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嘉靖间,部缴天下,举行乡约。
惠安知县叶春及参考列典,置酒设礼,推择邑中耆老,共制乡约。
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可赴官陈告。
户婚田土,一切小事,务由里甲老人理断(违者杖六十)。
冠礼衣服之美恶,酒食之丰俭,以上、中、下户为差。
下户不可越中,中不可越上。
下聘之礼:酒一坛,鹅二隻,布二疋,茶一合。
婚礼不得用乐,不亲迎不得用鼓吹杂剧。
旬七会饮,葬山会饮,皆深为害义,犯者有罪。
人死火化者,忍心害理,宜送官严惩,子孙依律死罪。
本县广袤仅八十里,淫祠竟至五百五十有一!
即日惟祀社稷,各乡淫祀毁禁,反教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