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爱情】复制恋人

原文来自淘故事,经作者授权发布;作者:凉宵


1

2035年6月19日,是个黄道吉日,宜入职,宜搬家,宜嫁娶。

宜离家出走。

我用两片安眠药放倒了保姆,带着仅有的两千私房钱和一部手机,离开了慕宅。

沿着水泥路走了几公里,腿累得跟被人卸了一样,我终于拦到一辆出租车。

上了车,智能助手提醒我输入目的地。

去哪好呢?我摸摸下巴,决定先去我的母校燕大。

毕业十年,我从未回过母校,只偶尔从网上看到过相关新闻。

比如某大一新生在女生宿舍楼前燃放一百束电子烟花,高调求爱。

比如某大四学生为其女友研发出一款情话机器人,放在床头就能每天聆听到不同版本的情话。

学校真是个恋爱的温床,即使年纪一大把了,我还是想回去重温一把初恋般的感觉。

十五分钟后,出租车停在燕大门口。

我下了车,合上车门,神清气爽地吐出一口气。

果然是学校,空气中都似乎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我脸上的笑还没露出来,一个满脸胡茬,衣服破烂并且形容诡异的中年男子突然冲到了我的面前。

他脸色涨红,目光炯炯,眼中含泪,垂在身侧的手剧烈的抖着,像是突然发了病。

出于人道主义,我小心翼翼地问他:“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大概是我的声音太温柔,男人竟然噗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先生,这不合适吧。”

男人脸上挂着两行泪珠,张着嘴叫我:“程芸……”

我愣住了。

因为我的确叫程芸。

但我不认识面前的这个男人。

2

我叫程芸,三十二岁,性别女,爱好男,无业,无不良嗜好。

三岁入读于燕大附属幼儿园,六岁入读于燕大附属小学,十二岁就读于燕大附属中学,十八岁就读于燕大,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二十五岁结婚。

实属根红苗正的好青年一枚。

我的丈夫叫慕云。

他和我同岁,并同一个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毕业。

据说他幼儿园时就贪恋我的美貌,一直贪恋到大学才敢跟我表白。

用他的话来说,虽然我们从娘胎里就结了缘分,但这缘分总得酝酿酝酿,就跟酒一样,越酿越香。

后来我们像所有恩爱的情侣一样,经历了热恋、求婚、结婚、生子……

哦,没有生子。

由于我身体虚弱,不易受孕,慕云建议我们做一对丁克夫妻。

我欣然同意了他的建议。

婚后慕云对我很好,好到博士毕业后放弃留在国家生物基因研究院工作的机会,回家做个三好丈夫。

我心中愧疚,但又舍不得让他去封闭的研究院。

仔细考虑了两个星期,我决定在慕宅里为他建造一座超豪华的基因研究室。

对此,慕云感动不已,跑进厨房连着为我做了半年的灌汤小笼包。

研究室建好后,慕云就乐呵呵地把自己的全部家当搬了进去,空闲时间就在里头做各种奇奇怪怪的基因实验。

我对他的专业一窍不通,只知道慕云是个顶级的基因专家。

在这样恶劣的研究条件下,他还能一年发表十几篇顶级科学论文,并获得一系列的国际奖项。

然后国家生物基因研究院破例聘请他为外聘专家,在家办公,一年只需出席一次会议汇报研究进展即可。

今年的会议时间是六月十九号和二十号两天。

没错,我是趁着慕云外出开会的空当溜出来的。

3

我回忆了自己不长不短的人生,最后慎重地得出结论:

我的确不认识这位看起来很惨的男人。

但他就跪在我面前,泪眼汪汪,整得我像个骗人感情的渣女。

燕大看门的老大爷把铁门拍得哗啦直响,“姑娘,有啥事回家好好说,人一大老爷们都给你跪下了。”

合着我离家出走不过一个小时就被人讹上了?

我冲男人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那个……先生,要不我们去对面咖啡店聊聊?”

还好,男人同意了我的建议,抹着眼泪站了起来。

为表诚意,入座后我先进行了自我介绍:“我叫程芸,但不是你认识的那个程芸。”

怕他不理解,我刻意加了一句:“我已婚,已婚七年。”

“你好,我叫李成浩,是程芸的男朋友。”

在我逐渐崩坏的表情中,他补充道:“我们已经有十年没见过面,所以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包括你女朋友成了别人的老婆?

我深吸一口气,放弃和这个感情受挫导致精神失常的男人讲道理。

“你说我是你女朋友,证据呢?”

