调皮,吃起醋来的刁钻蛮横,遇事时的善解人意,以及某些时候,出人意料的妩媚与风情。我对利璧佳非常之好,事无巨细地向她汇报,心甘情愿地为她做许多事情,连自己都有点吃惊。我一向不是一个体贴的男友,之前那些女孩子,我从来没有给过她们这么多。利璧佳也觉得了,她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说:“因为你值得。”

那时她躺在我身边,枕着我的手臂,窗户开着,半夜的风吹进来。她说:“其实每个女孩子都值得,只是有些被辜负了,有些没有。”

我们一开始就非常坦诚,我告诉她我生命中的那些女孩子。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时候回想起她们——我把这一个女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

我抱得那么轻而且小心,好像她是一件易碎的宝贝,她就静静地伏在我的胸口,长长的头发,年轻的身体,柔润细腻的触感,轻轻地,又紧紧地包裹着我,每一次进入就仿佛更深地沉进水底,全然不同的,美丽、温暖而寂静的世界。在那样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些女孩子,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女孩子,她们的美丽,她们的温柔与爱意。原来我曾经那样容易地爱过,又那样容易地忘记过。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如果得不到一个人则此生虚度是怎样的心情,也不知道即使得不到某个人,一生仍然会继续,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曾经有一个女孩子对我说:“如果你再遇到哪个女孩子,你一定要很好很体贴很温柔地对她,因为已经有过一个人这样对你了。”我记得她曾经哭过,眼泪沾在睫毛上,犹如珍珠,然而我还是离开了她。换了现在,我一定会回到她身边,即使只为她这一句话,即使只为她睫毛上的泪珠……我一直以为有些事是永远不会放弃的,有些渴望是永远不会停息的,因为那就是一生一世。然而当我终于明白我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才一一想起所有失落的东西。

但我已经不可能找回去,再次拥抱她们,所以只得紧紧地抱住怀中这个女孩子,好像她就是所有人和事的化身与结晶。

“利璧佳,利璧佳,”我轻轻地对她说,“我们结婚吧。”

是的,我说,我们结婚吧。

这是一句严重的承诺,之前我一直这么以为。而当我说出的时候,我知道了,它其实非常简单,只要一点点东西,她躺在我身边,让我握着她的手,一点往事,一点褪色的梦想,一点对人生的感悟,一点疲惫,这些就足够了,足够我好好对她一辈子。

她没有回答,我静静地等着。过了一会儿,她把脸贴到我肩上,嘴唇动了动,但是什么也没有说——我想她其实是什么也没有说的,于是我温柔地吻了她的头发,说:“好了,睡吧。”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求婚,以寂静与睡眠收场。

据说求婚这种事,和离婚一样,只有第一次最难。离过一次婚的人,再离一百次也不妨了,同样的,求过一次婚的人,以后如果再有机会,也就不忌惮开口了。

第一次自然是要点感情冲动的,之后就会逐渐变成技术问题,时间、场景、对白、灯光、道具均需详细考虑,考虑的结果却总是三思而不行。但有的时候我又会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利璧佳,我们结婚吧。”不知多么流畅动听的一句话,仿佛自某首诗中摘取出来,只可惜这样的时候,她又总是不在我身边。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还没有机会向她第二次求婚。

不是不郁闷的,忙的时候把这个问题扔到脑后,闲下来又反复推敲论证,一时间觉得利璧佳万万没有理由不与我结婚,一时间又觉得她本来就没有任何理由要与我结婚,所谓患得患失大概就是我这种心情。但只要和她在一起,一切又都变得那么正常,完全不必用思想,我握紧她的手走在大街上,她时不时笑起来,把脸埋进我的肩膀,我们在半夜里做爱,之后她枕着我的胳膊入睡。

头几夜胳膊酸得不成,之后逐渐摸到窍门,便能够一枕无事,直到天亮。

这时我甚至会有错觉,我们是不是已经结婚了。

老莫闻言几欲掌掴我,显然我对婚姻的憧憬与向往令他痛心疾首。他正和琪琪步入危机,两人大吵小吵,吵得世人皆知。

我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对他们之间的风吹草动了如指掌,但也大开眼界,原来生活中真有这么多可供吵架的由头,什么牙膏盖子掉了啦、床单上的冰激凌痕迹啦、墙上钉两颗钉子啦、显影水的牌子啦、电脑当机啦……结婚后分手的威胁大大降低,两人性格里尖锐的一面得以一帆风顺地发挥出来。琪琪也不知多少回跑到我这里来以泪洗面,老莫则开始摆出一副哲学家嘴脸,尤其是多喝了几杯的时候,他形容起婚姻生活,完全是人间地狱:什么活像被人装在麻袋里痛打,不能出声;又像被关在牢房里禁闭,仰望铁条外的蓝天;还像月球的两面,向着太阳的一面热得发疯,背着太阳的一面冰冷如死……

我只是听着,并不十分当真,这两人把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以略为极端的方式表现得淋漓尽致,包括“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有个朋友比较冒,听老莫诉苦之后,愤然曰:“苟如此,何不离婚乎?”回头老莫和琪琪一起同他翻脸,还告诫我们离他远点。

从那以后所有的人都学乖,当着他们唯唯诺诺噤若寒蝉,背后拿他们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一次我无意中和利璧佳讨论他们的关系,利璧佳说:“应该是初恋就结婚了吧,生命中的第一个礼盒,当然开了又开,总以为里面还有更多的惊喜。如果已是第十个八个,自然知道,人生不过如此。”

很普通的一句话,可是当她说出“人生不过如此”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我把徕卡放在路边,好让自己能够用双手捧起她的脸。

只为她的这句话,那一刻,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甚至包括把我的徕卡搁在人行道上。

“利璧佳,我们结婚好吗?”

只差一秒钟,我没有说出这句话,因为她吻了我。在行人来往的街头,在渐渐落下的暮色里,她吻了我。她柔软的双唇犹如暮色里的花瓣,她芬芳的气息犹如花瓣上的露水,我抱住了她,抱得那么紧,仿佛周遭是无边的流水,而我们是流水中的两片树叶。

我拥抱着她,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一刻她就是我的迦陵——那个我曾经梦寐以求的女孩,那个我曾经四处寻找的女孩,那个我以为可以成为我灵感源泉的女孩,那个我以为得不到她则此生虚度的女孩,那个,我终于对她说“再见”的女孩。

我抱着她,抱得那么紧,因为此刻之后,我就能彻底地放开她了。再见,迦陵,再见,迦陵,我无声地重复着这句话,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要离开她了。

我爱的是利璧佳,我拥抱的是她,我吻的是她,我愿意与之共度此生的是她。

“利璧佳,利璧佳,我们结婚好吗?”

我仍然没有来得及说出那句话,但我知道这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爱她,将与她共度此生,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老莫耐心地问我:“你确定你知道结婚是什么吗?结婚等于娶了她一大家子,生命中一半的时间精力去向不明,所有的希望梦想至少三折,风俗习惯统统从头来过。就像把两块石头放进一个铁皮罐子里摇晃,就像楼上永远有人在装修……你仍然确定你要结婚?”

我笑:“我确定。”

我当然确定,即使不结婚,生命中一半的时间精力仍然去向不明,所有的希望梦想至少三折,如果有机会把风俗习惯从头来过,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当然我知道这些都是借口,我要结婚是因为我爱利璧佳,要与她共度此生。

老莫拍拍我的肩膀:“大家都是不怕死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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