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个无聊的午后吧。我嫌平淡无味,便随口说了句,我喜欢吃草莓。
草莓,草莓。我确实没想到他记下来了。
日后,我离了老家,住处却与那儿不算远。每隔一段日子,总是见他蹒跚着步子,一抖一抖地走来,手里拎着红彤彤的东西。
是的,是一筐子草莓。
我心里有些发紧,接过来这小小的礼物。就和奶奶还在世时那样,孩子似的狼吞虎咽,却被酸出了眼泪。
啊,我这才意识到。以前,总不是他去买这种高贵的水果。他挑的好大苹果,甜橙子,脆西瓜,却对这些自己都没见过几回的高档物学会挑三拣四。
他的脸藏在褶皱里。我看不清。但我明白他的忐忑。所以,我跟他说,甜极了。
他很开心,脚步也利索了些。我又提起让他住进城里,他再次不出意外地拒绝了,又一步一步走远去——
我似乎再次看不清他了。我只是极淡漠地挥手、挥手,目送他坐上了公交车。
后来,事情就和这样一般,一月月一年年地过着。我瞬息万变的生活里,却总少不了这样一抹嫣红,和丝丝酸地发甜的滋味。
我由衷感到幸福。这是我无论如何也在庆祝的事。当然,也极为不安。毕竟,我无可报答。
他是个老酒鬼,不大好听。但喝酒呢,确实伤身体。我没法昧着良心送他。
真是糟糕的事——我捡起一颗草莓。
不过,先不去想那些了吧。
知道吗?草莓的香,是没办法被轻易复制的。是化学材料孕育不了的清甜。
它和爱是一对孪生姐妹吧,我想。
毕竟,工厂里,也打造不出爱呀。
那是一种,很复杂很复杂的感情呢。就和这颗酸草莓一样。
难以捉摸。
偏又无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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