李成浩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手机,翻了半天,然后递给我,“这是你大学入学登记照,我拿手机偷偷拍的。”

手机屏幕里年轻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笑容灿烂,蓝色背景将那八颗牙齿衬得格外白。

女孩的确和我长着同一张脸,但我不认为这张照片能证明我就是她,更不能证明女孩是他女朋友。

像是猜到我所想,李成浩摆了下手,“往下翻。”

第二张是男女在饭桌边的合照,男的是干净阳光版的李成浩,女的……就是第一张照片中的女孩。

李成浩耐心地解释:“这是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一张合照,那时候我们正在学校食堂吃饭,你吃的十一号窗口的糖醋排骨。”

我的喉咙有点干,没接他的话,继续往下翻。

李成浩没有看手机屏幕,却能准确地说出照片的内容。

“这张是在画展中心拍的,你第一次去看画展,很高兴,拍照的时候还说以后也要办一场属于自己的个人画展。”

“这张是在篮球场,我代表燕大和隔壁学校打联谊赛,赢了,你比我还高兴,拿着手机连拍了几十张。”

“……”

我看不下去了,直接把手机扔给他。

“李先生,无论你怎样解释,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我不认识你,而且很有可能并不是你要找的人。”

4

李成浩定定地看着我,沉默不语。

他长得竟然很好看,浓眉大眼,睫毛纤长,鼻梁高挺。

除去满脸胡茬,的确会是我喜欢的类型。

对于这样一个帅哥,我的耐心多了点。

“说说你和你女朋友的事情吧,我想知道。”

“我们都就读于燕大,我在计算机学院,她在美院,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的篮球社团,我是前锋,她是拉拉队队员。”

“其实我早就听说过她,美院才女,不仅人长得漂亮,还拿过很多奖,学校公告栏上经常公示她的作品。”

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先生,我不会画画,甚至连颜色都分不清楚。”

李成浩直接忽略了我的解释。

“她先向我表的白,她说我打球时特别阳光,像个金灿灿的小太阳。”

“我们谈了三年恋爱,感情很好,从没有吵过架,毕业那年我提前找好了工作,她在为自己的个人画展做准备。”

“大四那年寒假她想去阿拉斯加看北极光,那会我刚办了入职手续,请不了假,她就自己去了。”

李成浩眼圈有些发红,吸了口气才继续道:“去阿拉斯加的路上,她所乘坐的飞机遭遇了空难……所有人都说她死了……”

“所以你的女朋友,程芸,死了是吗?”

李成浩看着我,语气坚定:“可是我没有见到她的尸体,她的父母不允许她和我在一起,我连她的葬礼都没有参加。”

我有点同情这个深情的男人,“所以你就认为所谓的空难,不过是程芸父母阻碍你们的借口?”

这样的想法也太离谱了。

“我知道这样的借口难以令人信服。”李成浩安静地看着我,目光温柔又决绝。

“但事实就是这样。”

我无奈地摸了摸眉毛,这人真的太固执。

大衣口袋里手机铃声响起,我摸出手机,看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眼睛亮了。

“李先生,我们来打个赌吧。”

5

我赌输了。

慕云看到李成浩的第一眼表情突变,像是晴空万里的天突然打起闪电。

李成浩也看到了他。

额头青筋暴起,搭在桌子上的双手紧握成拳。

他们果然认识。

我直起身子,做好了劝架的准备,心中暗暗激动。

没想到我程芸有生之年还能碰到两个男人为我大打出手。

但李成浩突然泄气了,苦笑地看着慕云,“果然是你。”

慕云没说话,只安静地看着我,恢复了温柔儒雅的学者模样。

半晌,轻声道:“程芸,回家吧,别闹了。”

像是哄一个淘气的孩子。

李成浩也眼巴巴地看着我,悲伤、愤怒、欲言又止的表情,在他脸上轮番上演。

慕云到底是我老公,没道理在外闹得那么难看。

即使我好像被他狠狠地骗了。

所以我冲慕云点点头,答应和他回去,临走时又向李成浩要了联系方式。

慕云的车就停在咖啡店外,他依旧绅士地为我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同时问我要不要在外吃顿午饭。

我拒绝了。

上车后慕云面无表情地发动车子,绝口不提我离家出走的事情,也不提李成浩的事情。

但我得提一提。

“我在家闷太久了,想出去走走,走之前吃了药的。”

慕云淡淡地应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摸摸了眉毛,有些尴尬,但转念一想,上当受骗的人明明是我,我有什么好别扭的?

