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读 新 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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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几十年前参加《上海教育报》主办的“新闻写作培训”时,听过复旦新闻学权威吴教授的高头讲章;他的开场白至今记忆犹在: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

    他讲的是“新闻学ABC”,但谁都明白:这“ABC”虽显“初浅”,却比后面的23个字母更其重要!若拿时髦话来说,这才是新闻采访报道必须“不忘”的“初心”;据此推理,如果只见亘古不变的“狗咬人”报道,“新闻”一定是寿终正寝了……

      且看这则“今日新闻”云:…… 今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曹杨路跨苏州河处传来阵阵呼救。附近市民向前一看,看到两名女子落入河中,沉沉浮浮。一位事发时在附近桥洞下打牌的市民告诉记者,事发突然,当时只看到两人在水中挣扎。见有人落水,有两名小伙子先后跃入水中救人……

      作为这则信息的“消费者”(“流量”有价)或称“受众”(接受“教育”),我在觉得天寒地冻时“两名小伙跳水”的见义勇为诚为可嘉外,眼睛就只在“落入”两字上盘旋不去。

    因为古往今来“跳水救人”的好人总该多如恒河之沙,但被记者这样不“专业”的一笔带过还深感遗憾,其后可能会来点“延伸”或“深度”类的文字恐怕也就成了“蛇足”。这只能撇开不说,要说就说这种“突发”只好认定归于“狗咬人”属性。因为这类事过去、将来一定还会有!不仅“小伙”连“老头”也完全可能?人类社会嘛,“救人”!?又何“新”于“闻”哉!

    但是母女“落入苏州河”的原因又是什么!是堤岸坍塌或桥梁损坏呢,还是不慎滑落或有意投河呢?  让人一概不知!这“新闻”不就完全异化为“谜语”啦!

    它留下的许多“谜面”还有:那名救起时还有“意识”,但最终却“回天乏术”的90后青年女子的户籍、身份、以及跳水原因等等等等……这似乎无涉“保密”规定,在这里却统统都“秘不外宣”了。

    敝人自然不致“好奇”泛滥犹如49年前巡捕房里的“包打听”,但我知道即入此行,也必须“打听”清楚!因为“新闻”的“五W原则”是普世公认的 ——何人?何时?何地?如何?为何?

    当然,新闻从业者如果为了某些譬如“节日气氛”、“报道口径”、“用语忌讳”……诸如此类的“正能量”高大上目标,故意含糊不清、欲说却休;那就不必苛求其全了!

    不过,我也藉以懂得:有时人们小道相传的“人咬狗”反而不成其为“新闻”了——

    原来“常”与“非常”是可以颠而倒之的!

      如果吴教授(该有80高龄了)还在讲授“新闻学”,不知他老会怎么开场!

    甚念,甚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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