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日,小女培训班上课,如期而至。女教室内学习,阳光甚好,吾便拿一座椅置于教室外走廊,手捧一书《百年孤独》,细细品读。暖阳透窗而洒满全身,身心愉悦,好不惬意。
忽觉口渴,随手拿起水杯,拧开杯盖,才发现杯中已无水。于是起身,将《百年孤独》放于椅上,拿着水杯往饮水区域走去。
接水而归,椅上不见《百年孤独》,以为是小女拿走,遂往吾女教室走去。见门紧闭,老师讲话声声入耳,无下课迹象。
又行至前台,询问值班老师,曰:“可见有人经过至此?”一中年老师曰:“吾等二人一直在此,未见有人?有何事?”“吾去饮水区接水归来,放于椅上一书不见矣!”吾生气言道。
另一老师又曰:“汝是否记错,是否遗忘于饮水区?”吾又再次前往饮水区域,仔细寻找,未果。
遇一工作人员,向吾问其原由,吾将经过一一告之。“至一楼找区长查监控,一看便知。”此工作人员愤怒曰。
吾又行至一楼监控室,向区长说明原因。区长曰:“何时丢之?”吾将时间段详细告之。
区长选定时间,监控屏幕的画面清晰可见。只见吾坐著椅上,认真看书。片刻后,起身拿水杯离开,书置于椅上。
此后几分钟内无人经过,突然,对面教室出来一女生,作黑色中长带帽羽绒服,帽檐一圈白色兔毛尤为显眼。她见座椅上有书,弯腰将其拿起,左翻右看。继而又拿书行至走廊尽头,继续翻看。然后,又回座椅处,观看四周无人,遂拿书进入教室。
小女下课后,吾将情况告之。曰:“汝去教室找她。”一会儿,小女问后回来曰:“那女孩不承认拿书。”
吾非常之气愤,携小女至楼上教室,一眼便认出身穿黑羽绒服的女生。上前问曰:“汝是否拿了座椅上的书?”女生曰:“否,吾以为是其他同学的,遂拿回教室。”“那书在何处?”吾道。
女生从身旁抽屉拿出了那本《百年孤独》,而此时教室已无旁人。
吾拿书离开,不愿指责此女生。回家路上,以此教育小女,千万不可有此行为,要做个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人!
凡公共场所,均装有摄像头。此女生怎能有如此愚蠢之行为,用谎言来欺骗他人,亦是欺骗自己,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言行早已被全程录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