“慕云,你是不是骗了我?”

慕云偏头看了我一眼,又淡淡地应了。

这下我彻底坐不住了。

6

我患有先天性的基因缺陷病,免疫系统功能失常,过冷、过热、过劳、受伤等各种奇葩环境都有可能导致免疫系统崩溃。

我是个玻璃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都得有人盯着,稍不留神就有生命危险。

在家是父母,在学校是慕云。

二十五岁那年有个著名的基因修复专家到某医院学习指导,慕云将那位专家介绍给我。

我不想再像块玻璃一样小心翼翼地活着,而专家想验证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我们一拍即合。

很遗憾,手术失败,那位专家不仅没有治好我的基因缺陷病,手术还引发神经系统的崩溃。

然后我失忆了。

我的父母得知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驾车赶往医院的路上遇到车祸,双双去世。

以上内容都是我醒后慕云告诉我的。

包括我和他结婚的消息。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慕云言语的真实性,因为他对我太好了。

每天早晨他都要为我准备好早餐,或是煎包小米粥,或者豆浆油条。

用完早餐他会去小花园里摘花插瓶,园子里花草种类很多,几乎一年四季都是披红带绿。

插完花他才开始进入研究室工作,到中午依旧要为我准备午餐,或是糖醋排骨丝瓜炒蛋,或是辣子鸡丁清蒸鳕鱼。

都是我喜欢吃的菜。

午后他会为我念一段故事,大多时候是烂俗的言情故事。他也不嫌烦,读起来不急不躁,朗朗上口。

等我开始午睡他便又回到研究室工作。

晚餐是李嫂做的,那个时候他会陪我坐在客厅看肥皂剧,或者是无厘头的综艺节目。

睡觉前他会准时热一杯牛奶,然后坐在榻榻米上,边翻杂志,边监督我喝牛奶。

这么温柔又细腻,二十四小时都围着我转的男人怎么会欺骗我呢?

7

慕宅,李嫂把准备好的午餐端上桌,我却不肯拿筷子,赌气似的盯着对面的慕云。

慕云为我盛了碗饭,又把筷子塞到我手里,“先吃饭吧。”

我摇摇头,“慕云,我有知情权。”

慕云安静地看着我,半晌,叹了口气。

“你的确和那个男人有过一段。”

慕云的表情很难看,当然,叙述自己老婆和别人的情史,尤其是叙述对象还是自己老婆,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尴尬的事情了。

“你和他是大一下学期开始的,那时候我的学业繁忙,照顾你的时间比较少,等我发现你和某个男生走得很近时,你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了。”

“伯父伯母不同意你和他的关系,但你态度很坚决,甚至为了他和家里闹翻了,我心里着急,却知道自己没有资格阻止你。”

“大四那年你遇到空难,受了重伤,伯父伯母索性把你送到国外修养,但那次灾难损伤了你的脑部神经,导致你昏迷不醒。”

“你昏睡了两年终于醒来,那天你的父母着急赶往医院,半路遇到车祸双双去世,而你也失忆了。”

“我知道这样把你留到我身边很自私,但是程芸,为了你的身体,你必须要留在慕宅。”

我低头扒了口热腾腾的米饭,热气熏得眼睛都是温热的。

“所以你就编了一个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的言情故事?”

慕云垂下眼睑,金丝框后的眼睛有悲伤的情绪流露出来。

他说:“程芸,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幼儿园……不,从娘胎里就开始喜欢你。”

我被他气得又哭又笑,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一句。

8

我还是决定留在慕宅,和慕云在一起。

无论前尘往事如何,忘了就是忘了,现在的我是喜欢慕云的。

做出决定后我松了一口气,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李成浩的电话。

虽然慕云说过李成浩的事情交给他解决,但我还是想亲自跟人说清楚。

电话拨出去竟然是空号,我纳闷地看了眼手机屏幕,心里七上八下的。

在咖啡店存号码时我特意拨了一次,的确是李成浩的手机号码啊。

这才几天的功夫,他就换了号?

而且还是在明知道我可能会联系他的情况下换了号码。

我心里存着疑问,但又没机会出去找李成浩,只能把解释的事情搁置了。

没想到几天后李成浩主动联系了我。

他还是那副忐忑样,声音都是抖的:“程芸……你想起我没?”

