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有个笑话:“为了事业放弃儿女情长,为了革命放弃儿女情长,为了真理放弃儿女情长,为了远方放弃儿女情长……合着儿女情长是最脆弱的,稍微有点儿打击就放弃了。”《情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爱之深痛之切,男女主角已然泪水涟涟,却抵不住远行的船儿消磨掉那些印记。文中的一段描述似乎是说他的小哥哥。大意是:那些记忆清晰的都在一点点模糊,最后成了一堆代号,一些描述。而真实的部分,早已经抽身而去了。这描述同样适用于他们的爱情。轮船开走的刹那,他们怎么忍心让这样深切的爱搁浅呢,他们都清楚以后是什么也不会有了。无他无他,只是抱着哭好了。在青春小说中打败爱情的现实,在经典小说中同样适用。
《情人》高三时就读过。当时还混迹了一段时间百度的情人吧,暗中评判贴吧中堕入红尘的饮食男女。这些故事有相似之处,男女主角陷入畸恋,痛不欲生后心不甘情不愿的分离,最后或像美好的小说一样(欣慰?唏嘘?留恋)的说,爱过;或老死不相往来。
爱会给人独立的勇气,爱能将腐朽化为生机,爱有摆脱现实的力量。因为家庭财产和种族差异就分离,能否判断他们的爱本不坚牢,这只是一种畸形的性关系?唉,人与人的牵扯,哪里能像教科书一样一板一眼。亲情给人勇气,爱情给人陪伴,友情给人信任,当然皆大欢喜。只是,太多人也就躲在阴暗的角落中,也在爱,拥抱,亲吻,做,哭泣。他们了解世界也了解自己,爱得恓惶,同样是有情生命。
今天读到新的内容。作为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杜拉斯相当任性。没有名字,没有具体的时间,故事发生地也被刻意模糊。全文都堪称笔风清奇,说着这件事就转到了另一件。如果文中忽然的变调是生拉硬扯,那通篇如此,就是巨大的特色了。活像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在那儿絮絮叨叨,记忆的细枝末节都模糊了只有淡淡影子,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想到啥说啥。那些生命中最深刻,最难忘的经历,却愈加清晰、动人。那个下午,像很多个过掉就忘掉的下午一样,在它发生前它全无特色平淡无奇,就像生命中成百上千个同样的下午。可是因为一点微妙的变动,从此在记忆中它只会更加浓墨重彩。
情人?是讲他们间的关系还是女主角作为情人的身份。我偏向后者,在讲作为情人的她自己。正是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家庭,这样的观念塑造了她,她反抗也顺从。最想谈这点,却说不好。罢罢罢
小说最后部分挺……意淫。故事按照我们希望它发展的地方发展了,而非它原本应该发展的方向:
“一天,那位昔日的中国情人带着妻子来到巴黎。他给她挂了个电话。是我。一听到这声音,她便立刻认出他来。他说:我只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有点胆怯,他和从前一样感到害怕。”“
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后来,他把这意思也对她讲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