“没呢,但慕云跟我说了我们俩的事情。”

我简单地解释了其中缘由,李成浩闷闷的,也不搭话,气氛一时尴尬起来。

我只好继续解释道:“那个……我不是一直身体不好吗,在外面也是给人添麻烦。我慎重地考虑了一下,还是不给您添麻烦了。”

那边的李成浩低笑一声,我听得清楚,分明是嘲笑。

他说:“程芸,你要拒绝我就找个像样的理由啊……身体不好?我们在一块三年,我从来没听你说过哪里不好。”

我张了张嘴,心说不可能啊,免疫系统缺陷,整不好要人命的。

而且听慕云话里的意思,那会儿我跟李成浩感情挺好,没道理瞒着他这么大一件事。

可李成浩说的言之凿凿,都到这个份上了,他没必要骗我的。

我深吸一口气,听筒里我的声音也开始颤抖:“李成浩,你这几天换手机号码了吗?”

“没啊,怎么了?”

我心里的那根弦咔嚓一下,崩断了。

9

我觉得我又被骗了,这回被骗得应该更彻底。

我不敢去问慕云了,怕他再编造更多的谎言来哄我。

我决定自己去寻找真相。

傍晚慕云提前结束了研究室的工作为我准备晚餐,因为我闹着要吃饺子,李嫂自己忙不过来。

厨房里李嫂在砰砰砰地剁馅,慕云在一旁揉面,我靠在门边手里捧着个红彤彤的苹果围观。

慕云今天穿了件浅灰色的羊毛衫,因要和面,毛衫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半截肌理分明的小臂。

我瞧着他流利的动作,忍不住咬了口苹果。

慕云实在是个完美的男人。

优秀男人所具有的身材、样貌、修养、家世他都有,不仅如此他还拥有秒杀许多人的学识,以及厨艺。

这样的男人让我生出一种错觉:被他这样费劲心机地欺骗,其实是一种荣幸。

为了及时掰正我歪掉的三观,第二天一早我就在网上挂了个专家号。

专家的头像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大爷,带着黑框眼镜,一脸精明,光从头像看我就觉得这人很靠谱。

“请问一个正常人有没有可能突变为基因缺陷患者?”

专家的回答又快又专业:“一般情况下基因类疾病都是先天性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导致的基因突变,比如物理或化学环境的刺激。”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问:“那车祸、空难之类的情况呢?”

“你的车祸、空难是在外太空发生的吗?”

我摸了摸眉毛,这专家的问题可真刁钻。

“当然不是。”

“那就不可能是车祸或者空难的原因,按你的说法,难道有些人遇到灾难还能进化成超级英雄?”

这就直接开怼了,果然是专家,脾气够大。

“那车祸、空难之类的能导致人失忆吗?”

对面飞快地发来三个问号,我还没解释呢,又被专家怼了。

“你是来写小说的吧?又是车祸又是失忆,还整出个基因缺陷……这情节几十年前就过时了。”

我突然觉得呼吸有点困难,“这些事情的确是真的,我遇到空难了,然后失忆了,还患上了严重的基因缺陷疾病。”

那边半天没有回复,就在我以为专家放弃治疗我的时候,屏幕亮了一下。

“你失忆了是吧?劝你好好考虑下,别被人给骗了。”

我摸了摸眉毛,觉得专家果然是专家。

眼光够犀利。

10

为了寻找真相,我翻遍了慕宅的每个角落。

我在卧室衣柜的最底层找到了一个老旧的相册,里面全是我……全是程芸的照片。

从穿着纸尿裤的婴儿到亭亭玉立的少女,照片的时间跨度很长,种类也很丰富。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相册。

刚醒来那会慕云整天都在跟我讲失忆之前的人生,那么重要的照片,他却没给我看。

我在二楼的杂物间找找了蒙尘的画板,还有厚厚一摞旧画。

画的种类多是风景油画,中间夹杂着几张人物素描,其中就有李成浩。

我的心里发堵。

从前慕云特意给我买过画板颜料,理由是可以培养个兴趣爱好,打发时间。

可是我完全没那个天赋,捣鼓了一整天连颜料的分类都没搞懂,干脆就再也不碰了。

从此,慕云再也没提过画画的事情。

现在细细想来,哪有人失忆能把自己吃饭的本事都忘掉呢?

我觉得我可能不是程芸。

我没有遇到空难,没有失忆,我压根就不是他们俩口中的程芸!

我从网上查到了十年前那场空难的相关报道,新闻标题的加粗红字格外显眼:“机组人员与乘客共128人全部遇难,无一幸免”。

我不认为慕云有买通所有媒体记者的本事,所以程芸的确在那场空难中死亡。

而我是个突然出现的顶替者。

那我是谁呢?

11

我叫程芸,哦,我现在不叫程芸。

我是慕云研究室里的8号克隆体,我的母体名叫程芸。

程芸在二十二岁时因空难去世,她的青梅竹马——慕云无法接受现实,偷偷取走了她的基因组织,在慕宅的地下研究室进行非法克隆人体实验。

那时候慕云还是研究生,水平不高,连着培养的七个克隆体都失败了,我是8号。

我活了,但我仍然是个失败品。

我患有严重的基因缺陷病,随时有死掉的风险,慕云就把我关在慕宅,几乎是寸步不离地陪着我。

慕云是真的喜欢程芸。

程芸喜欢花,他就在慕宅前后都种满了花草,风起时,整座宅子都是浓郁的花香。

我并不喜欢那个味道。

程芸喜欢喝牛奶,不论是纯奶还是酸奶,她都喜欢,所以慕云养成了热牛奶的习惯。

可是我每天都喝得很痛苦。

程芸习惯吃面食,慕云就学着做各种面点,小笼包、灌汤包、油条、手擀面……

其实我想,米饭就着泡椒也蛮好吃。

程芸死后,他就把我当成了程芸。

为我做饭,为我摘花,为我热牛奶。

我在他编造的童话里活了八年,直到某天我偷偷溜进他的实验室,翻出了藏在保险柜最底层的文件。

那是慕云的人体克隆实验记录,从1号到8号,文件的最后一句话是“8号实验体反应良好,实验基本成功”。

我双手捧着文件,倒在实验室冰凉的地面。

12

我的免疫系统因过度悲伤崩溃了。

慕云将我送进市里最好的医院,无数的药剂通过细长的金属针管注入我的体内。

我终于醒了,慕云欣喜地冲到我的面前,金丝框后的眼睛有大颗的泪水往下落。

他颤抖地握着我的手,叫我:“程芸。”

我忽然想起八年前的情形。

我躺在白色的床上,慕云趴在床边,白色的床头柜上摆了瓶还粘着露水的鹿子百合。

那时候他头发凌乱,满脸胡茬,眼中全是红血丝,衬衣的扣子都是歪的。

他握着我的手,小声地叫我:“程芸。”

我转头看了眼窗口,今天的阳光可真好啊,金灿灿的,照得雪白的墙面都染了层金辉。

我舔了舔嘴唇,面带悲伤地说:“慕云啊,你可真让我失望呀。”

“你要骗也别逮着一个人骗,这回要是把我骗倒下了,你可就没老婆了。”

慕云摇摇头,向我打保证:“不骗了,不骗了,我以后再也不骗你了。”

我抿唇笑笑,只当认同了他的话。

13

后来,我骗了慕云。

我骗他想吃市中心那家的龙须酥,等他高高兴兴地驱车去买,我又用两片安眠药放倒了保姆。

我订了去阿拉斯加的机票,还提前预约了出租车。

出租车上我给李成浩发了条短信:“李先生,很遗憾地告诉您一件事情。您的女朋友已经去世了,她死在十年前的那场空难,我只是个不合格的替代品。”

“逝者已矣,生者犹在。希望您能够忘记过往,重新生活。”

这就是人生,有好的有坏的,笑过哭过就算过去了,人总是要往前走的。

我希望李成浩能往前走。

但我不想往前走了。

我,三十二岁,却只在世上活了七年。

我的七年全都和慕云相关。

可是现实却跟我开了个玩笑,让我不知道该以怎样的身份活下去。

逝者已矣。

这句话我更想对慕云说。

接受现实吧,放过程芸,放过自己。

也放过我。

我登上了飞往阿拉斯加的飞机,我想去看看令程芸向往的北极光究竟是什么模样。

半途飞机突然剧烈颠簸,机仓内疯狂的尖叫声与行礼掉落声如同刺耳的惊雷,它们震碎了洁白的云层,震碎了庞大的机翼。

我倒在冷硬的地面,浑身疼痛,血流不止。

14

我做了个梦。

梦见我躺在白花花的病床,穿着白大褂的慕云站在我的面前,他的手里握着个又细又长的针管。

那针管在我皮肤里翻动,然后抽出。

我看见慕云拿着取了样的针管转身,他的身后是摆放整齐的培养皿。

1、2、3、4、5、6、7、8。

刚好八个。

我张张嘴,想要叫他。

后来又放弃了。

管他呢,我想,反正我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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